中铁二十二局集团第四工程有限公司潍坊市寒亭老旧工业区城市更新生态提升总承包EPC外延装饰招标公告
中铁二十二局集团第四工程有限公司潍坊市寒亭老旧工业区城市更新生态提升总承包EPC外延装饰招标公告
中铁二十二局集团第四工程有限公司潍坊市寒亭老旧工业区城市更新项目生态提升总承包EPC项目(外延装饰)询价采购公告
采购编号:YC-STTS-2024-010
中铁二十二局集团第四工程有限公司潍坊市寒亭老旧工业区城市更新项目生态提升总承包EPC项目,以询价采购方式进行下列货物的批量采购,请有意向的单位按以下要求于2024年9月25日9:00-2024年10月2日上午09:00,供应商将报价文件(报价表及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开户许可证、法人身份证、报价一览表等相关证明文件扫描成一份PDF文件)上传至报价大厅(采购人及采购组织投标中心):标题格式为:编号+包件号+报价单位名称。
一、拟采购货物一览表
序号 | 包件号 | 货物名称 | 型号规格 | 单位 | 数量 | 项目名称 | 交货地址 | 备注 |
1 | WY-001 | 外延装饰 | C100*50*2 C50*50*2 亚克力板 | 延米 | 1200 | 中铁二十二局集团第四工程有限公司潍坊市寒亭老旧工业区城市更新项目生态提升总承包EPC项目 | 山东省潍坊市寒亭区霞飞路239号中铁二十二局中央商务区二标段项目部 | 含安装 |
二、与采购货物相关的要求
1、本次询价为整体询价,询价响应供应商报价时须写明到站价及发站,报价包含货物制造、运输、装卸、售后服务等交付采购人使用前所有可能发生的费用,收到报价后不再增补任何费用。
2、交货期:按照采购人规定的期限内全部运抵交付。
3、供货地点: 山东 。
4、询价响应供应商注册资本要求应不低于50万元(含)人民币,必须提供产品售后服务承诺。询价响应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制造标准及技术规范等,必须符合最新相关国家标准、颁布标准相关标准和规范的要求。
5、采购方在确定成交供应商后有权对成交产品的结构、规格做适当调整,调整内容将以工作联系函形式提前发至供应商。
6、售后服务:本批采购货物若在验收阶段出现不符合规格或质量标准,供应商必须接受退货要求,并在采购人规定期限内等量补运合格产品,若未按时交付影响采购人使用,供应商必须承担由此给采购单位造成的后续经济损失。
7、报价方不得虚报各项技术指标(详细技术指标相关问题,请与采购人及时联系),所供货物若不能符合技术要求,成交供应商必须接受全额退还货款,并承担由此给采购单位造成的经济损失。
8、验收方法及标准
(1)验收依据:国家有关的质量标准规定,为验收依据。
(2)货物验收:货物运抵采购人指定交货处后由双方对照采购清单及技术要求进行验收。
(3)计量方式:检尺、计件
三、结算和付款
1、结算方式:实行固定单价结算。
2、结算周期:每月21日至次月20日为一个供应周期。
3、付款方式:买方收到卖方合法有效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后,买方在 120 日内支付该周期结算货款的70%,剩余30%货款在该批物资交验合格后 360 日内支付。但遇建设方计价拨款延迟、甲方账户被查封、政策突变等不可抗拒的情况,价款支付相应顺延,顺延期间不计息,不违约。
4、支付方式:双方一致同意,本合同项下的所有付款包括但不限于以银行转账、支票或银行承兑汇票、电子商业汇票(铁建银信、云信、建行E信通)等信用付款的方式向卖方进行支付,卖方有义务配合买方办理前述付款方式的相关手续,否则均由卖方承担相应责任。
四、联系方式
1、采购组织机构:中铁二十二局集团第四工程有限公司潍坊市寒亭老旧工业区城市更新项目生态提升总承包EPC
项目地址:山东省潍坊市寒亭区霞飞路中铁二十二局项目部
联系人:班世沛 电话:157*****375
电子邮件:*********@qq.com
2、采购人:中铁二十二局集团第四工程有限公司潍坊市寒亭老旧工业区城市更新项目生态提升总承包EPC项目
地址:山东省潍坊市寒亭区霞飞路中铁二十二局项目部
联系人:班世沛 电话:157*****375
电子邮件:*********@qq.com
2024年9月25日
附件一:
外延装饰包件报价一览表
采购单位名称:
在研究了询价文件中所有文件后,我单位对中铁二十二局集团第四工程有限公司潍坊市寒亭老旧工业区城市更新项目生态提升总承包EPC项目(外延装饰)询价采购(编号:YC-STTS-2024-010)询价响应报价如下:
序号 | 项目简称 | 包件号 | 物资名称 | 规格型号 | 计量单位 | 需求数量 | 不含税单价 | 增值税税率 | 税额 | 含税单价(元) | 价税合计金额(元) | 交货地点 | 备注 |
1 | 潍坊生态提升项目部 | % | |||||||||||
% | |||||||||||||
合计金额: |
供应商名称: 日期:
询价响应供应商(签字): 联系方式:
注:1、填写此表时不得改变表格形式。
2、询价响应单位如果需要对报价或其它内容加以说明,可在备注一栏中填写。
3、此表应经法定代表人或者询价响应供应商授权代表签字,并盖上公章。
4、以上报价均执行国家规定最新税率,供货方需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
标签: 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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