呼和工务段料库临近线路两侧增设防护设施工程择优选择施工单位采购公告

呼和工务段料库临近线路两侧增设防护设施工程择优选择施工单位采购公告

呼和工务段料库临近线路两侧增设防护设施工程择优选择施工单位公告

(公告编号:HGW-LXGC-2024-25)

1.立项依据

呼和工务段料库临近线路两侧增设防护设施工程由《关于预下达集团公司2024年第三批安全生产费使用项目的通知》(财成本函〔2024〕50 号)批准建设。计划执行单位为中国铁路呼和浩特局集团有限公司呼和浩特工务段,项目施工图设计文件已经项目审批部门批准,并已出具建设工程概(预)算批准表,项目已具备建设条件,现按照公开、择优的原则选择本项目施工单位。

2.工程概况

2.1建设地点及主要工程内容和数量:

呼和浩特料库临近线路轨5道与白塔站13道线间新设围墙700m,围墙基础埋深1.5m,基础宽0.5m,高1.4m,其上浇筑底宽0.5m、高0.2m的C30钢筋混凝土圈梁,上部增设2.7m高的砖围墙,墙顶增设刺丝滚笼。

2.2此工程包工包料,涉及到的工程材料需提供由监理单位审核签认的材料合格证明。

2.3工程投资(概)预算:不含税价******.11元,税率9%,价税合计******.00元。

2.4计划工期:2024年11月底完成施工,具体施工期限按合同履约。

2.5质量目标:单位工程一次验收合格率100%,竣工验收按照相关规定标准办理。

2.6安全目标:杜绝行车、人身安全事故。

3.对实施单位的资格要求

3.1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法人资格且存续经营,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需要提供企业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原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复印件、组织代码复印件(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

3.2经营范围包括铁路工程,且具备铁路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具有2021年至2023年连续3年铁路营业线安防设施工程施工业绩,均可申请参与该工程承包,同时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财务状况证明资料(会计年度审计报告)。

(2)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满足施工所需投入的主要人员及主要设备。

(3)本条未列的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3投标单位须为一般纳税人,可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3.4投标单位在集团公司管内工程中,无中标不执行行为。

3.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6投标人提供的资格性审查承诺书应声明:是否被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列为严重违法失信企业;是否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是否在近一年内企业或法定代表人有被司法机关认定的行贿犯罪行为;是否在近一年内本企业或法定代表人有被纪检监察组织认定的违规向铁路企业人员送礼金、礼品和各种有价证券、支付凭证等行为;是否被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业、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拟供项目是否被行政主管部门责令暂时停产或停止使用;是否被国铁集团暂停接受其参与各类项目采购活动,或暂停采购、使用其相应项目;如所供项目为国家强制性认证或国铁集团认证采信目录内的产品,其认证证书是否持续有效;对同一包件或未划分标段和包件情况下,与本单位存在控股或管理关系的单位,以及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机构是否参加投标。

3.7投标人报名前需及时联系采购单位进行现场踏勘。需熟悉和掌握现场环境及作业情况,并根据现场查勘情况制定作业实施方案,但不得因此使采购单位承担有关责任和蒙受损失,勘探现场所发生的费用由投标单位自行承担,现场勘探完毕,由采购单位出具现场踏勘证明,未经过现场踏勘的单位将取消其申请资格。

3.8参与投标人需提供农民工工资支付承诺函,具体内容如下:

农民工工资支付承诺函

我方(单位/公司)自愿参与京包线防护栅栏大修项目投标,若我方在履行招标程序后确认为该项目的实施单位,为保护农民工的合法权益,不拖欠农民工工资,本人(法定代表人姓名)以(单位/公司)法定代表人的资格郑重承诺:

我方将根据工程进度按时足额支付农民工工资,如因农民工工资发放、处置不力,导致农民工有不同形式的上访、闹访、集访等事件发生,我方愿意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不良后果和损失。

特此承诺!

施工单位(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联系方式:

年 月 日

4.对实施单位的材料及技术要求:

4.1将轨5道与13道线间的钢轨、道岔用料临时倒运至施工范围外,探测地下光电缆并临时防护。

4.2轨5道大里程处铁艺大门拆除后重新浇筑门柱基础,基础长×宽×高为0.7×0.7×1.5m,并新设一处宽6m的铁艺大门,门下距轨5道轨面不小于0.1m,同时,在轨道两侧不影响行车范围采用标准砖重新砌筑门下平台,平台宽0.7m,详见铁艺大门设计图。

4.3.在13道与轨5道之间距轨5道右轨3m增设2.7m高的砖围墙,墙顶增设刺丝滚笼,围墙在有灯塔处距轨5道右轨2.5m设置,将灯塔绕开至13道一侧。新设围墙间隔3.6m设置0.37×0.37m的砖柱,其小里程侧与既有挡墙顺接,大里程侧增设至铁艺大门后直角转弯与门柱顺接,新设围墙共计700m长。围墙基础埋深1.5m,基础宽0.5m,高1.4m,其上浇筑底宽0.5m、高0.2m的C30钢筋混凝土圈梁。

5.申请报名

5.1凡有意参与本项目的申请单位,请于2024年9月27日11:00前向呼和浩特工务段递交报名表及正式纸质申请文件,逾期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报名表和申请文件均不予受理。

5.2纸质申请报名资料需胶粘并加盖骑缝章,否则申请文件不予受理。

5.3纸质文件递交地点:呼和浩特市呼伦贝尔北路75号呼和浩特工务段材料科

5.4主管科室联系人:韩志华0471-*******

6.申请文件组成内容

6.1申请函。

6.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原件。

6.3申请单位基本情况表。

6.4经年检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建筑企业资质证书复印件。

6.5提供2021年至2023年连续3年铁路营业线安防设施工程施工业绩(合同复印件)。

6.6拟投入的主要人员表。

6.7拟投入的主要设备表。

6.8施工方案(主要为施工安排,工期、质量、安全目标及保证措施等)。

6.9财务状况证明资料(会计年度审计报告)。

6.10申请单位提供加盖本单位公章的“中国裁判文书网”对本单位及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负责人进行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以及无行贿犯罪书面承诺,承诺书内要明确违约责任。

6.11申请单位提供加盖本单位公章的“信用中国”、“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页失信记录查询截图。

6.12申请单位提供加盖本单位公章的国家铁路局官网失信行为“黑名单”查询结果。

6.13现场踏勘证明(原件)。

6.14农民工工资支付承诺函。

7.招标人及联系方式

招标人:中国铁路呼和浩特局集团有限公司呼和浩特工务段

地址:呼和浩特市新城区呼伦贝尔北路75号

邮编:******

联系人:张延平

电话:0471-*******

附件:报名表

中国铁路呼和浩特局集团有限公司

呼和浩特工务段

2024年9月25日

报名表

单位名称

单位地址

邮编

授权代表人及电话

传真电话

电子邮箱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签字: 年 月 日

报名单位:(公章)

,呼和浩特市,呼和浩特,0471-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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