响水县植物保护站农药采购项目二次采购公告-采购/资审公告
响水县植物保护站农药采购项目二次采购公告-采购/资审公告
项目概况 响水县植物保护站农药采购项目(二次) JSZC-******-YUAN-T2024-0003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中国政府采购网、江苏政府采购网、盐城市政府采购网 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09-30 09:00 (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
项目编号:JSZC-******-YUAN-T2024-0003
项目名称:响水县植物保护站农药采购项目(二次)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预算金额:190.******万元(采购包1:120.******万元;采购包2:70.******万元)
最高限价(如有):投标报价高于最高限价的作无效标处理,本项目每包实施足额采购。分包一:控制单价35.5万元/千升,总价120万元;分包二:控制单价10.5万元/千升,总价70万元。
采购需求:
2024年农作物重大病虫防控物化补助项目:分包一:40%氰虫·甲虫肼悬浮剂(甲氧虫酰肼20%,氰氟虫腙20%),250ml/瓶;分包二:14%吡蚜·呋虫胺可分散油悬浮剂(吡蚜酮10%,呋虫胺4%),400ml/瓶。包括货物的生产(或采购)、包装、运输、装卸、验收、质保期内、售后服务等。各包件具体技术参数要求等内容详见本招标文件第四章。开、评、定标顺序为先开分包一、后分包二,本项目兼投兼中。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3日内将药品送达采购人指定的地点且装卸完毕。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上一年度的财务状况报表(成立不满一年无需提供);
3.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
4.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提供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一年内至少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及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供应商依法享受缓缴、免缴税收、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证明材料。);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7.在“信用中国”网站查询,无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信用记录。(响应文件中无需提供证明材料)
8.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本项目为非预留份额的采购项目或采购包,执行价格扣除优惠政策,给予小微型企业、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报价的20%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价格扣除比例对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同等对待,不作区分。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供应商如是所投农药产品的生产企业的,须提供农药经营许可证扫描件,同时具有有效的所投产品的农药登记证扫描件、农药生产许可证扫描件、企业标准证扫描件;供应商如是所投农药产品代理商的,须提供农药经营许可证扫描件,同时提供所投农药产品生产企业的营业执照扫描件、农药登记证扫描件、农药生产许可证扫描件、企业标准证扫描件。(扫描件须加盖所投农药产品生产企业的公章)。
时间:2024年09月25日至2024年09月27日,每天上午00:00-12:00,下午12:00-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中国政府采购网、江苏政府采购网、盐城市政府采购网
方式:在“中国政府采购网”、“江苏政府采购网”、“盐城市政府采购网”自行免费下载招标文件。
售价:0.0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24-09-30 09:00 (北京时间)
地点:“苏采云”政府采购交易系统网上开标大厅
五、开启时间:2024-09-30 09:00 (北京时间)
地点:盐城市响水县灌江东路与东海路交汇处响水县政务服务中心响水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六、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1.根据省财政厅《关于更换全省政府采购交易系统CA数字证书和电子签章的通知》(苏财购〔2023〕101号),“苏采云”政府采购交易系统(以下简称苏采云系统)的CA数字证书、电子签章已更换为江苏省电子政务证书认证中心CA和方正国际软件(北京)有限公司电子签章。如果投标人通过苏采云系统参与政府采购项目,需要更换CA数字证书和电子签章。具体办理指南和操作手册:在盐城市政府采购网点击【办事指南】-【供应商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相关资料】。
领取CA和办理电子签章(请至亭湖区政务服务中心二楼226窗口办理,联系电话:150*****883,办理邮箱:yancheng@ideabank.net.cn,具体联系方式见《苏采云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以下简称《操作手册》))、进行注册并按《操作手册》要求制作、上传电子投标文件,《苏采云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在盐城市政府采购网点击【办事指南】-【供应商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相关资料】。
2. 有关本次谈判的事项若存在变动或修改,敬请及时关注“中国政府采购网”、“江苏政府采购网”、“盐城市政府采购网”发布的更正公告。
3.本次招标不收取投标保证金,不收取质量保证金,不收取履约保证金。
4.电子投标文件一份(通过系统提交);纸质投标文件正本一份,副本四份(评审结束后由中标候选人邮寄至(代理公司),未中标单位不需要提供)。
5.本项目支持节能环保产品(财库[2019]9号)、(财库[2019]18号)、(财库[2019]19号);支持中小微企业(财库[2020]46号)、(苏财购[2020]52号)、(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支持监狱企业(财库[2014]68号);促进残疾人就业(财库[2017]141号)、《商品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财办库(2020)123号)、《绿色数据中心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财库(2023)7号))、(《关于在全省政府采购领域推行电子履约保函(保险)的通知》(苏财购2023)150号))等政策。
6.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应用第三方信用报告落实“信易购”应用场景的通知》(盐财购(2021)19号),第三方信用服务机构依据标准规范评定为AA级及以上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可免费获取采购文件,需提供信用管理部门备案的第三方信用报告,且信用报告通过“信用盐城网”可查实。
7、各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应当每天都上网查询,以便获取更新的澄清、修改、补充内容。凡涉及该项目的补充说明和修改,均以江苏政府采购网上的更正或补充通知为准。
8、因供应商的系统环境、操作等原因导致报名、开评标过程中出现问题由供应商自行承担负责。
9、本项目实施足额采购,投标单位的“分项报价表”需填写所投产品的单价(单位:万元/千升)、数量(数量=总价/投标单价),评标时按“分项报价表”中的投标单价评审。
1.采购人信息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陆道青
电话:189*****862
标签: 农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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