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性投融资项目工程预算审核项目招标公告
财政性投融资项目工程预算审核项目招标公告
泉州市政府采购中心受丰泽区政府采购办委托对丰泽区财政性投融资项目工程预算审核项目进行政府采购。有意参加投标的单位请按以下要求报名参加抽签。
一、投标申请单位须具有:
1、具有甲级工程造价咨询资质的独立企业法人。
2、取得市政府采购办颁发准入资格证书的单位。
3、没有违约违纪记录,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4、企业经营状况良好。
二、须提交的资料和有关事项:
报名时应由投标单位投标代表携带以下材料:
1、经年检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2、法定代表人及投标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以上所有材料,统一采用A4纸复印,属复印件的每面均须加盖投标人公章,且递交时均需出示原件核验。
三、报名截止时间:2005年9月5日15:30 。
四、抽签时间:2005年9月5日15:30 ,抽签地点:泉州市政府采购中心(市温陵路名城大厦九E)
投标代表应凭身份证准时参加抽签。未按规定准时参加者取消其参与资格。
五、招标内容:
1、招标项目:
I标: 旧泉永路拓改市政工程、国道324线拓改安置房5#工程。(造价约为4000万元)
II标: 海星、宝秀小区一期首批次安置房工程。(造价约为4000万元)
III标:沿海大通道丰泽段一、二期绿化景观工程。(造价约为2000万元)
2、审核期限要求:
审核期限为:满足业主对项目审核期限的要求。
3、审核费用要求:
审核费用参照省财政厅的有关规定,本标段审核费用按审定造价的1.8‰计取,具体金额在委托协议中约定。
4、审核结果质量要求:
A.完成的审核成果(即核查后成果)质量要求,经丰泽区财政局或丰泽区审计局核查准确率要求达98%以上(不含)。计算办法:核查准确率=(核查后工程造价÷核查前工程造价)×100%。
B.经甲方核查后,误差率超过2%者,甲方不支付中标单位审核费用余款,并作为不良记录报送有关部门。
联系电话:0595-******** 传真:0595-********
泉州市政府采购中心
2005年9月2日
标签:
0人觉得有用
招标
|
泉州市政府采购中心 关注我们可获得更多采购需求 |
关注 |
最近搜索
无
热门搜索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