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液伺服万能试验招标公告
电液伺服万能试验招标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长春市政府采购中心受长春市产品质量监督检验院委托,对长春市产品质量监督检验院100吨电液伺服万能试验及采购项目进行国内竞争性谈判采购,兹邀请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报价。
一、政府集中采购机构:长春市政府采购中心
二、采购人:长春市产品质量监督检验院
三、项目名称:长春市产品质量监督检验院其它专用设备竞争性谈判
四、采购预算:本项目的采购计划编号:0508-0521-12
计划编号预算总额(元)预算内资金(元)预算外资金(元)自筹资金(元)
0508-****-****************
五、资格审查方法:资格后审
六、报价有效期:为 60 日历天(从投标截止之日算起)
七、答疑会时间:2005 年 09 月 08 日 09 时 00 分
八、答疑会地址:长春市政府采购中心
九、报价文件份数: 一份正本 三份副本
十、发放谈判文件起始时间:2005 年 09 月 02 日 15 时 30 分
十一、发放谈判文件截止时间:2005 年 09 月 13 日 16 时 30 分
十二、发放谈判文件地址:长春市政府采购中心
十三、递交报价文件开始时间:2005 年 09 月 14 日 08 时 30 分
十四、递交报价文件截止时间:2005 年 09 月 14 日 09 时 00 分
十五、递交报价文件地址:长春市政府采购中心
十六、谈判会时间:2005 年 09 月 14 日 09 时 00 分
十七、谈判会地址:长春市政府采购中心
十八、采购内容:100吨电液伺服万能试验机
十九、交货地点:长春市产品质量监督检验院
二十、付款方式:分期付款
合同签订生效后十五日内付总货款的30%,设备验收后付总货款的60%,余款一年内付清。
二十一、交货期:合同生效之日起3个月内交付使用
二十二、报价人资质要求:符合政府采购法第22条的规定:(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五)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十三、货物质量要求:合格
二十四、售后服务:设备供应商负责设备安装调试并培训操作人员2名,在长春市质检院进行。设备自验收合格之日起免费保修一年,终身维修。如需购置相关附件,应以优惠价供应。
二十五、谈判保证金:2000元
二十六、评标方法:综合评分法
补充说明
地址:长春市普阳街3177号长春市政务中心二楼(长春市政府采购中心)
邮政编码:130011
传真:*******
账户:长春市政府采购中心
开户行:交通银行长春市德惠路支行
帐号:****************04220
联系人:
郭春城 电话:*******
耿聆 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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