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天弘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关于浙江省杭州生态环境监测中心的新污染物环境试点监测项目的公开征询意见公示
浙江天弘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关于浙江省杭州生态环境监测中心的新污染物环境试点监测项目的公开征询意见公示
浙江天弘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关于浙江省杭州生态环境监测中心的新污染物环境试点监测项目的公开征询意见公示
公示简要情况说明:
新污染物环境试点监测项目,按要求为2家橡胶和塑料制品行业企业废水和地下水:1家城镇污水处理厂、1家工业污水处理厂的废水;城镇污水处理厂相关地表2个水体、6个国控断面、2个饮用水源地水体的新污染物监测(14大类重点管控新污染物),编制新污染物监测调查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垄断法》和《市场监管总局等五部门关于印发〈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实施细则〉的通知》(国市监反垄规(2021〕2号)等文件精神,现对《浙江省杭州生态环境监测中心的新污染物环境试点监测项目采购需求、评分标准及合同主要条款》公开征求意见,若本文件存在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垄断法》、《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含有排除或限制市场竞争的内容,可按以下方式反馈意见。
一、意见征询编号:/
二、征求意见范围:
1、是否出现限制供应商资格要求;
2、项目采购需求、评分标准等是否出现歧视性和倾向性条款;
3、影响政府采购“公开、公平、公正”原则的其他情况;
4、其他好的意见和建议。
三、征求意见递交及接收:
1、意见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9月29日17:00:00
2、意见递交方式:书面/传真/邮寄/邮件
3、意见接收机构:浙江天弘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4、联系人:江涛顾奇祺
5、联系电话:0571-******** 0571-********
6、联系邮箱:*********@qq.com
四、合格的修改意见和建议书要求
1、供商提出修改意见和建议的,书面材料须加盖单位公章和经法人代表签字确认(授权代理人签字的,必须出具针对该项目的法人代表授权书)及联系电话。
2、专家提出修改意见和建议的,须出具本人与该项目相关专业证书复印件及联系电话。
3、各供应商及专家提出修改意见和建议内容必须是真实的,并附相关依据,如发现存在提供虚假材料或恶意扰乱政府采购正常秩序的,一经查实将提请同级政府采购管理机构,列入不良行为记录。
五、注意事项:
各供应商及专家提出修改意见和建议的,请于2024年9月29日17:00时前(节假日除外)将书面材料密封后送至浙江天弘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杭州市上城区钱江路639号新城大楼16楼),也可邮件送达,将盖章签字的材料以彩色扫描件形式发送至*********@qq.com。
附件信息:
新污染物环境试点合同.doc (66.5 KB)
政府采购需求文书(新污染物对外委托监测)改(3).docx (47.1 KB)
新污染物环境试点监测项目评分标准.doc (67.5 K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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