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洛阳人民警察学校学生宿舍楼改造工程招标公告
河南省洛阳人民警察学校学生宿舍楼改造工程招标公告
河南省洛阳人民警察学校学生宿舍楼改造工程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河南省洛阳人民警察学校学生宿舍楼改造工程已由主管部门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招标人为河南省洛阳人民警察学校,招标代理机构为大成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施工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2、工程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工程名称:河南省洛阳人民警察学校学生宿舍楼改造工程
2.2 招标编号:豫财招标采购-2016-1189号
2.3 项目概况:本项目工程位于河南省洛阳市,建筑面积为5140.95平方米;
2.4招标范围:施工图纸范围内的全部工程(详见工程量清单及改造说明);
2.5 工期要求:180日历天;
2.6质量要求:合格。
2.7 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划分为1个标段;
3、投标资格要求
3.1 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3.2 投标人须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3 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同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且无在建工程,并出具无在建项目承诺书;
3.4 投标人需具有2013年9月1日以来类似项目工程施工业绩(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3.5 投标人应提供企业注册所在地或项目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告知函自出具之日起2个月内有效);
3.6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投标报名及领取招标文件时间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6年9月26日至2016年9月30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8时30分至11时30分,14时30分至17时00分到大成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郑州市经三路纬五路广汇国贸A1202室)持相关资料报名。
4.2报名所需材料
报名时请携带以下资料原件,并留存以下资料复印件壹份(加盖单位公章):
报名时请携带投标申请人的法人授权委托书、被委托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项目经理建造师注册证书、项目经理安全生产考核证、项目经理无在建承诺书、企业类似项目施工业绩(时间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企业注册所在地或项目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等。
4.3招标文件售300元/套,现金支付,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6年10月19日14时30整(北京时间)
5.2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大成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会议室(郑州市经三路纬五路广汇国贸B1206室)
5.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公告在、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河南省洛阳人民警察学校
联系人:张先生
联系电话:****-********
代理机构:大成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郑州市经三路纬五路广汇国贸A1202室
联 系 人:郑女士
联系电话/传真:037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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