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学城标准厂房项目一期信息智能化工程招标公告
科学城标准厂房项目一期信息智能化工程招标公告
衡山科学城标准厂房项目一期已由衡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衡发改备【2015】76号备案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招标人为衡阳市衡山科学城投资开发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湖南中技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信息智能化工程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 项目名称:衡山科学城标准厂房项目一期信息智能化工程
2.2 建设地点:工业大道延长线以北,南三环延长线以南,蔡伦大道以西延至400米的衡山科学城所在区域内。
2.3 规 模:约900万元。具体以招标人提供的设计图纸和工程量清单为准
2.4 工期要求: 详见招标文件要求
2.5 质量要求:合格工程
2.6 保修要求:按国家相关规定进行保修
2.7 招标范围:信息智能化工程(含广播音响系统及建筑声学工程),具体以招标人提供的设计图纸和设备清单为准
2.8 标段划分:本项目设一个标段
2.9 招标控制价:开标前15天公布
3.投标人资格要求3.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
3.2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贰级或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并具备建筑声学设计或施工能力,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能力;
3.3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具有履行合同的经济实力(须以投标单位营业执照所在地检察部门查询的无行贿犯罪记录查询证明为准,开具日期不得早于本公告发布日期,查询合格的投标单位可以参加投标,查询不合格的单位拒绝其投标);
3.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1本项目资格审查方式为开标后资格审查。
4.2本项目评标办法依据国家发改委等7部委12号令《评标委员会和评标方法暂行规定》规定,采用 “综合评估法”。
5.招标文件的获取5.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派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委托人于2016年9月26日至2016年9月30日(不含节假日),每日上午9时00分至11时00分,下午15时00分至17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持以下资料原件:
(1)单位介绍信(开具日期不得早于本公告发布日期,不得手填);
(2)法人资格证明文件及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人的授权书及授权委托人身份证;
(3)营业执照副本;
(4)企业资质证书副本;
(5)银行开户许可证;
(6)企业社保登记证副本;
(7)检察部门出具的行贿档案纪录查询证明文件(开具日期不得早于本公告发布日期);
(8)广播音响、交换机等核心产品厂家出具的售后服务承诺书;
(9)建筑声学设计或施工类似业绩(合同或中标通知书);
到湖南中技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衡阳分公司(衡阳市蒸湘区祝融路8号沐林美郡写字楼22楼)购买招标文件,并提供上述资料一套加盖公章的彩色复印件。资料不全、不符或查证不实的,恕不受理。(此步骤仅限于发售招标文件阶段,具体评议以评标委员会评审结果为准)
5.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400元,图纸、清单1000元/份,售后不退。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及开标时间详见招标文件。
6.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按要求密封和加写标记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3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持授权委托书亲自到场参加投标。
7.行政监督
本项目招投投标行政监督机构为衡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招标投标监管办公室。
8.投标保证金
8.1 投标保证金须以银行转账形式缴纳至投标保证金专户,投标保证金为人民币拾万元整,须在开标前缴纳;
8.2 投标保证金的托管账户:
户 名:衡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行: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衡阳分行
注:提交投标保证金时,必须在银行进账单上注明“衡山科学城标准厂房项目一期信息智能化工程投标保证金”,如果没注明是“衡山科学城标准厂房项目一期信息智能化工程投标保证金”,由此造成无法查实是否到账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招标人:衡阳市衡山科学城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地 址:衡阳市
联系人:唐先生
电 话:137*****456
招标代理机构:湖南中技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衡阳市蒸湘区祝融路8号沐林美郡写字楼22楼
联 系 人:解女士
电 话:151*****1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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