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岭门票站提质改造建设项目施工招标公告
西岭门票站提质改造建设项目施工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南岳衡山风景区西岭门票站提质改造建设项目工程经衡阳
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衡发改社[2016]1号文批准建设,衡发改招[2016]162
号文核准招标,建设资金来源为政府自筹。招标人为南岳区交通运输局,
招标代理机构为湖南建科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
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南岳衡山风景区西岭门票站提质改造建设项目
2.2建设内容:市政道路工程、环保停车场建设及铺装、给排水、绿化、环保等工程(详见施工图及工程量清单)
2.3建设地点:南岳衡山风景区西岭入口西南、东湖往南岳镇的南马公路与县道X023、X038的道路交汇处。
2.4计划投资:工程投资约3000万元,其中环保工程约 400万元(具体以南岳区财政局评审中心出具的招标控制价为准)。
2.5工期要求:270日(日历天)(建设工期以工程监理发出开工令开始计算);
2.6质量要求:合格工程;
2.7保修要求:按国务院279号令执行;
2.8招标范围:市政道路工程、环保停车场建设及铺装、给排水、绿化、环保等工程(详见施工图及工程量清单)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湖南省外企业须按照湘建建【2015】190号文件要求办理省外入湘企业基本情况登记(以“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网”查询为准)或具有入湘施工登记证(处于有效期内);
3.2施工单位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施工单位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能力。
3.3 项目负责人(即项目建造师)为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壹级注册建造师持业资格,具备有效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技术负责人具备市政公用工程相关专业中级职称和大专及以上学历。
施工单位关键岗位人员配备按湘建建[2015]57号文件的规定执行,且拟任本次投标的关键岗位人员必须是本企业在职人员。以上人员均无在建工程,并提供近6个月社保证明(2016年4月-2016年9月),且近24个月内无不良行为纪录,关键岗位人员均须与公司签订《劳动合同书》并到当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部门备案。
3.4 近五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违法记录,具有履行合同的经济实力(根据投标人营业执照所在地检察部门报名期间出具的行贿档案纪录查询证明为准,须包含企业、企业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
3.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6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3.6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四、资格审查和评标办法
4.1施工单位当投标人数量在9家以上时,实行开标前资格审查;当投标人数量在9家以下(含9家)时,实行开标后资格审查。
4.2施工单位资格审查办法采用湘建建[2013]282号文件资格审查办法中的“评分入围法”。
本项目评标办法采用湘建建[2013]282号文件中“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本项目资格审查方式为开标后资格审查。
本项目设招标控制价,招标控制价在开标前十五天公布。
五、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为:人民币伍拾万元整,由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入投标保证金的托管账户。如有挂靠现象,一经发现,则没收投标保证金并取消其投标资格。工程款直接支付至中标单位公司基本账户。投标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为:2016年9月30日16:00(北京时间,下同)。否则其投标将被拒绝。
收款单位:衡阳市南岳区建筑管理站建设工程投标保证金专户
开户银行:建行南岳支行 帐 号:4300 1570 5640 5250 0900
六、招标文件的获取以及澄清答疑发布
6.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从2016年9月26日~2016年9月30日(上午9:30-11:30,下午15:00-17:00,节假日、公休日休息)湖南省内企业由投标申请人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授权委托人须为本项目拟任建造师),湖南省外企业由投标申请人的法定代表人和授权委托人(授权委托人须为本项目拟任建造师)携带:
①公告之日起出具的单位有效介绍信(原件);
②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和本人身份证或授权委托书和被授权人本人身份证 (原件及复印件);
③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④资质证书(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⑤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⑥拟任建造师证及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原件及复印件); 技术负责人具备市政公用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和大专及以上学历。(原件及复印件);
⑦银行开户许可证、投标保证金银行进账单和收据 (原件及复印件);
⑧项目负责人1人、技术负责人1人、施工员1人、安全员1人,(须提交人员配备表格电子版),且无在建工程(须提交报名当月出具的近六个月社保证明原件、备案的劳务合同原件、岗位资格证书及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且上述人员在报名之后不得进行更换。投标申请人如放弃投标需在开标前五天提交书面放弃函到代理公司,否则,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
⑨企业所在地检察部门报名当月出具的无行贿档案纪录查询证明(须包含投标企业、企业法定代表人、拟任本项目的关键岗位人员)(原件)。
10湖南省外企业《入湘施工登记证》(原件及复印件)。
以上资料(①、⑨、②中的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及授权委托书、⑧中的近6个月社保证明留原件,③、④、⑤、⑥、⑦、⑧、10验原件、留复印件),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即项目建造师)提供上述资料到南岳区交通运输局四楼会议室报名并留加盖公章的资料复印件。资料不全、报名人与其证照不符、虚假伪造证件或超过报名时间者恕不接受。报名时的关键岗位人员与正式投标时人员必须保证一致,不得更改,否则取消其投标资格。报名及开标时提供虚假资料一律作废标处理。
6.2 报名合格的投标人在报名现场向招标代理方购买招标文件及资格审查文件,招标文件及资格审查文件共900元/套,施工图纸等资料1000元/套,均售后不退。
6.3 澄清答疑采用书面方式。招标人对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澄清答疑均采用书面形式告知所有投标人。
七、资格审查申请文件的递交
7.1 资格审查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16年10月14日上午9时00分,递交地点为地点为衡阳市南岳区交通运输局四楼会议室 。
7.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按要求密封和加写标记的资格审查申请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八、开标时间
8.1 实行开标前资格审查的资格审查时间为:2016年10月14日上午9时00分;开标时间为:2016年10月26日上午9时00分。
8.2 实行开标后资格审查的开标时间为:2016年10月26日上午9时00分。
十、行政监督
本次招标项目接受相关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委托的招标投标监管机构监督。招标投标监督机构为南岳区发改局。
十一、联系方式
招标人:南岳区交通运输局
地 址:衡阳市南岳区
联系人: 刘先生 联系电话:135*****880
招标代理机构:湖南建科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湖南省衡阳市华新开发区白云路山水华庭1栋121室
联 系 人:张女士 电 话:****-*******
监管单位:衡阳市南岳区政府招标投标领导小组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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