搬迁改造招标公告

搬迁改造招标公告

衡阳市石鼓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搬迁改造项目 施工招标公告1.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衡阳市石鼓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搬迁改造项目施工已由衡阳市发改委以衡发改审[2016]116号和衡发改社[2016]15号批复并转发湘发改投资[2016]489号(卫生计生领域2016年第二批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建设资金来自财政拔款。招标人为衡阳市石鼓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招标代理机构为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 项目名称:衡阳市石鼓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搬迁改造项目施工2.2 建设地点:衡阳市石鼓区2.3 规模:总建筑面积为2200平方米2.4 计划总投资约440万其中施工(含无菌实验室)约306万元,(具体以财评结果为准)2.4 工期要求:60日历天(具体开工日期以建设单位开工通知为准);2.5 质量要求:达到《建筑工程质量验收统一标准》规定的合格工程标准2.6 保修要求:按建设部80号令规定保修 2.7 招标范围:业务用房、实验室、办公及行政用房装饰装修(具体详见工程施工图和工程量清单)。 2.8 标段划分:本项目为一个标段2.9 承包方式:包工包料3.投标人资格要求3.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湖南省外企业按照省住建厅湘建建[2015]190号文件要求办理入湘企业基本情况登记(以“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网”查询为准或具有入湘施工登记证处于有效期内)。3.2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的独立法人企业,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3.3拟任项目负责人须持有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并取得有效的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没有在建工程;3.4拟任本项目技术负责人具有工程类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和中专及以上学历;3.5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的法人、其它组织或者个人不能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个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能同时参加同一项目投标。3.6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按照湘建建[2015]57号文件规定配备且系本企业在职人员[提供近六个月(2016年3月至2016年8月份)社保证明],且无在建工程。3.7近五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违法记录,具有履行合同的经济实力(以投标人企业所在地检察部门报名当月出具的行贿档案纪录查询证明为准,须包含企业、企业法定代表人和拟任项目负责人)。3.8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在购买招标文件后不得擅自变更,如确需变更在投标截止时间24小时前,须经招标人同意并报项目招标投标监管机构备案。3.9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3.10其它资格要求:投标单位近三年内(2013年8月至2016年8月)必完成一个及以上疾病预防控制机构的实验室装修改造工程项目业绩。4.评标办法 本项目评标办法采用湘建建[2013]282号文件中“经评审最低投标价法”。本项目资格审查方式为开标后资格审查。5.投标保证金本项目投标保证金为陆万元整(只接受转账形式,由相应投标人基本账户通过银行转账方式提交, 投标保证金递交截止时间:2016年10月18日下午5:00时。以款到账户为准,以现金或其它方式提交的投标保证金无效),转帐时须注明投标项目名称。投标保证金接收账户:户 名:衡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户行: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衡阳分行帐 号:4388 9999 1010 0030 0404 9026.招标文件的获取及澄清答疑发布6.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从2016年9月26日~2016年9月30日上午9:00—11:00,下午3:00—5:00(节假日、公休日休息)由投标申请人法定代表人或拟任建造师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并携带下列资料:①公告之日起出具电脑打印的单位有效介绍信原件;②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或授权委托书(须注明项目名称)及本人身份证原件;③营业执照副本;④资质等级证书;(副本原件及复印件,若可通过资质等级证书副本复印件二维码查询情况的,可不提供资质等级证书副本原件);⑤拟任项目负责人建造师注册证书、有效的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⑥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岗位证书、身份证及近六个月社保证明(提供近六个月(2016年3月至8月份)社保证明复印件)、技术负责人职称及学历证书件。⑦企业所在地或本招标项目所在地检察部门报名当月出具的行贿档案纪录查询证明(须包含企业、企业法定代表人)。⑧如投标申请人为湖南省行政区域外企业,还应提供企业所在地省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企业无拖欠农民工工资、不良行为记录证明原件;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无在建工程查询证明原件;《入湘施工登记证》原件或按湘建建[2015]190号文件要求办理省外入湘企业基本情况登记“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网”查询证明。到衡阳市船山路20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住建局北院一楼)购买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凡资料不全、超过时间者将被拒绝。所有资料均复两套加盖单位公章并注明与原件一致。①、②(身份证除外)、⑨留原件其它验原件留复印件。6.2投标单位在报名前须与业主签署验收达标责任状6.3招标文件售价400元/套(售后不退),图纸资料押金2000元,未中标单位无损无息退还。6.4 澄清答疑采用书面发放方式。7.投标文件的递交7.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及开标时间为2016年10月20日9时00分,地点为市公共资源交易理中心衡阳市船山路20号三楼。7.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按要求密封和加写标记的投标文件,或投标人未按本项目招标公告第6.1款规定获取招标文件的,招标人将拒收。7.3 投标人拟任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须亲自到场参加投标,授权委托代理人必须为拟任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9.行政监督本次招标项目招投投标监督机构为衡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电话:****-*******。10.联系方式招 标 人:衡阳市石鼓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地 址:衡阳市石鼓区联 系 人: 谢先生 电 话: 186*****686 招标代理机构: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地 址:衡阳市蒸湘区长丰大道商银家园翠竹阁902室联 系 人:李先生 电 话:152*****799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搬迁 疾病预防控制 衡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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