污水处理厂扩建工程设计招标公告

污水处理厂扩建工程设计招标公告


内蒙古诚业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受乌兰浩特市新川城市基础设施投资有限责任公司的委托,采用公开方式招标,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前来报名参加。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与编号
批准文件编号:乌财购准字[代理2016-09-07-138号];
采购文件编号:兴公资交易【2016】政采(公开招标)0065号;

2、内容及分包情况:

包号
货物、服务和工程名称
数量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预算金额

1
乌兰浩特市东区污水处理厂扩建工程设计
1
详见招标文件
200万元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且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类甲级或市政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的单位,在人员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能力,并有足够资产及能力履行合同,项目负责人需具有给排水专业高级工程师职称;

2、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申请;7、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以及其他形式有资产关联关系的投标人,都不得在本次招标中提出申请;8、拒绝列入内蒙古自治区政府采购不良行为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三、资格评审时间、地点、方式:

符合上述条件的供应商可在2016年9月26日至2016年9月30日(节假日除外),每个工作日上午8:30-11:30时,下午2:30-5:30时到兴安盟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递交报名材料;报名审核合格的供应商可以从兴安盟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获取采购文件;

(1)报名人为法定代表人的,出示身份证原件,提供复印件;

(2)报名人为授权委托人的,出具经法定代表人签字,公司盖章的授权委托书原件,同时出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3)提供经国家工商机关年检合格有效并加盖投标企业公章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4)其他材料:

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持合格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原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原件、税务登记证副本原件(若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三证合一,只提供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即可)、资质证书副本原件(新版带二维码标识的企业资质证书提供复印件并将扫描二维码后获得的信息打印加盖公章即可)、法人代表签发的授权书原件(须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和原件),项目负责人职称证(具有给排水专业高级工程师职称)、各专业人员(建筑、结构、暖通、给排水、电气)职称证原件,投标人须在企业注册地或业务发生地县级以上检察机关出具的企业及法定代表人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告知函原件及以上资料复印件加盖公章一份。报名时需提交企业基本信息表(含企业名称、法人、联系人、联系电话、电子U盘,邮箱等信息)到兴安盟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报名合格后方可购买招标文件;投标人自购买招标文件之日起,应确保其向招标人提供的通讯手段(邮箱、电话、传真)一直有效,以保证往来函件能及时传达,否则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承担。招标人拒绝受理非授权委托人等其他人员购买招标文件及办理相关事宜。招标文件需要进行必要澄清或者修改的,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截止15天前统一在兴安盟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ggzy.xam.gov.cn)上公布通知所有潜在投标人,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请潜在投标人密切关注相关信息,未关注者后果自行承担。

(5)本次招标只接受现场报名,不接受网络、邮寄方式;

(6)以上资料出具公证书无效;

(7)报名时存入投标保证金肆万元整,需将银行回单送至兴安盟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进行确认,方可参加资格审查,不接受以个人名义存入的投标保证金;

(8)报名时同时提交企业基本信息表(含企业名称、法人、联系人、联系电话、电子U盘,邮箱等信息)到兴安盟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报名合格后方可购买招标文件;
四、招标(采购)文件售价:
本次采购文件售价为500元人民币。
五、递交投标(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16年10月20日9时30分

投标地点:乌兰浩特市兴安北大路52号三楼开标室

开标时间:2016年10月20日9时30分

开标地点:乌兰浩特市兴安北大路52号三楼开标室

六、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乌兰浩特市新川城市基础设施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人:冯局长 电话:139*****188

交易中心:兴安盟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联系人:秦圆圆 电话:****-*******

招标代理机构:内蒙古诚业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人:刘思越 电话:****-*******

七、投标保证金

单位名称:兴安盟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保证金专户

开户行:建行乌兰浩特铁路支行

账号:150*****664********9

行号:********0077

联系人:张宏

电话:****-*******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扩建工程 污水处理厂 乌兰浩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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