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中小学卫生健康促进中心关于2024年广东省中小学健康教育试点学校评估工作的比选邀请函
广州市中小学卫生健康促进中心关于2024年广东省中小学健康教育试点学校评估工作的比选邀请函
广州市中小学卫生健康促进中心是广州市教育局局属教育支撑机构,属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主要承担中小学生体质健康监测,建立本市学生健康档案和体质健康数据库,开展学生身体素质综合评价;开展健康教育和咨询(包括健康行为与生活方式、疾病预防、心理健康、生长发育与青春期保健、安全应急与避险五个领域)及相关研究、指导工作;开展中小学生常见病的预防与矫治,开展传染病防控监督指导工作;开展教学环境及设施卫生研究,指导中小学(含中等职业学校和幼儿园)改善卫生环境和教学卫生条件;开展中小学(含中等职业学校和幼儿园)卫生技术人员的技术培训和业务指导;协助卫生行政部门对中小学(含中等职业学校和幼儿园)卫生工作实行卫生监督。
根据我中心2024年学校体育美育卫生国防教育改革发展资金工作计划,拟开展2024年广东省中小学健康教育试点学校评估工作项目。现邀请符合条件的单位、科研机构参加比选。
一、项目名称:2024年广东省中小学健康教育试点学校评估工作。
二、项目预算:最高限价¥.******元(人民币大写:贰拾万元整)
本次报价应包含该项目内容及税费等与此项目工作相关全部费用,超过则视为无效报价。由于比选申请人原因漏报的项目,均视为比选申请人已计取,并已包含在总报价中,采购人不予以追加。
三、采购内容:
(一)本项目为2024年财政经费预算项目,非跨年度预算经费。
(二)服务地点:广东省。
(三)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4年12月31日
(四)项目内容:
夯实卫生工作基础,切实发挥省教指委智库作用,加强对全省中小学校的健康教育指导与评估工作,发掘优秀的健康教育案例,推广学校的成功经验及做法,促进健康教育质量的不断提高,以及能让中小学生更加深入地领会健康教育的核心意义,内化健康观念和价值观。
时间:2024年9月-11月底。
范围:广东省中小学校
具体内容:
1.开展省中小学健康教育试点学校建设评估与指导工作,至少10所学校。
2.针对2023年中小学校健康教育优秀案例征集活动编制电子版材料并制作约200本样册。
3.召开省中小学健康教育优秀案例交流活动。
4.项目费用:包括交通、住宿、餐饮费、保险费、专家拟定评估细则费用及评估费、优秀案例文案编辑、审核、排版、电子册、200本样册、活动场地费等。
(五)投标人应对所有的招标内容进行投标,不允许只对部分内容进行投标。
四、比选参选人资质要求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三)拟委派担任本项目负责人的人员必须承担本项目工作的专业能力。
(四)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五、递交报名资料
根据上述要求参选方报名须提交的书面资料为:
(一)单位(机构)简介。
(二)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有效的执照(或证书)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国税、地税)复印件或三证合一证明文件复印件证明;如参选人为自然人的需提供自然人身份证明。
(三)不早于本邀请函发出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的查询结果,显示参选方(参选人)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规定条件。
(四)报价、完整、专业和可行的总体服务方案。总体方案需对本项目的重点、难点进行分析并提出应对措施和建议,项目筹备和实施计划、活动保障等相关内容。
(五)参选单位或项目负责人过往同类项目业绩情况一览表及相关证明材料(如有)。
六、比选方式
(一)本邀请函自广州市中小学卫生健康促进中心网站发出起5个工作日(2024年9月25日—2024年9月30日)收取比选材料。报名的比选材料请在2024年9月30日14时前寄送至广州市中小学卫生健康促进中心(以收件时间为准)。将于2024年9月30日18时或因工作调度不迟于2024年10月15日前在广州市中小学卫生健康促进中心进行比选。
(二)本次比选先递交材料报名,再进行比选。比选评议由我中心组织比选工作小组6名成员(含纪检委员。纪检委员负责监督,不参与评分),根据参选方提交的材料结合本函附件中的评分体系进行集中评议的方式决定预中选单位,按综合评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综合评分相同的,按价格由低到高顺序排列;综合评分相同且价格相同的,按技术评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综合评分相同,且价格和技术评分均相同的,按商务评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顺序排列;综合评分相同,且价格和技术、商务评分均相同的,名次按总体服务方案评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如有效比选申请单位不足三家,本次比选失败。
3.比选结果通过广州市中小学卫生健康促进中心工作邮箱邮件通知。自通知送达时点起1个工作日无异议后确定中选单位。
七、有关信息
1.采购单位:广州市中小学卫生健康促进中心
2.联系地址:广州市越秀区人民中路394号(邮编******)
3.联系人及联系方式:林琼芬,********
4.综合监督员及联系方式:郭仰峰,********
5.本次比选不设比选评议前的现场踏勘。
附件:
1.2024年省中小学健康教育试点学校评估工作-配套材料.docx
2.2024年省中小学健康教育试点学校评估项目评价体系.docx
广州市中小学卫生健康促进中心
2024年9月25日
标签: 评估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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