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旅综合体-农业迪士尼核心区室外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EPC)招标公告
农旅综合体-农业迪士尼核心区室外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EPC)招标公告
招标项目名称:
青龙满族自治县农旅综合体项目-农业迪士尼核心区室外工程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EPC)
招标项目编号:
130321X130257-02-01
招标方案核准部门: 青龙满族自治县发展改革局
招标方案核准文号: 招标核字[2016]第21号
所属行业:
市政房地产建筑
所属地区:
秦皇岛
招标内容:
招标编号:130321X130257-02-01
1. 招标条件
青龙满族自治县农旅综合体项目已由青龙满族自治县发展改革局以青发改【2016】111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青龙满族自治县飞腾实业发展有限公司,资金来源企业自筹、银行贷款、政府拨款。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农业迪士尼核心区室外工程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EPC)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青龙满族自治县农旅综合体项目-农业迪士尼核心区室外工程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EPC)
2.2项目概况:青龙满族自治县农旅综合体项目计划占地3606亩,主要建设:一心:农业迪士尼核心区;两园:优质种苗区、农产品加工示范园;三街:以满族文化为特色的满族民俗街;以特产售卖为主体的特色商业街;以全县企业众筹建设高端居住、总部办公为主要特色的养生文化街及相关配套设施。总投资约49000万元。
青龙满族自治县农旅综合体项目-农业迪士尼核心区室外工程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EPC),占地面积约233亩,建筑面积约3500平方米,包括生态停车场、入口大门、主题广场、游客中心、厨房、锅炉房、厕所、配套景观和配套基础设施及相关的土地平整等全部配套工程的勘察、设计、采购、施工等全部内容。投资约5329万元。
2.3招标内容:青龙满族自治县农旅综合体项目-农业迪士尼核心区室外工程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EPC)所含全部内容。
2.4计划工期: 2016年12月 31日前竣工。
2.5质量标准:勘察合格,设计合格,设备采购及施工质量合格
2.6招标范围:本项目建设地点位于青龙满族自治县茨榆山乡茨榆山村、西山村、蔡峪村。本标段招标范围为农业迪士尼核心区室外工程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EPC)的勘察、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EPC),勘察、设计的依据和工作内容见《青龙满族自治县农旅综合体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以下资格要求:
3.1.1工程勘察专业(岩土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
3.1.2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建筑工程设计行业甲级资质或建筑工程设计专业甲级资质;
3.1.3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
3.1.4项目经理须为一级注册建造师(建筑专业);
3.1.5投标人应有无行贿犯罪记录,以注册地或项目所在地人民检察院出具的“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为准(开标时在投标文件正本中附原件);
3.1.6进冀手续(河北省境外企业提供)。
3.2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3.2.1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及中标后签署的合同协议书,对联合体各方均具法律约束力;
3.2.2联合体各方应签订共同投标协议,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并将该共同投标协议随投标文件一并提交招标人;
3.2.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同时参加两个或两个以上的联合体投标,出现上述情况者,其投标和与此有关的联合体的投标将被拒绝;
3.2.4联合体中标后,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为履行合同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3.2.5联合体的各方应共同推荐一名联合体牵头人,由联合体各方提交一份授权书,证明其牵头人资格,该授权书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一并提交招标人。
3.2.6联合体的牵头人应被授权作为联合体各方的代表,承担责任和接受指令,并负责整个合同的全面履行和接受本工程款的支付;
3.2.7联合体所有成员均应分别办理 “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
3.2.8进冀手续(河北省境外企业提供)由承担施工任务的成员办理。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可在2016年9月26日~2016年9月 30日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00(北京时间,下同),到青龙满族自治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六楼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售价1000元,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4.2购买招标文件时需携带如下资料:
4.2.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或三证合一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替代前三项)(核实原件留存复印件)
4.2.2资质证书(核实原件留存复印件)
4.2.3安全生产许可证(核实原件留存复印件)
4.2.4项目经理的注册建造师证书及建安B本(核实原件留存复印件)
4.2.5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留存原件)
4.2.6被授权人本人出示有效身份证原件(核实原件留存复印件)
4.2.7进冀手续(河北省境外企业提供)(核实原件留存复印件)
4.2.8联合体协议【核实原件留存复印件,格式参照《标准设计施工总承包招标文件》(2012版)中相关条款】
4.2.9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核实原件留存复印件)
以上证件的复印件需加盖单位公章。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6年10月19日10:00整(北京时间),地点为:青龙满族自治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七楼开标厅。投标人应于当日9时00分至10时00分将投标文件递至青龙满族自治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七楼。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联系方式
招 标 人:青龙满族自治县飞腾实业发展有限公司
地 址:河北省秦皇岛市青龙满族自治县青龙镇燕山路中段北侧
联 系 人: 付自强
电 话:****-*******
招标代理机构:河北宏信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石家庄市华西路19号
(秦皇岛办事处:秦皇岛市文化路356号中房大厦412室)
联系人:吴红亮 楚胜男
电话:****-******* ****-*******
传真:****-*******
电子邮件:hxzb0335@163.com
招标代理机构名称:
河北宏信招标有限公司
业主单位名称:
青龙满族自治县飞腾实业发展有限公司
联系人:
吴红亮
地址:
石家庄市华西路19号
邮编:
050051
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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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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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邮件:
hxzb0335@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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