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岐口岸、琅岐口岸出境“两检并一检”采购与安装项目
黄岐口岸、琅岐口岸出境“两检并一检”采购与安装项目
琅岐口岸、黄岐口岸出境“两检并一检”
采购与安装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ZKBH*******-1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黄岐口岸、琅岐口岸出境“两检并一检”采购与安装项目分别由连江县发展和改革局、福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发展和改革局以闽发改备*****]A******号、闽发改备[2024]A******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招标人为福州榕城港务发展有限公司,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中科标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2.1.1福州港口岸黄岐港区位于连江东北部沿海突出部,与马祖隔海相望,最短距离仅4.8海里,是大陆对台交流的重要枢纽。2015年,该港区对台客运码头临时开放并开通黄岐―马祖航线,成为两岸往来的黄金通道,吸引了更多台胞来闽探亲访友观光旅游做生意。琅岐轮渡渡口位于福州市马尾区琅岐镇衙前村新道客运码头左侧200米,从马尾到马祖南竿的直线距离为18海里,新“两马”航线的航程时间可缩短至80分钟。
黄岐、琅岐港区客运站为对台客运码头,口岸出入境人员相对固定,大部分为马祖本地台胞及部分台商,商户和附近居民,散客和游客较少。当前码头安检和海关机检查验环节相对独立,旅客通关效率及通关体验有待进一步提升。通过借鉴国内先进航空口岸建设经验,针对出境旅客采用一次过检作业模式,充分发挥出现场查验装备使用效能,简化查验次数,优化旅客通关流程,实现旅客快速通关,助力海关进行智慧化监管。
“一次过检”模式是指海关在原有职责、职权不变的前提下,通过与安检共用作业现场,共享系统和数据资源,将海关对出境旅客及其行李物品的查验和安检对旅客及其行李物品的安全检查整合为一次检查,出境一次过检是口岸作业现场推进跨部门一次性联合检查的重要探索,海关与安检部门通过机器联合判图、专区联合检查、现场互相支援、依法联动处置,将以往串联工作流程变为并联,实现了口岸不同部门之间监管资源的合理共享与互补,简化通关流程,便利旅客通关。
2.2 招标范围
2.2.1黄岐口岸、琅岐口岸出境“两检并一检”采购与安装项目(具体详第三章招标内容及要求)。
2.3 招标内容
2.3.1黄岐口岸、琅岐口岸出境“两检并一检”采购与安装项目(具体详第三章招标内容及要求)。
2.4 交付时间:2024年12月20日前完成本招标项目设备安装、调试(调试完成后由招标人组织初步验收,海关和安检部门参加)通过初步验收后投入运行,连续无故障运行3个月结束并通过招标人组织的最终验收。最终验收合格并交付使用后进入质保期,质保期为5年。
2.5 交付条件:满足招标人的技术和服务要求,最终验收合格并投入使用。
2.6 交货地点:招标人指定地点,具体详第三章招标内容及要求。
2.7 最高限价
2.7.1本项目最高限价总计*******元(含暂列金******元,投标人报价总价和单价均不得超过最高限价。(注:本项目的最高限价总计*******为暂估价,如有对最高限价进行修改以补充公告金额为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基本要求
3.1.1投标人应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独立法人企业,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若为三证合一的,应提供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法人营业执照)。
3.1.2投标人应具备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且在有效期内的《辐射安全许可证》,注:许可证种类和范围至少涵盖以下类别之一:类别1:生产Ⅲ类射线装置,类别2:销售Ⅲ类射线装置。投标人须提供有效的许可证证书复印件。
3.1.3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中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需提供相关证书复印件并提供由投标人为其缴纳的投标时间截止前六个月内任一个月的社会保险缴纳记录。
3.2 财务要求
3.2.1投标人具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需提供2023年的财务审计报告(成立年限满半年但不足 1 年的投标人,需要提供任一季度的季度财务报告或半年度财务报告)。
3.2.2依法缴纳税收的相关材料:提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任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的凭据。
3.2.3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提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任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凭据。
3.3信誉要求
3.3.1投标人现阶段没有被有关行政部门、司法机关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吊销许可证、执照,或者投标资格被暂停、取消,或者进入清算程序、被宣告破产、丧失履约能力;
3.3.2投标人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
3.3.3投标人单位自2021年1月1日起至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之日止(均含起止当日)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也不存在行贿犯罪记录;
3.3.4投标单位的法定代表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自2021年1月1日起至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之日止(均含起止当日)在经营活动中不存在行贿犯罪记录;
3.3.5投标人不存在影响正常履约的诉讼、仲裁等争议纠纷。
备注:上述5项信誉要求在投标时由投标人做出书面声明或承诺,若中标后发现投标人所作的承诺与事实不符,招标人可随时无条件终止合同并要求投标人承担终止合同造成的一切损失。
3.4其他要求
3.4.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2本项目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愿意参加的投标人请于2024年09月25日09时00分00秒至2024年09月30日17时30分00秒,通过 福建省国资采购平台(https://ygcg.fjcqjy.com/) 采用无记名方式下载电子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100元,售后不退。本招标项目电子招标文件使用福建省国资采购平台(https://ygcg.fjcqjy.com/) 打开,对平台操作有任何疑问请联系平台,联系电话:400-870-5191。
4.2 未报名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不能参加本项目的招投标活动。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北京时间,下同)为2024年10月25日09时00分00秒(北京时间),投标人须通过 福建省国资采购交易平台(https://ygcg.fjcqjy.com/)下载招标文件并制作电子投标文件(应检查电子投标文件的合法有效性,合法有效的电子投标文件应具有投标人的电子印章并通过CA证书进行加密),并按招标文件的规定和要求签章,于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 福建省国资采购交易平台(https://ygcg.fjcqjy.com/) 提交上传电子投标文件。(投标人首次在平台使用CA电子签章,需要进行CA证书的安装,详情可登录http://ca.**********.com的“CA下载”中进行相关安装包的下载)
5.2 逾期上传的、上传的电子文件不符合电子招投标平台要求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加密的投标文件,电子交易平台将不予接受该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为此承担任何责任。
6.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根据《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等10部门关于鼓励开展全省政府投资项目投标保证金减免工作的通知》(闽发改规[2023]3号)、《中共福州市委办公厅福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贯彻落实新时代民营经济强省战略推进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重点任务分工方案>的通知》(榕委办发明电[2023]40号)相关规定,本项目免缴投标保证金,投标人应当自觉遵守招标投标法律法规,不免除违法违规和违约责任。投标人参与投标的,即视为承诺出现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正文第12款”规定的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的任何一种情形时,投标人或中标人应当在收到招标人通知7日内足额补缴投标保证金(人民币拾万元)并依法承担违约责任。对未按期足额补缴投标保证金给招标人带来损失的,还应依法承担赔偿责任,同时报请上级行政主管部门依法依规将其列为招标投标重点监管对象。
7.电子投标文件解密及电子开标
本项目开标时间、地点:2024年10月25日09时00分00秒(北京时间)在随行易交易(福州)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福建省福州市北二环中路中建大厦9层本项目开标室公开开标。投标截止时间起60分钟内为各投标人解密网络上传的电子投标文件的时间,各投标人须通过 福建省国资采购交易平台(https://ygcg.fjcqjy.com/) ,使用各自注册的企业账号登录系统,找到对应开标项目,插入本单位制作电子投标文件的CA电子数字证书对电子投标文件进行解密操作。解密时间截止(或全部投标人完成解密)后将在开标现场进行电子开标及唱标。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福建省国资采购平台(https://ygcg.fjcqjy.com/)、随行易交易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网址:https://www.enjoy5191.com/)上发布、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
9.联系方式
招标人:福州榕城港务发展有限公司
地 址:仓山区城门镇林浦路369号置业商务广场2#楼8层
联系人:张工、陈工
联系电话:0591-********
招标代理机构:中科标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福州市鼓楼区五四路310号省体育中心西区石狮子左手边4层
联 系 人:江工
联系方法:131*****680
监督部门:福州榕城港务发展有限公司
联系电话:059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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