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个一工程招标公告
五个一工程招标公告
校属各单位:
为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宣传部《关于认真做好重庆市第十四届精神文明建设“五个一工程”评选工作的通知》(渝委宣〔2016〕71号)文件精神与要求,激励全校师生为推动重庆文化大发展大繁荣,把重庆建成文化强市作出应有的贡献,学校决定在全校范围内开展征集系列作品的活动,请各单位高度重视,积极组织,推荐优秀作品参选。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申报作品门类与要求
(一)戏剧类作品。申报参评的舞台剧和曲艺作品演出场次不少于50场次,申报参评广播剧作品必须已在省级或省级以上电台多次播放。
(二)影视类作品。申报参评电影(动画电影)作品必须已在电影院线放映并有较好票房效益,电视剧(电视动画片、电视纪录片)作品必须已在省级或省级以上电视台播出并有较高收视率。
(三)文学类作品。申报参评长篇小说、报告文学和纪实文学作品必须是由本市出版社出版发行,具有一定的社会影响,发行量原则上不少于3万册(套)。申报参评文艺评论作品必须已在国家级重点刊物刊发,并具有一定社会影响。
(四)音乐类作品。申报参评歌曲作品必须已在省级或省级以上电台或电视台多次播放、播出,并具有广泛社会影响。
(五)美术类作品。申报参评美术类作品必须已在省级或省级以上举办的展览展出,并具有一定社会影响。
二、申报作品评选范围
申报作品评选范围为2014年6月1日至2016年10月8日之间首次播映、上演、出版的作品。
三、申报时间
作品申报时间为9月26日至10月20日,逾期申报的不予参评。
四、申报材料要求
文学类作品需填报《图书出版综合报告》和“五个一工程”作品申报表各5份,其他类作品需填报《精神产品创作生产综合报告》和“五个一工程”作品申报表各5份。同时,不同门类的作品还需按照要求另附申报材料。(详见附件1)
五、其他事项
所有作品申报材料纸质档请在规定时间内交到学校党委宣传部办公楼502办公室刘老师处;电子档(包含汇总表)(详见附件1)请发送至电子邮箱:********8@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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