油服-天津装备-钻井平台生活污水处理装置购置
油服-天津装备-钻井平台生活污水处理装置购置
采办计划公告
为便于供应商及时了解项目采办信息,现将(油服-天津装备-钻井平台生活污水处理装置购置)的采办计划公开如下:
序号 | 采办包 名称 | 采购范围与主要技术指标 | 预计发标时间 (填写到月) | 供应商资质基本要求 | 备注 |
(油服-天津装备-钻井平台生活污水处理装置购置) | (详见附件1 技术规格书) | (2024年9月) | ★资质要求:投标方应为制造厂家。 ★业绩要求:投标方所投产品应有成熟稳定的型号,且须提供≥2套同类型产品在钻井平台上的使用业绩。 | 满足付款条件:买方在收到卖方开具的有效税务发票后60(陆拾)天内,依据货物验收合格的数量及卖方提供的有效发票,通过银行以电汇/转帐方式将货款的95%支付给卖方。其余5%在质量保证期结束后30(叁拾)天内付清。 |
本次公开的采办计划是本项目采办工作的初步安排,实际采购应以相关采购公告和采购文件为准,所有提供和反馈的信息只作为项目采办参考。
本次公告有效期是(2024年09月25日)至(2024年09月30日)止。在此期间,有意参与某采办包的系统用户可在集团公司采办系统中提交反馈材料。
(采办共享中心天津分中心装备品类采购部)
2024年09月25日
供应商资质基本要求
1、资质要求:
投标人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具备国家认可经营资格的其他组织。
1)投标人为企业的,应具有合法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及组织机构代码证或证照合一的营业执照;
2)投标人为分公司的,应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及组织机构代码证或证照合一的营业执照和总公司合法授权书。总公司与分支机构只可一家参与投标,同时参与投标视为投标无效。
3)投标人为事业单位的,投标人应经全国各级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机关核准登记或者备案,具有合法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序号 | 评审因素 | 评审标准 |
1 | ★营业执照: | 投标人具有合法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及组织机构代码证或证照合一的营业执照,投标时需提供原件扫描件(原件备查)。 |
2 | ★不存在禁止投标的情形(1): | 1.投标人所投产品自2020年1月1日(提示:由投标截止日上推3年)起至投标截止时间止,出现重大质量问题(以问题书面认定材料出具时间为准),且经过官方机构或第三方权威机构调查并出具了明确的书面证据,认定应由投标人承担重大质量问题责任并对投标人进行处理的; |
3 | ★不存在禁止投标的情形(2): | 2.投标人或投标人与本次招标相关的某类产品/业务范围被中国海洋石油集团有限公司或本招标项目的所属单位禁用的;在处罚期内或处罚期满但在系统中的供应商档案中的“档案状态”为“采购冻结”或“业务状态”为“冻结”的; |
4 | ★不存在禁止投标的情形(3): | 3.投标人处于责令整顿、停业或财产已被接管、冻结或处于破产状态的;4.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s://www.creditchina.gov.cn/)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5.投标人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黑名单)信息或营业执照登记状态为吊销或注销的; |
5 | ★不存在禁止投标的情形(4): | 6.投标人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http://zxgk.court.gov.cn/)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7.投标人与本招标项目其他投标人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8.投标人与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有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9.投标人存在危害国家安全和损害中国海油合法权益的情形,在涉及国家机密或商业秘密的项目中存在不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及政府主管部门要求的情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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