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选取泸水市地质灾害治理项目招标代理服务机构的公告
关于选取泸水市地质灾害治理项目招标代理服务机构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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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招标代理机构:
为了有效防治地质灾害,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我局计划实施地质灾害治理工程,特选取具有相应资质的招标代理机构负责招标工作,本次通过比选的方式选取一家招标代理机构,为怒江州泸水市上江镇付坝村泥石流、上江镇蛮英村蛮英二组泥石流治理工程勘察、设计以及EPC试点项目怒江州泸水市洛本卓乡金满河泥石流治理项目勘察、设计、施工负责招标代理,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
1.采购组织单位:泸水市自然资源局
2.项目名称:怒江州泸水市上江镇付坝村泥石流、上江镇蛮英村蛮英二组泥石流治理项目;怒江州泸水市洛本卓乡金满河泥石流治理项目。
3.选取服务范围:负责本项目招标代理工作。
4.服务周期:合同签订后至本项目招标服务完成(招标备案资料归档)止。
二、招标代理资格要求
1.申请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申请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的严重失信主体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index.html)中没有严重违法失信记录(提供网页查询截图)。
3.项目负责人需具备云南省招标从业资格证,具有招标相关经验,能独立完成项目招标工作及招标技术解答;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不接受同一家总公司、分公司或分支机构同时参加该活动。
三、其他要求
1.请招标代理机构在符合要求的前提下报出合理的报价(优惠幅度,优惠幅度超30%时按废标处理),根据参与符合要求的投标人基本情况、项目负责人、项目组成员、业绩、公司实力及方案择优选择代理机构。
2.招标代理费的结算方式:招标代理费最终结算按照中标价为基数进行计算,并在发放中标通知书后由中标人一次性支付。
3.发包评审办法:在满足资格要求的情况、并且报价一致时,优先选择企业服务经验较优的申请人。
4.申请人提供的所有证件、投标材料应真实有效,申请人应对其提供的所有公司材料承担相关法律责任。
5.服务周期:自本项目招标代理服务期结束、移交存档资料止。
四、比选申请文件的递交
1.比选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24年9月30日下午18:00时。
2.递交地点:泸水市大练地街道沧江路114号泸水市自然资源局4楼地勘股
3.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不予受理。
五、比选需要提交的材料:
1.企业营业执照;
2.费用报价表(格式自拟)
3.法人证明书及授权委托书;
4.项目人员情况信息;
5.其他材料(申请人认为有必要提交的材料)。
注:以上材料装订成册,密封完整后加盖密封章。
六、选定方式及结果通知
选定方式及结果通知。招标人对各代理机构的申请文件进行综合评审,并将选取结果于2024年10月11日18:00前在泸水市自然资源局政府信息公开网站(网址:https://www.ynls.gov.cn/zrzyj/)进行公示并接受监督。
7、联系方式
招标人:泸水市自然资源局
联系地址:泸水市大练地街道沧江路114号泸水市自然资源局4楼地勘股
联系人:汪老师
电 话:139*****959
标签: 地质灾害治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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