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定市清苑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清苑区民政局和公安局住宅楼项目拆迁安置、土地征收成本中介机构选聘二次招标公告

保定市清苑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清苑区民政局和公安局住宅楼项目拆迁安置、土地征收成本中介机构选聘二次招标公告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清苑区民政局和公安局住宅楼项目拆迁安置、土地征收成本中介机构选聘
品目
采购单位保定市清苑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行政区域清苑县公告时间2016年09月26日14:02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2016年09月28日10:54至2016年09月30日10:54
招标文件售价¥500
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清苑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楼第 5代理室
开标时间2016年10月11日09:30
开标地点清苑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一开标室
预算金额¥10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冯艳强
项目联系电话177*****685
采购单位保定市清苑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采购单位地址清苑区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名称保定金顺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清苑区光明中街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开标时间:2016年10月11日09时30分
项目名称:清苑区民政局和公安局住宅楼项目拆迁安置、土地征收成本中介机构选聘
机构项目编码:HB****************
项目联系人:冯艳强
项目联系电话:177*****685
采购人:保定市清苑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采购人地址:清苑区
采购人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保定金顺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清苑区光明中街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预算金额:10万元
投标截至时间:2016年10月11日09时30分
获取招标文件开始时间:2016-09-28
获取招标文件结束时间:2016-09-30
获取招标文件地点:清苑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楼第 5代理室
获取招标文件方式或事项:现金发售
招标文件售价:500元
开标地点:清苑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一开标室
供应商的资格要求: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一、二十二条规定要求,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具有承担项目的资格能力;(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采购数量:1
技术要求:符合国家、行业和地方现行标准规定,详见招标文件
备注:项目编号:QYJS-2016-008 质疑电话:****-*******投标人资格要求: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或三证合一)、具有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颁发的房地产估价二级及以上资质;提供估价服务的报备人员应具有注册房地产估价师资格证书,总数不少于3名;检察机关出具的无行贿犯罪记录查询函,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身份证。以上资料报名时现场查验原件并留复印件备案,复印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中介机构 土地征收 拆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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