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仙区2024年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项目主体农机示范基地遴选公告

苏仙区2024年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项目主体农机示范基地遴选公告

  根据《湖南省财政厅关于下达2024年中央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资金的通知》(湘财预〔2024〕164号)文件精神,结合苏仙区2024年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项目(农机业)资金分配方案,2024年在我区建设1个集示范展示、技术培训、推广宣传为一体的农业机械化示范基地。示范基地创建由辖区农机专业合作社自愿申报,区农业农村局、农机事务中心组织有关专家集中评审产生,做到公平、公正、公开。

  实施目标

  在我区建设一个集示范展示、技术培训、推广宣传为一体的农业机械化示范基地;组织基层农机农技人员接受业务培训,培育一支业务精通、服务优良的农业机械化技术推广骨干队伍;围绕优势主导产业,依托农业机械化示范基地开展“田间课堂”。通过项目实施,进一步健全我区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提升农业机械化服务能力,推进现代农业建设。

  二、实施内容

  (一)建立农业机械化示范基地。1.基地粮油作物生产技术路线科学合理。基地种植面积不少于200亩(核心区不少于50亩),以稻油轮作生产为主,精量播种、精准施药、高效施肥、机收减损和清洁烘干等高效绿色环保农机装备技术广泛应用,耕整地、种植、植保、收获、烘干等生产环节的综合机械化率在95%以上。2.基地经营管理基础设施完善。生产基地有开展技术推广活动场地,农机装备性能先进,农机具配套比合理高效。3.基地示范带动有力。开展新机具的引进、集中育秧、机插机抛、机收减损、机械谷物烘干等示范和技术培训工作,组织现场实训、示范观摩学习等活动,通过辐射带动,促进新机具、新技术的推广应用,增强农业产业发展。使其成为新机具新技术试验示范基地、农技农机人员、种养大户和农民机械化培训基地、农机信息采集和宣传基地。

  三、申报要求

  (一)农业机械化示范基地建设主体应具备以下条件:1.在我区区内依法登记,并取得法人资格的农机专业合作社;2.成立两年以上,无不良记录和负面清单;3.拥有与示范基地建设相匹配的专业农业机械设备和培训能力。

  (二)填写《苏仙区2024年农业机械化示范基地创建申报表》并提供土地流转合同复印件一份和农机专业合作社相关证照,申报表必须明确技术模式和实施目标,由所在地村民委员会、镇农业综合服务中心审核后交区农机事务中心(区行政中心0730办公室),联系人:刘建华(电话:0735-*******

  (三)申报时间。截至2024年9月30日17:00时止。

  附件:苏仙区2024年农业机械化示范基地创建申报表.docx

  郴州市苏仙区农业农村局 郴州市苏仙区农机事务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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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基层农技推广 改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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