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国家电影事业发展专项资金征收管理工作经费比选公告

北京市国家电影事业发展专项资金征收管理工作经费比选公告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 北京市国家电影事业发展专项资金征收管理工作经费
品目

服务/其他服务

采购单位 北京市电影事业发展中心
行政区域 北京市 公告时间 2024年09月25日 16:31
开标时间 2024年10月10日 09:30
预算金额 ¥27.******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张文娟、纪志达、董徽、张峰
项目联系电话 010-********
采购单位 北京市电影事业发展中心
采购单位地址 北京市通州区潞城镇览秀西路5号A5办公区3号楼3423室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北京市通州区潞城镇览秀西路5号A5办公区3号楼3423室
代理机构名称 中鼎传鸿(北京)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 北京市西城区车公庄大街乙5号(鸿儒大厦2幢1层EF室)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张文娟、纪志达、董徽、张峰 010-********

  中鼎传鸿(北京)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受北京市电影事业发展中心 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北京市国家电影事业发展专项资金征收管理工作经费进行其他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北京市国家电影事业发展专项资金征收管理工作经费

项目编号:ZDCH-FW-*******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文娟、纪志达、董徽、张峰

项目联系电话:010-********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北京市电影事业发展中心

采购单位地址:北京市通州区潞城镇览秀西路5号A5办公区3号楼3423室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北京市通州区潞城镇览秀西路5号A5办公区3号楼3423室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中鼎传鸿(北京)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张文娟、纪志达、董徽、张峰 010-********

代理机构地址: 北京市西城区车公庄大街乙5号(鸿儒大厦2幢1层EF室)

一、采购项目内容

1)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ZDCH-FW-*******

2.项目名称:北京市国家电影事业发展专项资金征收管理工作经费

3.采购方式:比选采购

4.项目预算金额:27.996万元

5.采购需求:委托专业队伍,开展对影院的日常生产检查以及专资项目补贴的实地勘查等专资征收管理的相关服务保障工作。

6.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起开始一年。

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是 ■否。

(2)申请人的资格要求(须同时满足)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2.1 中小企业政策

■本项目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采购份额。

□本项目专门面向 □中小 □小微企业 采购。即:提供的货物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小微企业制造、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小微企业承接。

□本项目预留部分采购项目预算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对于预留份额,提供的货物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制造、服务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预留份额通过以下措施进行:____/_______。

2.2 其它落实采购政策的资格要求(如有):_____/______。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获取采购文件

1. 时间:2024年9月25日至2024年9月29日,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12: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北京市西城区车公庄大街乙5号(鸿儒大厦2幢1层EF室)

3.方式:现场领购(未报名购买比选文件不得参与此项目)

4.售价:500元。

4)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4年10月10日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北京市西城区车公庄大街乙5号(鸿儒大厦2幢1层第二会议室)。

5)开启

时间:2024年10月10日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北京市西城区车公庄大街乙5号(鸿儒大厦2幢1层第二会议室)。

二、开标时间:2024年10月10日 09:30

三、其它补充事宜

本项目需要落实的采购政策:本次采购活动中扶持监狱企业、中小企业和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发展,支持节能减排、环境保护,以及财政部和北京市相关文件的规定。

四、预算金额:

预算金额:27.****** 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专项资金 征收 家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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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鼎传鸿(北京)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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