综合楼电梯招标公告
综合楼电梯招标公告
一、宜昌市中心人民医院江南院区门诊医技住院综合楼电梯采购及安装项目,依据宜发改改审批[2014]627号的要求建设,现决定对该工程电梯设备采购及安装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选定中标人。湖北正天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宜昌市中心人民医院的委托,负责本工程招标事宜。 二、工程概况 1、招标工程项目规模:宜昌市中心人民医院江南院区门诊医技住院综合楼电梯采购及安装项目,共计采购安装电梯9部(其中医用电梯6部、客梯2部、厨房专用电梯1部)。 2、资金来源:自筹资金 3、工程地点:宜昌市中心人民医院江南院区 4、招标范围:本次招标包括电梯设备采购、运输、安装调试及操作人员培训、试运行、报检验收,保修及零配件易损件的长期供应、更换、及时响应维护、免保期后年度维修等内容(详见投标分项价格表)。 5、工期要求:150日历天。其中设备交货期为60日历天,安装工期为具备安装条件起电梯在90日历天内安装调试完毕(开工时间以监理下达开工令为准)。 6、工程质量要求:达到国家现行验收规范合格等级标准。 7、安全文明施工要求:达到国家现行相关规定的合格标准, 严格遵守国家与相关部门、湖北省和宜昌市颁布的有关安全生产及文明施工的规定。 三、本项目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如下(详细内容和要求见招标文件): 1、投标人必须为所投电梯的生产制造商或经生产制造商针对本招标项目唯一授权(含销售及安装)的经销商;(须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原件或授权书原件) 2、投标人必须具备质量监督行政主管部门核发《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装维修许可证》(电梯)B级及以上资质;(提供资质原件) 3、投标人需提供宜昌市技术监督局安全生产未发生重大伤亡事故的证明;(提供证明原件) 4、投标人需提供所投梯型1600公斤医用电梯和1250公斤客梯经法定检验机构验收合格的电梯验收报告各一份。(提供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5、投标人必须在宜昌城区内设有固定维保单位,具体要求: (1)固定维保单位是该电梯生产制造商直属分支机构的,提供该维保单位的工商营业执照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装维修许可证》; (2)若固定维保单位不是该电梯生产制造商直属分支机构的,提供维保单位的工商营业执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装维修许可证》、该投标电梯制造厂商与该维保单位签订的维保协议书原件(不同申请人同时与同一个维保单位签定维保协议的,均按无效处理); 只有符合以上资格审查所有标准的投标人才能通过资格审查。 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应逐项对照上述资格审查要求提交相应的资质证件供评标委员会核查(同时提供纸质版原件清单二份),且投标文件中须提供与原件完全一致的复印件,否则评委将不予采信。 四、本工程实行网上报名、网上下载招标文件。投标人须注册成为宜昌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网员后,方可登录至网员专区并按网上提示进行投标报名,投标报名时间为2016年9月26日上午9时30分至2016年10 月5日17时止,投标人网上报名成功后即可下载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投标人未按规定在网上下载招标文件的,其投标将被拒绝。(具体操作参见《宜昌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交易系统投标企业操作指南》) 五、本工程投标保证金为人民币壹拾万元整,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通过在网员诚信库中备案的企业银行基本账户,将所规定数额的保证金以转账或电汇方式缴纳至该项目所对应的保证金收取账号内(不接受现金缴纳),具体保证金收取信息详见招标文件。 注意:不同交易项目所对应的保证金收取账号各不相同,投标人应注意不得混淆。 六、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16年10月26日9时30分。提交地点为宜昌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宜昌市城东大道2号)七楼707室,由招标代理机构接收,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七、本招标工程的开标将于投标截止的同一时间在宜昌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宜昌市城东大道2号)七楼707室,投标人的企业资质证书中记载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携身份证明文件(法人代表身份证明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和第二代有效身份证原件准时参加开标会,否则由评标委员会按招标文件的相关要求处理。 八、施工合同须由中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洽谈并签署。 九、招标公告发布开始时间:2016年9月26日上午9时30分,招标文件下载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关注本次招标过程中发布的变更公告或澄清修改文件中的相关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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