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消息!辅助生殖项目纳入医保!
好消息!辅助生殖项目纳入医保!
为进一步优化生育支持政策,规范辅助生殖类医疗服务价格项目管理,提高生育医疗保障水平,按照国家、省有关要求,市医保局联合市人社局、市卫健委发布了《关于做好辅助生殖类医疗服务项目整合和价格调整的通知》。自9月15日起,将“取卵术”“胚胎培养”“胚胎移植”等8项辅助生殖类医疗服务项目费用纳入基本医疗保险和工伤保险基金支付范围。按照乙类管理,个人先行支付比例为20%。这些项目覆盖了辅助生殖技术流程中的主要环节,确保参保患者有效的医疗保障。
我市参保人员享受基本医疗保险保险待遇时,不设基金起付标准,不区分医疗机构等级,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分别按75%、65%报销,报销额度一并计入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住院年度最高支付限额累计计算。
此次辅助生殖技术纳入医保支付范围,可进一步减轻部分生育困难家庭的经济负担,提高生育保障水平。
下一步,市医保局将会同卫健部门持续加强跟踪监测,指导医疗机构规范开展医疗服务行为,推动生育保险和相关经济社会政策配套衔接,共同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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