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州市南浔区新能源环卫车车辆采购一标段
湖州市南浔区新能源环卫车车辆采购一标段
湖州市南浔区新能源环卫车车辆采购一标段答疑文件
各竞包单位:
湖州南浔交投车辆服务有限公司的湖州市南浔区新能源环卫车车辆采购一标段【发包编号:hzgq*********】的招标文件答疑文件如下:
问1:参数要求明显为了限制其他厂家满足而设定,比如额定载质量、整备质量,前悬、后悬,接近角、离去角等参数要求都为相互影响的参数,但是招标参数要求中有的要求≥,有的确要求≤,有的带☆,有的不带☆,参数设置极为矛盾,存在参数设置有意屏蔽部分厂家,倾向远程、中联品牌。洒水车只有长沣(湖北)汽车有限公司、湖州远程汽车有限公司两家可以同时满足。其他车型只有长沙中联重科环境产业有限公司完全满足,具有明显的限制性和倾向性,属于以不合理的条件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
答1: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第十九条“招标人应当根据招标项目的特点和需要编制招标文件。招标文件应当包括招标项目的技术要求、对投标人资格审查的标准、投标报价要求和评标标准等所有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以及拟签订合同的主要条款。”之规定,招标文件中的技术要求是根据项目的具体特点与实际需要而设置的,且能够实质性满足招标技术要求的厂家达到三家以上,不存在任何倾向性与指向性。
问2:此次招标流程未完成,但在单位停车场已看到5台满足参数要求品牌厂家车辆,其中远程牌HZK5180GQXBEV 18吨纯电洒水车 3台,中联牌 ZBH5180TXSDFBEV 18 吨纯电洗扫车 2台。如若为厂家试用车辆,为什么同一型号车辆出现多台?如为租、借车辆,为什么车辆已到位多日,但全部车辆截止目前无使用痕迹?且到位车辆参数与招标参数设置完全一致?故判断此次招标存在指向性。
答2:贵公司所提供的车辆图片与本次采购无关,本项目招标活动将严格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进行,不存在任何违反法律规定的情况。
特此通知!
本次答疑文件内容作为招标文件中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效力,招标文件与此通知有冲突的,以此函为准,招标文件有类似相同内容的均做相应修改。
湖州南浔交投车辆服务有限公司
浙江建杭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24年9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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