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昌县2016年国家坡耕地水土流失综合治理工程

建昌县2016年国家坡耕地水土流失综合治理工程

招标代码:********040585 重要材料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建昌县2016年国家坡耕地水土流失综合治理工程已由葫芦岛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葫发改发[2015]228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建昌县水土保持工程建设管理处,工程建设资金为中央投资。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名称:建昌县2016年国家坡耕地水土流失综合治理工程

2.2建设地点:建昌县碱厂乡、雷家店乡、汤神庙镇、药王庙镇。

2.3投资概算:1162.76万元

2.4招标内容:新修石坎水平及坡式梯田、石坎梯田修复、新修土坎水平及坡式梯田;配套工程有石笼谷坊、田间道路、截排水沟。

2.5标段划分:本工程共分四个标段,允许投标人对以下四个标段进行报名,但只允许中标一个标段。

第一标段:碱厂乡坡耕地水土流失综合治理工程;

第二标段:雷家店乡坡耕地水土流失综合治理工程;

第三标段:汤神庙镇坡耕地水土流失综合治理工程;

第四标段:药王庙镇坡耕地水土流失综合治理工程;

2.6工程建设要求: 2016年10月25日2017年4月20日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质要求:

(1)投标人应具备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叁级)以上资质;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贰级(含)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2)各投标人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应具有与投标人单位签订的经人社部门认定盖章一年以上(含一年)的劳动合同或社会养老保险证明;(3)凡辽宁省水利建设市场信用信息平台(www.lncip.com.cn)公布禁止参加省内水利工程投标且期限未满的单位,不得参加本工程投标。(4)开标时,必须提供BBB级及以上的企业信用报告概述(在“信用辽宁”网站上可查询,并且在一年有效期内)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投标报名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6年9月26日2016年9月30日,每日上午8:00时至11:30,下午14:00时至16:00时(北京时间)报名,

投标人报名时需携带:(1)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2)资质证书及安全生产许可证原件及复印件(3)项目经理相关证件原件及复印件(4)法人代表资格证明和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复印件(5)投标人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应具有与投标人单位签订的经人社部门认定盖章、一年以上含一年的劳动合同或社会养老保险关系证明(6)企业信用报告规范性审查报告单或制作企业信用报告证明。持以上要求原件到建昌县发展和改革局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进行备案审查(携带相关证件原件及复印件二份加盖单位公章),合格后到代理公司进行审查报名。

4.2投标保证金金额与缴纳

投标保证金:一、三标段金额2万元,二、四标段金额4万元,需从投标单位基本账户转出。投标保证金须在开标前完成。递交投标文件时,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附有缴纳投标保证金有关凭证。投标文件中未附有缴纳投标保证金有关凭证的,其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6年9月26日2016年9月30日,每日上午8:00时至11:30,下午2:00时至4:00时(北京时间),按照相关程序,到招标公司购买招标文件。

5.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6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16年10月17日上午9时30分,投标文件递交地点:葫芦岛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6.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到指定地点,招标人不予受理。

6.3投标截止时间与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关注本次招标答疑中的相关信息。

7.发布招标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已在辽宁省招标投标监管网上发布。

注:招标公告发布时间不得少于5日。

8.联系方式

招标人:建昌县水土保持工程建设管理处

联系人:杨局长

电话: ****-*******

地址: 建昌县河东新区  

招标代理机构:建昌县工程建设招标代理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人:王铁成

电话:****-*******

地址:建昌县建昌镇朝阳路府兴街馨苑家园47-15号

                        2016年9月26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综合治理 水土流失 耕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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