汕尾市施公寮新增围填海重大平台建设前期工作招标公告
汕尾市施公寮新增围填海重大平台建设前期工作招标公告
汕尾市施公寮新增围填海重大平台建设前期工作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s://gdgpo.czt.gd.gov.cn/获取招标文件,并于 2024年10月16日 09时30分 (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项目名称:汕尾市施公寮新增围填海重大平台建设前期工作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8,470,000.00元
采购需求:
采购包1(汕尾市施公寮新增围填海重大平台建设前期工作):
采购包预算金额:8,470,000.00元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数量(单位) |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 品目预算(元) | 最高限价(元) |
---|---|---|---|---|---|---|
1-1 | 海洋服务 | 汕尾市施公寮新增围填海重大平台建设前期工作 | 1(项) | 详见采购文件 | 8,470,000.00 | - |
本采购包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10个月内完成
1.投标供应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投标(响应)时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副本复印件。分支机构投标的,须提供总公司和分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总公司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授权书;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2023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提供相应证明材料或提供信用承诺函。
3)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近半年度任意一个月的缴纳税收的凭据(如依法免税的,提供相应证明材料)、近半年度任意一个月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如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相应证明材料);提供相应证明材料或提供信用承诺函。
4)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供应商自拟格式填报设备及专业技术能力情况;提供相应证明材料或提供信用承诺函。
5)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参照投标(报价)函相关承诺格式内容。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库〔2022〕3号文,“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提供相应证明材料或提供信用承诺函。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采购包1(汕尾市施公寮新增围填海重大平台建设前期工作)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本项目预留部分采购项目预算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对于预留份额,提供的服务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预留份额通过以下措施进行,供应商可选择以下其中一种方式参与:
1、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投标的,联合体成员中至少有一方须为小微企业。如联合体成员中没有中型企业的,则小微企业承担部分须不低于合同金额的40%。如联合体成员中有中型企业的,则中小微企业承担部分不低于合同金额的40%,其中小微企业承担部分须不低于合同金额的28%。组成联合体的中小微企业与联合体内的其他成员不得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投标时提交有效的《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书》及《中小企业声明函》(服务)。
2、非联合体形式参加投标的,则投标人须为中小微企业,提交有效的《中小企业声明函》(服务)。(注1:中小微企业须符合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行业的政策划分标准。注2:中小微企业以供应商填写的《中小企业声明函》(服务)(见投标文件格式)为判定标准,残疾人福利单位、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以供应商填写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见投标文件格式)为判定标准,监狱企业供应商须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否则不予认定。本项目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其他未列明行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采购包1(汕尾市施公寮新增围填海重大平台建设前期工作)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投标人资格(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牵头人):需具备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CMA)及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水运行业甲级资质)。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或采购包)投标(响应)。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与本项目投标(响应)。投标(报价)函相关承诺要求内容。
(3)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采购代理机构于投标(响应)截止时间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供应商对以上两个网站自行查询截图打印并加盖公章或提供信用承诺函)。
(4)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联合体组成单位数量不得多于4家,联合体各方均应当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书,组成的联合体,并签定《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书》(格式详见投标文件格式),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书应明确确定联合体牵头单位以及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若为联合体投标,联合体的资格资质条件按联合体任务分工进行评审。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时间: 2024年09月26日 至 2024年10月08日 ,每天上午 00:00:00 至 12:00:00 ,下午 12:00:00 至 23:59:59 (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s://gdgpo.czt.gd.gov.cn/
方式:在线获取
售价: 免费获取
2024年10月16日 09时30分00秒 (北京时间)
递交文件地点: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s://gdgpo.czt.gd.gov.cn/(在线提交)
开标地点: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s://gdgpo.czt.gd.gov.cn/(远程电子开标)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1.本项目采用电子系统进行招投标,请在投标前详细阅读供应商操作手册,手册获取网址:https://gdgpo.czt.gd.gov.cn/help/transaction/download.html。投标供应商在使用过程中遇到涉及系统使用的问题,可通过020-******** 进行咨询或通过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运维服务说明中提供的其他服务方式获取帮助。
2.供应商参加本项目投标,需要提前办理CA和电子签章,办理方式和注意事项详见供应商操作手册与CA办理指南,指南获取地址:https://gdgpo.czt.gd.gov.cn/help/problem/。
3.如需缴纳保证金,供应商可通过"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金融服务中心"(http://gdgpo.czt.gd.gov.cn/zcdservice/zcd/guangdong/),申请办理投标(响应)担保函、保险(保证)保函。
4.本项目采用远程电子开标,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应当按照本招标公告载明的时间和模式等要求参加开标。在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前30分钟,自行登录云平台通过“新供应商开标大厅”进行开标签到,并且填写授权代表的姓名与手机号码,签到需在开标时间前30分钟内完成,不需要委派代表前往开标现场。若因签到时填写的授权代表信息有误而导致的不良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温馨提示:投标人进行投标文件解密操作时,电脑需提前安装CA签章客户端,并运行CA证书。)
名 称:汕尾市自然资源局
地 址:汕尾市城区政和路6号
联系方式:0660-*******
名 称:广东省冠大工程顾问有限公司
地 址:广东省汕尾市城区夏楼美村北片一巷13至15号二楼
联系方式:0660-*******
项目联系人:庄工
电 话:0660-*******
广东省冠大工程顾问有限公司
2024年09月25日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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