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川羌族自治县建筑垃圾污染环境防治专项规划年》公示

《北川羌族自治县建筑垃圾污染环境防治专项规划年》公示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关于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决策部署,进一步加强我县建筑垃圾管理,提升全县建筑垃圾处置与资源化利用水平,促进“无废城市”建设取得新成效,根据绵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相关要求,特编制《北川羌族自治县建筑垃圾污染环境防治专项规划(2025-2035年)》(以下简称“规划”)。

一、规划期限及范围

1.规划期限

规划期限:2025—2035年。其中,近期规划到2030年,远期规划到2035年。

2.规划范围

本次规划范围包括县域乡镇和中心城区两个层面:

县域乡镇层面主要是针对全县9镇10乡除中心城区外所确定城镇开发边界(镇区),其中关外其他乡镇7.57平方千米,关内乡镇1.54平方千米。

中心城区范围则为《北川羌族自治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确定中心城区范围,即县政府驻地永昌镇的城镇开发边界围合区域,面积17.04平方千米。

二、规划目标及指标体系

以建筑垃圾“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为目标。坚持建筑垃圾综合利用的理念,合理、安全、环保地解决排放与处置的矛盾,逐步建成源头分类、再生利用、无害化处置的可持续化建筑废弃物处置体系;建立良性互动的管理体制和法规政策体系,实现建筑垃圾从源头减量到消纳处置的全过程管控;建立健康良性的建筑垃圾资源化产业体系。

北川中心城区建筑垃圾治理指标一览表

序号

指标类型

年限

备注

近期2030

远期2035

1

建筑垃圾申报核准率(%)

90

100

约束性

2

建筑垃圾收运率(%)

100

100

约束性

3

建筑垃圾密闭化运输率(%)

(建筑垃圾密闭化运输车辆占建筑垃圾运输车辆的比例)

90

100

引导性

4

工程垃圾、拆除垃圾、装修垃圾分类收集率

(%)

80

100

约束性

城市建成区装配式建筑占新建建筑比例(%)

30

50

引导性

城市建成区全装修成品住宅占新建住宅比例(%)

50

60

引导性

5

建筑

垃圾

综合

拆除/工程垃圾综合利用率(%)

(拆除/工程垃圾综合利用量占拆除/工程垃圾总产生量的比例)

60

90

引导性

工程渣土综合利用率(%)

(工程渣土回填、利用的量占工程渣土总产生量的比例)

80

95

引导性

工程渣土固化率(%)

(工程渣土固化处理量占工程渣土总产生量的比例)

60

80

引导性

装修垃圾综合利用率(%)

(装修垃圾综合利用量占装修垃圾总产生量的比例)

60

80

引导性

6

建筑垃圾安全处置率(%)

100

100

约束性

7

建筑垃圾运输车辆车载卫星定位系统安装比例

(%)

40

60

引导性

8

施工工地、处置场所建控管理系统安装比例

(%)

50

80

引导性

三、建筑垃圾产量及处置量预测

根据国家相关规范,结合北川城市发展水平,预测至规划期末北川中心城区建筑排放产量约为21.93万吨/年,综合利用量20.27万吨/年,消纳填埋需求量1.66万吨/年,乡村地区建筑排放产量约为3.57万吨/年,综合利用量3.21万吨/年,消纳填埋需求量0.36万吨/年。

四、建筑垃圾处置体系

规划结合中心城区及乡村地区不同的建筑垃圾排放特征,根据北川实际情况,采取城乡差异化收运体系,其中中心城区采用了“分类收集处置、区域统一消纳”的模式,将工程渣土、工程及拆除垃圾、装修垃圾分类进行收集处置,乡村地区则采用“源头利用、属地收集、统一处置、区域消纳”模式进行收集处置。

北川中心城区建筑垃圾处置体系

北川乡村建筑垃圾处置体系

五、北川建筑垃圾收集处置设施规划

1.综合处置中心

本次规划拟以四川省绵阳市北川羌族自治县区永昌镇纳溪村6组建筑垃圾回收加工项目为基础,建设北川建筑垃圾综合处置中心,占地面积*****.2㎡,进行建筑垃圾回收加工,建设主要内容包括新建生产车间、成品库房、原料堆场等设施,生产车间内布设1条新型建筑材料添加料生产线,配套建设环保设施,建成后生产设计处理规模30万吨/年。

2.中心城区装修垃圾集中转运点

根据目前北川中心城区建设情况,北川共设置三处集中装修垃圾转运点,具体布局情况见下表:

北川中心城区装修垃圾集中转运点一览表

名称

位置

占地规模

服务片区

河东装修垃圾

临时集中转运点

北川羌族自治县古羌水磨漆艺传习所以北

1600平米

河东片区

安昌装修垃圾

集中转运点

与规划安昌垃圾转运站合并设置

1100平米

安昌片区

河西装修垃圾

集中转运点

与规划河西垃圾转运站合并设置

300平米

河西片区

3.乡村地区建筑垃圾临时收集转运点

现状县域各乡镇基本缺乏建筑垃圾的集中转运设施,综合考虑北川羌族自治县关内关外各乡镇的经济发展水平和建筑垃圾组成类别,根据拆建和施工建筑垃圾的产量少、产生分散的特点、发生时间不定时的特点,本次规划在考虑属地管理基础上,要求各乡镇结合生活垃圾收集点或闲置建设用地分别设置建筑垃圾临时收集转运点,用于统一收集、暂存和转运无法直接利用建筑垃圾。

六、管控重点空间

根据不同服务区、不同功能和所处的不同治理阶段等,以及处置设施、运输线路等的规划布置,按照“点线面”分类划定设置不同的等级的环境污染检测系统,并且划分了建筑垃圾重点监控区和建筑垃圾一般监控区。

1.建筑垃圾污染管控监测点

将规划设置的建筑垃圾综合处置中心以及装修垃圾集中转运点划定为建筑垃圾污染管控监测点,重点增加环境污染监测站,主要负责对本填埋场、综合处置中心自身和周边用地的水、土、空气和噪音等环境的相关数据进行收集、统计和分析,并上报上一级管理系统,同时提供相关的信息服务。

2.运输线路重点监测线路

根据建筑垃圾产生量、运输频率和运输路线,将主要运输道路划定为重点监测线路,在重点监测线路设置检查点,对运输车辆进行不定期拦截检查,核验建筑垃圾运输许可、装载情况等,确保运输车辆密闭、不撒漏、不超限,避免造成二次污染。同时,加强对运输企业的监管,规范其运输行为。

3.建筑垃圾重点监控区

将未来中心城区重点开发建设的城市新区、新建重点项目以及安昌下河坝城市更新重点区域划定为建筑垃圾重点监控区,针对区域范围根据城市建设进度进行常态化监测检查,严格执行建筑垃圾源头减量措施,鼓励施工单位采用绿色建筑材料和施工工艺。

4.建筑垃圾一般监控区

针对目前中心城区已建成的居民区、公共服务、商业等区域划定为一般控制区域。

七、公示情况说明

1.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及《四川省城乡规划条例》要求对《北川羌族自治县建筑垃圾污染环境防治专项规划(2025-2035年)》方案进行公示。

2.本版公示的规划内容以北川羌族自治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存档备查的相关详细规划最新版本为准。

3.根据国家有关保密规定,涉及保密内容不予公示。

4.本规划最终解释权属北川羌族自治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5.公示地点

(1)北川羌族自治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公示栏。

(2)北川羌族自治县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beichuan.gov.cn)。

6.公示期限

2024年9月18日至2024年9月25日。

7.反馈渠道

对此方案有异议者,请将附有姓名、联系方式的书面意见投递到北川羌族自治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8.咨询电话

北川羌族自治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附图:1.县域建筑垃圾处理设施规划图 2.中心城区建筑垃圾处置利用及建筑垃圾运输路线规划图 3.建筑垃圾环境防治管控规划图 附图 1.县域建筑垃圾处理设施规划图


2.中心城区建筑垃圾处置利用及建筑垃圾运输路线规划图


3.建筑垃圾环境防治管控规划图

标签: 专项规划 建筑垃圾 防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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