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通用处理平台采购需求公示
某通用处理平台采购需求公示
我部拟组织某通用处理平台,现将该项目需求公示如下,欢迎广大供应商提出意见建议,如对该项目存在意见建议,请于公示截止前,提交加盖公章的相关材料。
一、项目名称:某通用处理平台
二、采购需求:
1、预算金额:100万元
2、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三、投标供应商资格条件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军队单位;成立三年以上的非外资控股企业。
(三)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生产型企业的生产场经营地址或者注册登记地址为同一地址的,非国有销售型企业的股东和管理人员(法定代表人、董事、监事)之间存在近亲属、相互占股等关联的,也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近亲属指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近姻亲关系。
(四)未被列入政府采购失信名单、军队供应商暂停名单,未在军队采购失信名单禁入处罚期内,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
(五)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六)投标企业应当为生产企业,具备生产投标产品的关键设备,在履约环节不得违法分包,一经发现存在违法分包行为,分包和被分包企业均将受到相关处罚。
四、需求细项
采购包一:
序号 | 标的名称 | 采购数量 | 计量单位 | 预算金额 (万元) | 备注 |
1 | 某通用处理平台 | 1 | 套 | 100 |
五、技术要求
5.1预处理模块1)具备OTU4光信号接入功能;
2)具备原始OTU4数据采集功能;
3)具备对OTU4信号复用结构和净荷类型的自动判断功能;
4)具备ODUflex自动分组功能。
1)OTU4光信号输入灵敏度:优于-10dBm;
2)OTU4信号的并行接入能力:≥2路;
3)单路OTU4数据连续采集容量:≥1GB。
5.2协议转换模块1)具备OTU4到100GE的协议转换与输出功能;
2)具备ODUflex分组处理与净荷输出功能;
3)具备GFP协议中以太网数据的提取与输出功能;
4)具备SDH信号提取与输出功能;
5)具备100GE光信号输出端口;
6)具备10G光信号输出端口,并且可通过管控配置实现10GE与10G SDH信号输出功能的自动切换。
1)OTU4信号的并行协议转换能力:≥2路;
2)100GE光信号输出端口数量:≥2个。
3)10G光信号输出端口数量:≥20个。
5.3 系统管控模块1)具备OTU4光信号输入状态监视及告警功能,包括光功率、同步等;
2)具备OTU4信号PT、PSI等开销的监视功能;
3)具备OTU4信号复用结构的展示功能;
4)具备ODUflex分组及净荷类型的展示功能;
5)具备OTU4数据采集的配置功能;
6)具备对OTU4支路数据进行输出配置的功能,可将数据配置至任意空闲的10G输出端口;
7)对于分组数据,具备输出端口流量统计与展示功能;
8)具备日志调用接口;
9)具备用户登录接口。
1)OTU4光信号告警时效:≤10秒;
2)每路OTU4信号支持的输出配置命令:≥10条。
5.4基础环境模块1)具备支撑预处理模块、协议转换模块、系统管控模块相关功能正常运行的整体机箱;
2)具备机箱管理功能,包括但不限于对各硬件部件进行上电、下电操作;
3)支持用户通过远程桌面的方式对整个设备进行访问;
4)在网络连通的条件下,支持用户通过Web方式对系统管控模块进行访问。
1)数据存储容量:≥1TB;
2)处理器:≥2颗CPU,每颗CPU≥24核,主频≥2.2GHz;
3)内存资源:≥128GB DDR4。
1)供电要求:市电交流输入,且有冗余的电源模块;
2)散热要求:机箱具有冗余的风扇模块;
3)机箱中的硬件部件支持热插拔。
六、商务要求
★※1.包装要求
(1)提供的货物要采用国家或行业规定的标准进行包装,每件包装箱内附一份详细装箱清单和质量检验合格证,包装物由乙方免费提供。
(2)提供的货物、技术资料,应有详细的说明,包括货物的规格、技术指标及外观质量情况等。
※2.运输要求
√中标后免费运输至指定地点。
□中标价仅为货物出厂价,招标人另外支付运杂费。
★※3.备品、备件和专用工具要求
维修设备所需要备品、备件应保存至少5年或以上,由投标供应商负责备品、备件存放。投标供应商应提供生命周期内零备件和消耗品清单,并明确供应周期和价格等优惠条件。
★4.质量保证要求
质量保证期:自交货验收完毕之日算起,所有产品质保三年。投标供应商对提供的货物在质保期内,因产品质量而导致的缺陷,必须免费提供包修、包换、包退服务,因此导致的损失采购单位有权向中标供应商追偿。超出质保期后,供应商应当提供上门维修服务,仅收取成本费。
★5.售后服务要求
※(1)投标供应商须承诺提供该货物的技术培训、技术支持和维修巡检服务,服务内容包括软硬件部署、故障处理及使用培训等,并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相应书面方案。根据项目情况,提供产品建档计划等。
※(2)技术支持要求
①运维支持:项目交付上线阶段需提供1人以上的专职运维支持工作,并需要7*24小时的运维支持;
②远程技术支持:通过电话方式远程回答用户问题,协助用户排除故障;
③现场技术服务:系统安装部署、故障处理、更新升级、与现有系统对接。
※(3)系统的硬件免费维保期,自系统验收通过之日起不低于3年;系统的软件免费维护期,自系统验收通过之日起不低于3年,在免费维护期内投标人免费提供系统维护服务。
※(4)投标供应商须承诺,如遇特殊情况,按照用户需求,本地1小时内响应,8小时内到达现场,外地2小时内响应,48小时内到达现场。到达现场后4小时仍未排除故障、恢复正常运转的,由投标供应商提供同类型备品、备件等。
※(5)投标供应商须承诺履行军事保密义务,在军事行动中提供应急支援保障服务。
★6.付款条件
√分阶段付款,付款条件:第一阶段,签订合同付合同金额的30%;第二阶段,完成验收后付合同金额的65%;第三阶段,验收后12个月且无质量问题,付合同金额的5%。
★※7.报价要求
投标供应商应采取逐级细化的分项报价。
★8.保密和专利要求
投标供应商应保证使用方在使用该货物或其任何一部分时,不受第三方侵权指控。同时,投标供应商不得向第三方泄露采购机构提供的技术文件等资料,在投标时应出具加盖单位公章的保密承诺书原件。
★※9.质量保证金
中标供应商签订采购合同后,按合同金额的5%留作质量保证金,质量保证金在质保期满且无质量问题时全额无息退还,质保期超出2年的,合同双方可以协商分阶段退还,并在合同中明确。
七、联系方式
联系人:吕喜在
联系电话:153*****904
固定电话:010-********-8005
地址:北京市
监督人:邹林山
固定电话:010-********
移动电话:181*****665
标签: 理平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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