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备分离部件专有化协议招标公告
设备分离部件专有化协议招标公告
为便于供应商及时了解项目采办信息,现将(装备工业防护工程中心设备分离部件采购专有化协议)的采办计划公开如下:
序号 | 采办包 名称 | 采购范围与主要技术指标 | 预计发标时间 (填写到月) | 供应商资质基本要求 | 备注 |
1 | (装备工业防护工程中心设备分离部件采购专有化协议) | 详见附件1 | (2024.10) | 投标人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具备国家认可经营资格的其他组织。 1)投标人为企业的,应具有合法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及组织机构代码证或证照合一的营业执照; 2)投标人为分公司的,应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及组织机构代码证或证照合一的营业执照和母公司合法授权书。总公司与分支机构只可一家参与投标,同时参与投标视为投标无效。 | |
2 | 供应商属性 | 本项目仅允许制造商参与投标。 1. 投标人须具备有效期内的《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或《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许可范围(许可项目)为“A类压力容器(A1或A2)”,投标时提供许可证书扫描件,注:如资质证书在换证阶段,需提供由换证机构出具或官方网站发布的正在办理换证业务的说明。 2. 投标人须具备有效期内的ASME U资格证书,投标时提供许可证书扫描件,注:如资质证书在换证阶段,需提供由换证机构出具或官方网站发布的正在办理换证业务的说明。 3. 需提供ISO9001质量体系、ISO*****环境管理体系及OHSAS职业健康安全体系认证,并提供在有效期内的认证证明文件。 4. 投标人需提供吊装设备1台、数控切割机1台、电焊机4台,自有提供设备购买证明文件;租赁提供有效期内的租赁合同,承租人需是投标人。 5. 投标人需提供生产车间,承诺生产车间配套设施(电源、水源、气体、材料存放区等)齐全,投标人生产车间面积不小于2000平米(含防腐车间),需为自有(含控股或全资子公司所有),并提供产权证明或土地转让证明(协议),自有提供场地购买证明文件;租赁提供有效期内的租赁合同,承租人需是投标人。 | |||
3 | 业绩要求 | 2019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署时间为准),至少具有2项油水水处理设备配件供货业绩,并提供相应业绩证明文件。业绩证明文件至少包括:①销售合同复印件(含相关技术附件);②到货接收证明文件或结算发票。未提交业绩证明文件,或所提供的业绩证明文件无法体现合同签署时间、合同内容、货物验收证明的,均视为无效业绩。若业绩合同为年度协议,除提供年度协议外,还应至少提供1项完成订单的验收材料。同一个年协合同提供1项及以上订单的均算为1个有效业绩。未提交业绩证明文件,或所提供的业绩证明文件无法体现合同签署时间、制造商名称、货物名称、项目名称、体现水处理设备配件到货接收证明的,均视为无效业绩。 | |||
4 | 交货地点 | 渤海、东海、南海片区及甲方指定的地点,具体以订单为准。 | |||
5 | 交货期要求 | 买方预留合理供货时间,具体以订单要求为准。 | |||
6 | 投标保证金 | 10万元人民币。 |
本次公开的采办计划是本项目采办工作的初步安排,实际采购应以相关采购公告和采购文件为准,所有提供和反馈的信息只作为项目采办参考。
本次公告有效期是(2024_年9月25日)至(2024年9月30日)止。在此期间,有意参与某采办包的系统用户可在集团公司采办系统中提交反馈材料。
联系人:刘阔 022-********
(中海油能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采办共享中心)
2024年9月25日
2024年09月25日17: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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