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曹华丹等十五人建房项目部分规划指标调整的公示
关于曹华丹等十五人建房项目部分规划指标调整的公示
永兴县自然资源局
关于曹华丹等十五人建房项目部分规划指标调整的公示
该宗地位于人民路(人民路转盘西南角),属历史遗留问题处理项目,宗地面积为314.4?O。2002年11月28日原永兴三胞开发区管委会和县国土资源局举行了人民广场西南角土地拍卖会,刘名建、曹远喜、曹华丹等人以63.93万元竞得该宗地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土地面积288?O),于2002年12月3日双方签订了《土地使用权出让协议书》。2003年11月22日双方又签订了《土地使用权出让补充协议书》,明确了该宗地增加土地面积26.4?O。原规划审批总建筑面积1930?O,容积率6.14。根据永查违办〔2019〕1号文精神以及永兴县自然资源局建设项目规划股、测绘队出具的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单、验收测量图,现总建筑面积2536.44?O,容积率8.07,超建筑面积606.44?O。
依据湖南建兴房地产土地评估有限责任公司提供的评估结果(湘建兴〔2024〕(估)字第*****号),2024年9月8日经永兴县地价领导小组会议会审通过(永土价审字〔2024〕第013号),该宗地需补交土地出让金价款15.97万元。现拟对该宗地规划技术指标作出调整,调整内容为:原总建筑面积1930?O调整为2536.44?O,原容积率6.14调整为8.07,其它的土地用途、使用年限保持不变,以原出让协议为准。
规划调整内容将在永兴县人民政府的门户网站上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10日(2024年9月24日至2024年10月8日),公示期内社会公众对公示的内容有异议,可书面或电话向永兴县自然资源局开发利用股反映;公示期满无异议,则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变更协议。
联系电话:0735-*******
联系地址:永兴县自然资源局503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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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9月24日
标签: 曹华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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