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遴选外送样本检测机构的公告

关于遴选外送样本检测机构的公告

医院因工作需要,采用公开遴选方式选取外送样本检测机构,邀请符合条件的申请人报名参加遴选,现公告如下:

一、遴选项目名称:外送样本检测机构遴选

二、项目简介

1.通过遴选方式择优选定1家定点服务单位。

2.遴选方式:综合评分法

三、需要外送的检测项目:包括但不限于以下项目

序号

组套说明

项目名称

方法学

备注

1

甲功五项

血清促甲状腺激素测定

化学发光法

血清甲状腺素(T4)测定

化学发光法

血清三碘甲状原氨酸(T3)

化学发光法

血清游离甲状腺素(FT4)

化学发光法

血清游离三碘甲状原氨酸(FT3)

化学发光法

2

促甲状腺素受体抗体

促甲状腺素受体抗体测定(TR-Ab)

化学发光法

3

抗甲状腺球蛋白抗体测定

抗甲状腺球蛋白抗体测定(TGAb)

化学发光法

4

抗甲状腺微粒体抗体

抗甲状腺微粒体抗体测定(TMAb)

化学发光法

5

抗甲状腺过氧化物酶抗体

抗甲状腺过氧化物酶抗体(TPO-Ab)测定

化学发光法

6

甲状腺自身抗体三项A套餐

抗甲状腺球蛋白抗体测定(TGAb)

化学发光法

抗甲状腺微粒体抗体测定(TMAb)

化学发光法

抗甲状腺过氧化物酶抗体(TPO-Ab)测定

化学发光法

7

甲状腺自身抗体三项B套餐

抗甲状腺球蛋白抗体测定(TGAb)

化学发光法

促甲状腺素受体抗体测定(化学发光法)(TR-Ab)

化学发光法

抗甲状腺过氧化物酶抗体(TPO-Ab)测定

化学发光法

8

肝纤四项

血清Ⅳ型胶原测定

化学发光法

人Ⅲ型前胶原肽(PⅢP)测定

化学发光法

血清层粘连蛋白测定

化学发光法

血清透明质酸酶测定

化学发光法

9

铁蛋白

铁蛋白测定

化学发光法

指各类标本

10

转铁蛋白

血清转铁蛋白测定(TRF)

化学发光法

11

血清药物浓度

血清药物浓度测定

质谱法

每种药物

12

镁测定

镁测定

比色法

13

血清泌乳素测定

血清泌乳素测定

化学发光法

14

乙肝三系定性测定(六项)

乙型肝炎表面抗原测定(HBsAg)

化学发光法

乙型肝炎表面抗体测定(Anti-HBs)

化学发光法

乙型肝炎e抗原测定(HBeAg)

化学发光法

乙型肝炎e抗体测定(Anti-HBe)

化学发光法

乙型肝炎核心抗体测定(Anti-HBc)

化学发光法

乙型肝炎核心IgM抗体测定(Anti-HBcIgM)

化学发光法

15

一般细菌培养及鉴定

一般细菌培养及鉴定

培养法

16

结核杆菌抗体

细菌抗体测定(结核杆菌)

金标法

17

C―反应蛋白

C―反应蛋白测定(CRP)

免疫比浊法

18

超敏C反应蛋白

超敏C反应蛋白测定

免疫透射比浊法

19

血清铁

铁测定

亚铁嗪法

20

网织红细胞计数(Ret)

网织红细胞计数(Ret)

仪器法

21

肿瘤标志物常规筛查(女)

甲胎蛋白测定(AFP)

化学发光法

癌胚抗原测定(CEA)

化学发光法

血清铁蛋白测定

化学发光法

糖类抗原测定CA125

化学发光法

糖类抗原测定CA15-3

化学发光法

糖类抗原测定CA199

化学发光法

22

肿瘤标志物常规筛查(男)

甲胎蛋白测定(AFP)

化学发光法

癌胚抗原测定(CEA)

化学发光法

血清铁蛋白测定

化学发光法

糖类抗原测定CA125

化学发光法

糖类抗原测定CA199

化学发光法

总前列腺特异性抗原测定(TPSA)

化学发光法

23

类风湿因子测定

类风湿因子(RF)测定

免疫比浊法

24

抗链球菌溶血素O测定

抗链球菌溶血素O测定(ASO)

免疫透射比浊法

25

糖化血红蛋白

糖化血红蛋白测定

免疫比浊法

26

血清胰岛素测定

血清胰岛素测定

化学发光法

27

血清C肽测定

血清C肽测定

化学发光法

28

糖尿病自身抗体三项

抗胰岛素抗体测定(IAA)

化学发光法

抗胰岛细胞抗体测定(ICA)

化学发光法

血清抗谷氨酸脱羧酶抗体测定(GAD-Ab)

化学发光法

29

乙型肝炎DNA测定

乙型肝炎DNA测定

PCR法

30

梅毒螺旋体特异抗体测定

梅毒螺旋体特异抗体测定(TPPA)

凝集法

31

肿瘤四项

甲胎蛋白测定(AFP)

化学发光法

癌胚抗原测定(CEA)

化学发光法

糖类抗原测定CA-50

化学发光法

恶性肿瘤特异生长因子(TSGF)测定

比色法

32

降钙素原

降钙素原(PCT)

化学发光法

33

结核感染T细胞检测

结核感染T细胞检测(TB-IGRA)

化学发光法

四、服务期限:1年(不自动延续,到期视情况再定)。

五、遴选标准:

类别

计分因素

分值

评分标准

价格部分

(15分)

投标报价

15

以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投标价格最低的折扣率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供应商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

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15

技术部分(40分)

物流服务方案

10

结合采购人的实际情况制定物流服务方案:

1、物流响应时间

2、物流人员及配送方式

3、紧急响应方案

4、突发事情的处理方案

对投标人方案中关于上述 4 项内容进行综合评定,方案科学、合理、完善,充分适应本项目,有针对性强的计 10 分;方案较科学、合理、完善的计7分;方案简单、内容缺乏针对性的计4分。未提供得 0分。

投入技术人员

5

对各投标人投入的检验人员素质进行评分:每投入一个检验高级或以上职称技术人员得1分;本项满分5分。提供投标人为投入的检验、技术人员购买的社保证明、有效的职称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检验信息化服务能力方案

5

投标人需保证医疗信息安全,根据投标人提供的检验信息化服务能力方案进行评审:

1.优:方案清晰、完善,可行性高,且高度符合项目需求的,得5分。

2.良:方案完善,可行性高,符合项目需求,得3分。

3.中:方案基本完整,具备一定可行性,基本符合项目需求,得1分。

4.差:方案差,不符合项目需求,得0分。

检验服务方案的比较

20

根据投标人提供的整体项目服务方案,包括以下方面:

1、内部分工及实验室流程:提供的资料显示分工明确和实验室流程完善,投入此项目服务人员数量与时间安排充分合理的。

2、全过程持续改进质量管理:提供的资料显示有检验前、检验中、检验后持续改进流程,内容全面完整。

3、室间质评项目参加率和不合格率:国家卫健委临床检验中心室间质评参加率≥95%,广西临床检验中心室间质评参加率≥96%;国家卫健委临床检验中心室间质评不合格率<4%,广西临床检验中心室间质评不合格率≤4%。

4、检验结果异议解决方案:提供的资料显示方案详细、流程完善。

5、投标人在广西壮族自治区内拥有独立的检验实验室;有标本收集、储存、运送、接送流程方案和物流应急预案:提供的资料显示有清晰完善和安全的标本管理流程。

6、客服热线咨询:提供的资料显示有专业的团队、完善的系统、多样化服务方式。

以上内容全面完整、科学合理、可操作性强、流程清晰的计20分,有欠合理或有缺漏项的每项扣4分,扣完为止

证明文件:投标人须提供“服务方案”(格式自拟),未提供或提供的内容不符合要求的均不得分。

商务部分(45分)

类似业绩

15

能提供投标人近三年(2021年1月1日后)与同类型公立医院合作业绩(只与医院临床科室合作的不计),每提供一份合同或中标通知书复印件 计1.5分,满分15分(提供合作清单及联系人,并附合同或中标通知书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实验室认证情况

10

投标人或其集团公司实验室通过ISO *****认证并获得证书,按认证通过的项目数量计分,通过200-210项计4分,通过211-220项计7分,通过220项以上的计10分,未通过及200项以下不计分(提供ISO *****证书及附件)。

企业实力

20

1、投标人本自治区实验室拥有以下技术平台:第一代基因测序平台、第二代基因测序平台、串联质谱平台、高效液相色谱平台、流式细胞仪平台、投标人实验室每拥有一个平台得2分,最高 10分,列出主要设备清单及型号、购买合同及发票复印件(投放设备提供合同即可),操作人员资质证书,否则不计分。

2、投标人获得可感染人类高致病性病原微生物菌(毒)种或样本准运证书得3分。

3、投标人通过CMA资格认证得3分。

4、提供广西壮族自治区临床基因扩增检验实验室技术审核验收报告得2分。

5、提供实验室获得BSL-2及以上备案证书得2分。

六、资格条件

1.投标人的基本资格条件: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登记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且应当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要求投标人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或者三证合一证、或者五证合一)。

3.投标人代表为法定代表人的,需提交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投标人代表不是法定代表人的,需提交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委托人及被委托人双方签名及身份证复印件(均加盖公章)。

4.供应商资格声明及承诺原件,格式见附件4-1、4-2。

5.提交截图证明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未被在“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6.特定资格条件:申请人具有有效期内的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具备开展此类检测的资质。

7.联合体投标。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七、报名时间、地点及方式

1.报名时间:2024年9月24日起至2024年10月1日止,每日8:00~12:00,14:30~17:30(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

2.地点:河池市退役军人医院医务科(逾期不予受理)。

3.方式:

现场报名:有意向参与本项目遴选的供应商请于公告规定的报名时间内递交以下资料至我单位:①法人身份证明复印件;②营业执照复印件;③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投标代表不是法定代表人的需提供)。

邮件报名:有意向参与本项目遴选的供应商请于公告规定的报名时间内邮件至我单位邮箱*******@163.com">hc*******@163.com 递交以下资料:①法人身份证明复印件;②营业执照复印件;③投标代表不是法定代表人的需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

八、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

1.截止时间:2024年10月8日上午9:00(北京时间)。

2.开标时间:2024年10月8日上午10:00(北京时间)。

3.投标响应文件递交地点:河池市退役军人医院医务科。

4.在截止时间后送达的投标响应文件,不予受理。

九、投标文件编制要求

1.投标文件要求3份(一正二副),投标文件必须密封,封面必须注明投标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投标单位名称、联系人、联系电话,加盖投标单位公章及法人印章。

2.投标文件须用胶封装订成册,并具有目录及页码。

3.投标人须提供按下列顺序装订成册的资料:①报价清单;②服务方案;③技术人员资质证明材料;④类似业绩、实验室认证情况;⑤法定代表人有效身份证复印件或委托代理人的有效身份证复印件及授权委托书原件(注:所有复印件应清晰并加盖公章);单位有效证件复印件并加盖公章;⑥质量保证书;⑦售后服务承诺书;⑧提供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或承诺。

十、公告期限

本招标公告在河池市退役军人医院官网发布。公告期限从本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7个工作日。

十一、询问及质疑

1.供应商对采购活动事项如有疑问的,可以向采购人提出询问。采购人将在3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

2.供应商认为本邀请公告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在邀请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质疑。

十二、采购人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法

名 称:河池市退役军人医院

地 址:河池市金城江区光明路238号

联系人:梁先生

电 话: 0778-*******

附:1.河池市退役军人医院遴选外送样本检测机构项目报名表

  1. 供应商资格声明(格式)

    3.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承诺函(格式)

    河池市退役军人医院

    2024年9月23日

    附件1(另附)

    附件2 供应商资格声明(格式)

    致 (采购人):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实施条例和 (项目名称)邀请公告的规定,我单位郑重声明如下:

    一、我单位是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规定登记注册的,注册地点为 ,全称为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为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二、我单位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三、我单位依法进行纳税和社会保险申报并实际履行了义务。

    四、我单位具有履行本项目采购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并具有履行合同的良好记录。

    五、我单位在参加采购项目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未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其中较大数额罚款是指:达到处罚地行政处罚听证范围中“较大数额罚款”标准的;法律、法规、规章、国务院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对“较大数额罚款”标准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供应商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因违法经营被禁止在一定期限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限届满的,可以参加政府采购活动。

    六、我单位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七、与我单位存在“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其他单位信息如下(如无,填写“无”):

    1.与我单位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的其他单位如下:

    2.我单位直接控股的其他单位如下:

    3.与我单位存在管理关系的其他单位如下:

    八、我单位不属于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

    九、我单位无以下不良信用记录情形:

    1.在“信用中国”网站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

    2.在“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3.不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我单位保证上述声明的事项都是真实的,如有虚假,我单位愿意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并承担因此所造成的一切损失。

    注:第三条“良好的商业信誉”是指供应商经营状况良好,无本承诺函第九条情形。

    供应商名称(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印章)

    日期: 年 月 日

    附件3 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承诺函(格式)

    本公司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在前三年的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未列入严重失信行为名单,符合政府采购供应商的基本资格要求。

    按照《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本公司企业规模为:大型□ 中型□ 小型□ 微型□

    公司(单位)名称(盖章)

    年 月 日

    机构代码、注册登记机构、日期、有效期、注册资本、地址、经济行业、经济性质: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姓名(签字)、身份证号、手机号:

    授权代表人姓名 (签字) 、身份证号、手机号:

附件1:河池市退役军人医院遴选外送样本检测机构项目报名表

(责任编辑:河池市退役军人医院)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遴选外送样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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