屏边苗族自治县现代农业示范基地建设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EPC招标公告

屏边苗族自治县现代农业示范基地建设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EPC招标公告

屏边苗族自治县现代农业示范基地建设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EPC)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屏边苗族自治县现代农业示范基地建设项目已由屏边苗族自治县发展和改革局批准实施,招标人为屏边苗岭林产品有限公司 ,资金来源为企业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施工总承包(EPC)单位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屏边苗族自治县现代农业示范基地建设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EPC)

2.2项目概况:项目总用地面积为*****.59亩,其中建设标准化荔枝种植基地*****亩,标准化柠种植基地2000亩。配套建设输水管道8400米、50㎡蓄水池206座、200m高位水池15座、水肥一体化系统*****亩、泵房1440平方米、产业路提质改造合计50公里、输配电线3930米,分拣包装大棚90平方米,并购置安装太阳能杀虫灯900盏、智能虫情测报灯120台、智能无人机20台、土壤情监测仪36套、田间小气候观测仪10套、智慧水果种植基地监测监控设备软件1套,山地单轨运输车60套。新种植荔枝9200亩,每亩种植30株;荔枝原有种植补种1600亩,平均每亩补种5株,种植品种为妃子笑,柠檬种植2000亩,每亩种植40株,种植品种为优力克;建设期间施生物菌肥、病虫害防治。

2.3项目投资:*****.62万元,其中建安工程费*****.20万元,设备采购费854.20万元,其他工程费(荔枝、柠檬种植)3014.00万元,设计费186.22万元。

2.4项目地点:屏边县湾塘乡。

2.5招标范围:完成招标人下达的屏边苗族自治县现代农业示范基地建设项目的设计(含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及后续服务)及施工总承包。

2.6计划工期:730日历天(包括设计周期),具体开工日期以招标人实际下达的开工令为准。

2.7质量要求:项目的设计、设备、施工须符合国家、行业及地方现行的相关标准及规范,设计成果通过有关部门的审查,施工符合国家、行业现行施工验收规范,一次性验收合格。

2.8标段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2.9本次招标资格审查方式采用资格后审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独立法人资格要求:投标人须为经国家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注册的独立企业(事业)法人或组织,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且投标人名称与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一致。

3.2资质要求:

⑴设计资质要求:投标人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农林行业(农业综合开发生态工程或种植业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或水利行业(灌溉排涝)丙级及以上设计资质。

⑵施工资质要求:投标人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或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

3.3安全生产许可证书要求:投标人(施工方)须具备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书,且在有效期内。

3.4企业业绩要求:

⑴设计类似业绩要求:2021年至今承担过1个以上(含1个)建筑工程或农业工程或水利水电工程设计业绩(业绩证明材料以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为准)。

⑵施工类似业绩要求:2021年至今承担过1个以上(含1个)建筑工程或水利水电工程施工业绩(业绩证明材料以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或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表为准)。

注:如有2023年1月1日至今新成立企业无业绩,须提出书面说明,此项要求可不列入废标条款,类似工程业绩在建或已完工均可。

3.5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

⑴投标人拟派往本项目的项目经理(施工负责人),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或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持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注册在本单位且在有效期内,项目经理不得担任其他在建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并按投标文件规定的格式内容提供“项目负责人无在建项目承诺书”。

⑵投标人拟派往本项目的设计负责人应具备建筑工程相关专业或农林行业相关专业或水利水电工程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职称,须为本单位在职人员。

⑶投标人拟派往本项目的技术负责人应具有建筑工程相关专业或水利水电工程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职称,须为本单位在职人员。

3.6财务要求:投标人财务状况良好,须提供2023年经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后的财务报表及审计报告(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注:2023年后新成立的公司若无财务报表及审计报告的提供情况说明即可,联合体投标各方均需提供)。

3.7信誉要求:投标人信誉良好,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因不良行为记录被行政主管部门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或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https:www.creditchina.gov.cn)严重失信主体名单、“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http:zxgk.court.gov.cn)失信被执行人。

3.8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单位数量不得超过两家;联合体投标时须具有有效的联合体协议书,牵头单位为负责施工的一方。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时间:2024年9月25日至2024年10月8日,每天上午09:00至11:30,下午14:0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4.2电子邮件方式获取

投标人采取发送电子邮件方式将获取文件的资料【(1)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3)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4)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5)招标文件获取登记表(在发布招标公告的网站下载公告附件)】发送至代理机构邮箱,邮件主题: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公司名称;邮件内容:列明公司名称、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姓名及联系方式;邮件附件:需采用A4纸幅面,将上述材料按顺序制作成1个PDF格式文件,文件名称与主题一致。材料提交后,代理机构联系人向投标人邮箱发送招标文件电子版。代理机构邮箱:**********@qq.com。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10月15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

5.2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屏边县云梯酒店9楼会议室。

注: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届时请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委托代理人(携带身份证原件)出席招标会议。

6.开标

6.1 开标时间:2024年10月15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

6.2 开标地址:屏边县云梯酒店9楼会议室。

6.3 开标方式:本项目开标采用现场开标。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及与招标有关的通知(若有)均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上发布,投标人应在递交投标文件前及时查看,以获取最新信息。因投标人未查看网站信息导致的一切不利后果由投标人自行负责。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对其他网站或媒体转载的公告及公告内容不承担任何责任。

8.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屏边苗岭林产品有限公司

地 址:云南省红河州屏边县玉屏镇卫国路145号

联 系 人:张忠琪

联系电话:177*****108

招标代理机构:红河州红路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红河州蒙自市龙井路北组团小区附143号

联 系 人:薛潇

联系电话:134*****047

监督部门:屏边苗族自治县农业农村和科学技术局

监督电话:0873-*******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现代农业示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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