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顶山市新华区综合养老服务中心新建项目地质灾害评估及地基稳定性评价编制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平顶山市新华区综合养老服务中心新建项目地质灾害评估及地基稳定性评价编制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平顶山市新华区综合养老服务中心新建项目地质灾害评估及地基稳定性评价编制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河南昊之伟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受平顶山市新华区民政局委托,对平顶山市新华区综合养老服务中心新建项目地质灾害评估及地基稳定性评价编制采购项目进行采购代理,该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采购。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HZW-CS-02;
2、项目名称:平顶山市新华区综合养老服务中心新建项目地质灾害评估及地基稳定性评价编制采购项目;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预算金额:******元;
最高限价:******元;
序号 | 包号 | 包名称 | 包预算(元) | 包最高限价(元) |
1 | 1 | 平顶山市新华区综合养老服务中心新建项目地质灾害评估及地基稳定性评价编制采购项目 |
5、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5.1项目概况:本项目包含1栋4层框架结构老年生活用房、1栋3层框架结构管理服务用房、配套地下车库等,及规划地块内的道路及硬化、景观绿化工程、大门、围墙、室外给排水、电力、消防、弱电等基础设施工程。
5.2采购范围:根据《地质灾害评估规范》(GB/T*****-2021)及河南省的相关要求,对本工程编制地基稳定性评价报告及地质灾害评估报告。地质灾害评估报告应通过河南省相关专家的评审。如不能通过,编制单位应负责补充、完善,直至通过专家的评审。
5.3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5.4质量要求:满足国家、地方及行业相关规范和标准及采购人要求;
5.5服务期限:15日历天;
5.6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分为 1 个标段
5.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5.8是否接受进口产品:否。
5.9、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是;
二、申请人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资格要求: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规定,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或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请依据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文件之规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证书】(副本);
3.2、供应商应具备国土资源部颁发的地质灾害评估乙级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3.3、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有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且为供应商正式员工,提供双方签订的劳动合同及投标单位为其缴纳的养老保险金证明;
3.4、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供应商自行承诺,格式自拟);
3.5、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供应商自行承诺,格式自拟);
3.6、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供应商自行承诺,格式自拟);
3.7、供应商需提供无行贿犯罪记录承诺函(承诺对象包括:供应商企业、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并对其真实性负责,若承诺不实,所造成的后果由供应商承担(供应商自行承诺,格式自拟);
3.8、供应商须提供“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的“失信被执行人”、“信用中国”网站的“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中国政府采购”网站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查询结果页面截图,不得有不良记录(执行财库【2016】125号文);
3.9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本次采购采用资格后审。
注:供应商所提供资料必须真实有效并提供资料真实有效承诺书,并愿意承担因就提供虚假资料随时视为放弃中标资格并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不良和法律后果(格式自拟,承诺书须由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
三、获取采购文件
1.时间:2024年9月26日至2024年10月8日,每天上午9:00-11:30 ,下午15:00-17:30(北京时间)
2.地点:平顶山市新城区新城铭座610室。
3.方式:购买文件时请持营业执照副本、法人代表身份证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等证件(以上均为原件和加盖公章的彩色复印件)至平顶山市新城区新城铭座610室领取竞争性磋商文件。
4.售价:30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1、时间:2024年10月9日9时30分(北京时间)
2、地点:平顶山市新城区新城铭座610室。
注: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磋商响应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五、响应文件开启
1、时间:2024年10月9日9时30分(北京时间)
2、地点:平顶山市新城区新城铭座610室。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及磋商公告期限
本次磋商公告在上发布,磋商公告期限为三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监督单位:平顶山市新华区民政局内部监督办公室
联系人:熊莺
联系方式:199*****030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照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平顶山市新华区民政局
地址:平顶山市新华区建设路与光明路交叉口向东90米路南
联系人:宁女士
联系方式:178*****80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河南昊之伟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河南省郑州市郑东新区郑开大道71号恒通国际9层911室
联系人:李先生
电话:159*****990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先生
电话:159*****990
发布日期:2024年9月25日
标签: 新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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