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艘报废船舶处置项目二次公开竞价
三艘报废船舶处置项目二次公开竞价
受台风影响,原有标的物状态发生重大变化,航天科技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三艘报废船舶处置项目拟向社会进行二次公开竞价。本着“公开、公平、公正”原则,采用公开竞价(整单拍)方式处置,诚邀具备实施本项目能力且满足资格条件的单位参加。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三艘报废船舶处置项目二次公开竞价
二、处置内容:三艘报废船舶。本次竞拍包含报废船舶出售及后续拆解服务等内容。
L1船舶规格型号:钢质,长度88m、宽度13.2m、高度4.2m。位于岸上基本无破损。
L2船舶规格型号:钢质,长度92m、宽度13.2m、高度4.9m。位于岸边水中,部分破损。
L5船舶规格型号:钢质,长度85m、宽度12.9m、高度4.4m。位于船坞中,部分破损。
注:本标的物位于海南省临高县,因竞拍标的物有部分破损,标的物的品质必须以竞价方现场踏勘看货为准,如放弃现场踏勘,视为同意标的物现有状态,由此造成的报价损失风险由报价方承担。
三、报价要求
本项目三艘报废船舶处置报价共分为两部分:一是报废船舶价值,报价方根据报废船舶情况进行残值预估,三艘报废船舶最低报价不得低于320万元;二是拆解费用,报价方根据自身拆解作业情况进行报价,可含船坞费、上排费、人工费、拆解场地费、设备费等。
注意:
1.因本项目标的物无法拖拽移动,需在原有停靠地点拆解,请结合船厂《船舶服务报价单》合理预估可能发生的费用。船厂必须收取的费用为船坞费、管理费,其他费用或服务等报价方有权拒绝,报价方也可根据实际需要自行与船厂协商其他服务价格。下述金额作为报价方的报价参考和后续谈判的依据。
船厂服务报价:以下报价均含5%增值税。
船坞费:3000元人民币/天/艘,按实际天数计算;
管理费:三艘船包干12万元人民币。包含:
现场配备安全员1人,全程跟踪督导;
现场配备调度协调员1人,负责协调各类事项;
提供拆解物资、工具等临时堆放区;
提供拆解期间各类车辆进出管理及停车区;
提供安全培训、灭火器材及安全标识等服务。
2.报价方需充分了解海南省报废船只拆解相关政策要求,拆解过程中如触发环境、海事、安全或其他方面的行政处罚,均由报价方承担。
四、投标人的资质要求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成立,具有企业法人资格和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竞价单位非中外合资经营企业、中外合作经营企业、外商独资经营企业等背景。
3.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三年内无违法违规行为。
五、报价时间、地点及所需提供材料
1.报价起止时间:9月25日14:00起至10月12日14:00结束。
2.地点:北京市丰台区总部国际2号楼。
六、现场勘察:
现场勘察时间为9月25日14:00至10月11日18:00,请参与报价意向单位自行前往海南省临高县踏勘。各竞价单位应充分评估标的物状况、场地情况,并考虑自身能力、时间要求及成本费用等因素,自行测算报价。
如放弃现场踏勘,视为同意标的物现有状态及场地等相关条件,由此造成的报价损失风险由报价方承担。
(现场踏勘联系人:杜先生,158*****489)
七、投标保证金
1.参与该项目竞价的意向单位须于2024年10月11日18:00前缴纳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金额:30万元整,¥300000.00元
2.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电汇方式。
(1)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电汇的方式向招标单位提交投标保证金,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确保电汇成功的才视为有效递交,投标保证金须从公司基本账户转出。
(2)电汇时注明“项目名称—投标保证金”。
(3)电汇成功后,需将电汇的有效凭证扫描件附于报价文件中,方便核对投标保证金到账情况。
(4)电汇账户信息
账户名称:航天科技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税号:912*****712******H;
开户行:交通银行哈尔滨市道里支行;
银行账号:231*****401**********;
地址:哈尔滨市哈平西路45号
3.投标保证金应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到达招标单位账户上(为避免因保证金未达账而导致投标文件被拒绝,建议至少提前2个工作日转账)。
4.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5个工作日内,向未中标的投标人退还投标保证金,中标单位投标保证金转为合同履约保证金,如合同执行完毕且未触发环保、海事、安全等相关风险违规事项,履约保证金于合同执行完毕后5个工作日内退还,期间不计算利息。
5.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1)投标人在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撤销或修改其投标文件的;
(2)在招标过程中,干扰招标活动造成严重影响和后果,虚假投标、串通投标的;
(3)中标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无正当理由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在签订合同时向招标人提出附加条件;
(4)违反当地法律法规,受到环保、海事、安全等方面的行政处罚未及时缴纳罚款的;
(5)违反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对招标人造成恶劣影响的。
八、报价文件
1.报价人现场踏勘后编制报价文件,其内容包括但不限于:①营业执照复印件;②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③竞价报价单;④承诺书;⑤投标保证金缴纳凭证。投标人可参考模板对本项目报价文件进行编制,报价文件需装订成册,并逐页加盖鲜章。资料袋密封完好,封面请注明“报价文件”,封口盖单位公章,递交截止时间为2024年10月12日下午14时00分,递交地点为北京市丰台区总部国际2号楼,逾期报价将不予接受(注:报价文件可采用邮寄方式,邮寄到货时间应在递交截止时间前)。
2.本次报价需对所有待处置的船舶进行整体打包报价,不得分别就某一类物品或某单件物品进行报价。
3.竞拍标的物及场地等情况以实地踏勘为准,参与竞价单位如不进行现场踏勘,则视为认同标的物现有的一切状态和条件。
4.在满足资格条件的前提下,根据报价单位提交的《竞价报价单》中的“竞标总价”进行价格排序,价高者得。在有效报价内,价格最高者确定为本项目成交人,若出现最高报价相同的情况,由最高报价相同者在不低于第一次报价基础上重新进行报价(第二次报价低于第一次报价者视为废标),再次报价最高者为中选人。如满足条件的竞价单位不足三家时仍可继续开标。存在下列情况的,其报价文件作废标处理:
(1)竞价报价单未按规定填写相关资料或未按规定签字盖章的;
(2)营业执照复印件未加盖单位公章的;
(3)未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的;
(4)委托人参加报价但未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及授权委托书的。
5.竞价人一旦参与竞价,即被认为接受本次邀请公告所有条件和规定。
6.竞价人自行承担参加本次竞价有关的全部费用。
九、其他注意事项
1.中标方应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三日内签订合同,并于合同签订后三日内一次性付清全部价款,款到后方可正式拆解。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本项目标的物发生的停泊等费用以及产生的其他环境、海事、安全等相关法律责任等均由中标方承担。
2.中标方原则上应于合同生效后二十日内将相关报废船舶清理完毕并将现场清理干净。
3.中标方须遵守保密规定,不得对相关场所的基础设施造成破坏。
4.中标方应遵守当地报废船只拆解、环境、海事、安全等政策及法律法规要求,依法合规拆解。
5.投标人的报价文件属下列情形之一,其报价文件做无效处理。情节严重的可考虑追究其法律责任:
①提供虚假应标材料且有足够证据证明的;
②恶意扰乱本项目报名、踏勘、开标秩序;
③无根据和证据情况下,恶意诋毁、污蔑本项目其他潜在投标人的;
④非正常渠道破坏、修改、获取其他潜在投标人报价等关键信息的;
⑤成交后破坏合同约定或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的。
十、联系方式
招标单位:航天科技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人:杜女士 166*****507;张女士 139*****305
投诉举报电话: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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