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学校食堂大宗食品联合采购项目公开比选公告非政府采购
关于学校食堂大宗食品联合采购项目公开比选公告非政府采购
关于学校食堂大宗食品联合采购项目公开比选公告(非政府采购)
根据有关规定,浙江明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就浙江省温州中学、温州市第八高级中学、温州市第二十一中学、浙江省瓯海中学、温州市第二职业中等专业学校、温州华侨职业中等专业学校、温州财税会计学校、温州护士学校,学校食堂大宗食品联合采购项目以公开比选方式进行采购,欢迎符合要求的潜在比选申请人前来参加。
说明:本项目由浙江省温州中学、温州市第八高级中学、温州市第二十一中学、浙江省瓯海中学、温州市第二职业中等专业学校、温州华侨职业中等专业学校、温州财税会计学校、温州护士学校联合招标负责本次对应标段比选活动,采购协议由各学校单独与供应商签署。
一、项目性质:委托中介组织竞选,不属于依法必须招标及政府采购项目。
二、项目概况(具体以比选文件为准):
序号 | 配送分类目录 | 联合招标人(定点配送学校) | 定点供应商家数 |
标段一 | 大米、食用油等食品配送(详见采购内容及要求) | 浙江省温州中学、温州市第八高级中学、温州市第二十一中学、浙江省瓯海中学、温州市第二职业中等专业学校、温州华侨职业中等专业学校、温州财税会计学校、温州护士学校8家学校 | 3家(备选3家) |
标段二 | 食堂生鲜、果蔬、禽蛋、豆制品等食品配送(详见采购内容及要求) | 温州市第八高级中学、温州市第二十一中学、浙江省瓯海中学、温州市第二职业中等专业学校、温州华侨职业中等专业学校、温州财税会计学校、温州护士学校7家学校 | 10家(备选3家) |
标段三 | 副食品类配送(详见采购内容及要求) | 温州华侨职业中等专业学校、温州市第二职业中等专业学校、温州市第二十一中学3家学校 | 2家(备选1家) |
三、各学校服务期限:采用1+1+1模式,协议一年一签(经考核合格后,详见比选文件)。
四、比选申请人资格要求(通用于各标段):
4.1、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具有本次比选内容相应的经营范围),食品经营许可证或有效期内的食品流通许可证。
(2)温州地区以外的供应商,需在温州地区设有配送服务机构,提供在温注册的营业执照。
(3)至本项目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记录名单。
(4)不接受联合体。
五、获取比选文件时间及地点
5.1、获取比选文件时间:2024年09月26日至2024年09月30日(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上午:9:30-11:30下午:14:30-16:30, 获取比选文件截止时间后不再允许潜在比选申请人获取比选文件。
5.2、获取比选文件地点:温州市瓯海区娄桥街道建设大厦20层经营科;
5.3、比选文件工本费:每标段500元(售后不退)。
六、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10月16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
七、投标文件提交地点:温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8#开标室(温州市鹿城区会展路1268号温州市民中心A座3楼。
八、开标时间:同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九、开标地点:温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8#开标室(温州市鹿城区会展路1268号温州市民中心A座3楼)。
十、其他事项:
10.1、本项目为非政府采购,本次采购活动仅依据本招标文件执行,招标文件未列明的规则不作为本次采购活动的评审依据。
10.2、供应商获取比选文件时应提交的资料:
1)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
2)有效的工商营业执照及税务登记证(复印件加盖公章,如为多证合一仅需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3)比选申请人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流通许可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4)企业简介。
10.3比选公告附件的比选文件仅供阅览使用,未按照本比选文件规定的方式获取比选文件的潜在供应商提起的质疑,业主单位和代理机构将不予受理、答复
十一、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浙江明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温州市瓯海区娄桥街道瓯海建设大厦20楼西首
项目联系人(询问):张先生
联系电话(询问):136*****435
质疑联系人:周建立
质疑联系方式:137*****734
标签: 食堂大宗食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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