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道长长线大连市长海大桥工程勘察设计咨询
国道长长线大连市长海大桥工程勘察设计咨询
国道长长线(大连市长海大桥工程)勘察设计咨询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国道长长线(大连市长海大桥工程)(以下简称“本项目”)已由《大连市人民政府关于授权大连市长海大桥工程特许经营项目实施机构的批复》(大政[2024]13号)、大连市人民政府关于同意国道长长线(大连市长海大桥工程)特许经营方案的批复(大政[2024]37号)批准,建设资金来自其他资金,招标人为大连市交通和航运物流发展服务中心(以下简称“招标人”),招标代理为辽宁仁合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代理”)。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勘察设计咨询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概况
本项目起点位于长海县大长山岛菜园村北侧,与现状G507长长线衔接,在皮口港东侧登陆,终点位于鹤大高速皮口收费站。项目路线全长约25.6km,包括特大桥2座,长约20.5公里(其中跨海域桥梁长约18km);全线采用一级公路标准,双向四车道,设计速度80km/h(局部路段60km/h)。跨海大桥设置主通航孔桥1座,主跨长度约400m。本项目采用 BOT特许经营模式建设。合同估算价约290万元。
2.2 招标范围及标段划分
本次招标范围为国道长长线(大连市长海大桥工程)勘察、初步设计及施工图设计进行咨询审查服务。
本次招标共划分为1个标段:
标段号 | 咨询项目线路 | 里程长度 | 主要工作内容 |
1 | 国道长长线(大连市长海大桥工程) | 25.6公里 | (1)初勘、初测咨询:对为初步设计而进行的所有调查、踏勘、资料收集、现场勘察等工作成果进行审查,审查测量成果等是否满足初设要求; (2)详勘、定测咨询:审查详细地质勘察、外业定测是否满足规范和施工图设计要求; (3)初步设计咨询:在审查设计文件符合编制办法要求的基础上,审查工程设计方案与当地政府和其他行业有关部门的意见是否协调;建设规模和技术标准是否满足特许经营方案的批复要求;重大方案是否经过同深度比选;对特殊结构桥梁(主桥的结构校核验算,引桥(分深水区、浅水区)至少1联的结构校核验算,陆地桥的跨滨海路桥跨1联、丹大高铁转体跨,以及其它)及易发生安全问题的部位和安全设施设计是否通过校核验算;路线、路基路面、桥梁、互通式立交、交通工程等各专业是否符合安全、环保、节地、质量和耐久性要求;概预算文件编制咨询:概预算编制是否符合规范要求,各专项报告编制、专题研究是否符合相关规范等;并提交项目初步设计咨询成果报告。 (4)施工图设计审查:在审查设计文件符合编制办法要求的基础上,审查工程全专业施工图设计文件;重点核查结构安全性、技术先进性、施工可行性和经济合理性,详细复查各部尺寸、参数和工程数量以及各专业之间的相互衔接;参加中间检查、外业验收、方案论证、阶段性审查会议,并提交书面报告和意见;提供施工配合服务,提供较大及以上设计变更咨询审查服务,并提交书面报告和意见。 (5)提供施工配合服务,提供较大及以上设计变更咨询审查服务,并提交书面报告和意见。 咨询过程中,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要求和国家标准、部颁标准、铁路标准,从国家强制性条文和上阶段批复意见执行情况、工程方案审批落实情况、方案的合理性、结构的安全性、技术指标掌握合理性、设计文件完备性、造价合理性等方面提出咨询意见。 |
2.3 服务期限
从合同签订之日起至项目竣工验收合格之日止。
2.4 质量标准
满足招标人需求,符合国家及行业相关技术标准和规范。
2.5投标保证金:人民币2.8万元。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必须同时具备的最低资格要求如下:
项目 | 资格审查条件最低要求 |
资质等级 | 投标人必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有效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2.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勘察综合类甲级资质; 3.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公路行业甲级设计资质或工程设计公路行业(公路、特大桥梁、交通工程)专业甲级设计资质。 |
企业业绩 | 2014年1月1日(指初步设计或者施工图设计批复时间)以来,投标人完成过下述1和2项业绩: 1、含有跨江、或河、或湖、或海的主跨不小于200米的斜拉桥或悬索桥的新建或改扩建一级及以上等级公路桥梁工程的设计业绩或设计咨询审查业绩; 2、单个标段里程不少于12公里的新建或改扩建一级及以上等级公路主体工程的设计或设计咨询审查业绩。 注:(1)同一业绩,可同时用以满足上述1和2项要求; (2)主体工程指至少同时包含路基、路面、交通工程等;(3)设计或设计咨询审查内容包括初步设计或施工图设计;(4)同一项目的初步设计或施工图设计的不同阶段按一个业绩计算。 |
主要人员 | 投标人拟投入的项目负责人: (1)具有公路工程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2)2014年1月1日(指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监督管理系统”查询的个人业绩中“在岗截止日期”)以来担任过1项“单个标段里程不少于12公里的新建或改扩建一级及以上等级公路”主体工程设计或设计咨询审查的项目负责人职务。 注:(1)主体工程指至少同时包含路基、路面、桥梁、交通工程等。(2)项目负责人应为本单位在职人员,具有近期连续三个月社保系统打印且具有社保部门印章的人员缴费明细;(3)设计或设计咨询审查内容包括初步设计或施工图设计;(4)同一项目的初步设计或施工图设计的不同阶段按一个业绩计算。 |
根据《关于发布公路工程从业企业资质名录的通知》(厅公路【2011】114号)要求,投标人如应进入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监督管理系统(http://glxy.mot.gov.cn)”中的公路工程勘察设计资质企业名录,且投标人名称和资质与该名录中的相应企业名称和资质完全一致。
3.2联合体投标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投标人不得有以下情形:
a.为所投合同段项目的勘察设计文件编制单位;
b.为所投合同段项目的业主单位;
c.受所投合同段项目业主单位或其他有关单位委托的设计咨询审查单位;
d.与本条上述三款所涉单位之间存在控股、管理关系或者项目负责人为同一人的重大关联关系;
e.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f.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投标无效的情形。
3.4不良状况或不良信用记录
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不良状况或不良信用记录:
(1)被省级及以上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取消招标项目所在地的投标资格且处于有效期内的;
(2)被责令停业、暂扣或吊销执照、吊销资质证书的;
(3)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
(4)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5)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在近三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的;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9月25日至2024年9月30日,每日8时30分至17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登录“辽宁省公共资源交易一张网电子化平台(https://www.lnsggzy.com/EpointSSO/login/oauth2login)”进行投标确认,自行下载本次招标全部相关文件。请各投标人随时关注“辽宁省公共资源交易一张网电子化平台”,及时获取相关信息,避免影响投标文件的编制,否则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4.2招标文件售价0元。
4.3投标人须提交的投标保证金金额及其他相关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5. 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招标人将不组织工程现场踏勘,不召开投标预备会,投标人在查阅招标文件后如有问题,可于规定的时间前将其发送至指定邮箱,由招标人统一解答。
5.2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4年10月17日9时30分。投标人应于投标截止时间前,将电子投标文件上传至“辽宁省公共资源交易一张网电子化平台(https://www.lnsggzy.com/EpointSSO/login/oauth2login)”。
5.3电子交易相关软件的下载:(1)驱动下载地址:https://download.bqpoint.com/d ownload/downloaddetail.html?SourceFrom=Ztb&ZtbSoftXiaQuCode=0215&ZtbSoftType=DR;(2)投标文件制作软件下载地址:https://download.bqpoint.com/download/download detail.html?SourceFrom=Ztb&ZtbSoftXiaQuCode=0209&ZtbSoftType=tballinclusive;(3) 投标人操作手册下载地址:http://ggzy.ln.gov.cn/fwdt/xzzx1/gczb/jtgc/scxz/。
5.4投标人完成辽宁省公共资源交易一张网电子化平台基本信息录入并验证通过后即可参与本项目投标活动。
5.5本次招标采用双信封形式的综合评分法,评标办法详见辽宁省招标投标监管网(https://www.lntb.gov.cn/#/home)发布的本招标公告附件。
6. 开标时间及地点:
1.开标时间及地点:定于2024年10月17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在大连市公共行政服务中心五楼(地址:大连市甘井子区东北北路101号))公开开标。
2.开标方式: 本项目为远程不见面在线解密,投标人自行使用生成投标文件的制作锁解密投标文件,同时必须在招标文件规定的解密时间内完成解密工作(因开标系统发生不可抗力产生延误解密时间的,招标人将延长相应的解密时长,其他原因不予延长解密时间);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解密的投标人,视为放弃本次投标,招标人不再接收。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辽宁省招标投标监管网》(http://www.lntb.gov.cn)、《辽宁省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ln.gov.cn)及《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上发布。
8. 联系方式
招标人:大连市交通和航运物流发展服务中心
联系地址:大连市沙河口区中山路401号505室
联系人:王工
联系电话:0411-********
招标代理机构:辽宁仁合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大连市西岗区唐山街春晖大厦 8016 房间
联系人:姜工
电话:0411-********
邮箱:lnrhdl@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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