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某单位监控大厅及文化中心装修工程施工总承包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佛山某单位监控大厅及文化中心装修工程施工总承包(项目编号:2024-JKCZLD-G1026)已按工程建设管理有关规定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 某单位 ,建设资金来源为 上级拨款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选定承包人,现邀请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名称:佛山某单位监控大厅及文化中心装修工程施工总承包。
2.2建设地点:佛山市南海区。
2.3建设规模:新监控大楼入门大厅、监控大厅、大会议室、小会议室4个功能场所的品顶、地面,墙面等硬件设施及其他附属设备装修建设;文化中心的装修建设及硬件设备安装。
2.4计划工期:60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为2024年11月15日开工。
2.5招标范围:佛山某单位监控大厅及文化中心装修工程施工总承包图纸及工程量清单包含的施工内容。
2.6最高投标限价:
*******.78元,其中监控大厅部分最高投标限价为
******.83元,文化活动中心及专用会议室部分最高投标限价为
*******.95元;投标人对任一部分的报价超过相应最高投标限价的将被否决投标。
2.7承包方式:包工、包料、包工期、包质量、包安全、包文明施工。总价包干、项目措施费包干。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法人营业执照,按国家法律经营,且为非外资投资或外资控股企业(含港澳台)。
3.2投标人具备以下之一 ①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贰级或以上,②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或以上 资质及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且无外资、港澳台背景。
3.3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 建筑工程 专业 贰 级(含以上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及持有安全培训考核合格证(B类)或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本项目不接受有在建、已中标未开工或已列为其他项目中标候选人第一名的建造师作为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是否被限制投标,提供国家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公布的处罚信息为准。一经发现项目负责人在负责其他在建工程,招标人将立即向地方以及军队主管部门通报,将投标人纳入黑名单管理。)
3.4投标人拟担任本工程技术负责人的资格要求为:具备建筑工程类专业中级或以上职称。
3.5专职安全员要求:具有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类或C3类)或建筑施工企业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注:①资质内容按照建市[2014]159号文颁布的新版《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中对应的资质类别及等级的承包工程范围和《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建市[2015]154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简化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部分指标的通知》(建市[2016]226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建筑业“证照分离”改革衔接有关工作的通知》(建办市〔2021〕30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关事宜的通知》(建办市函〔2022〕361号)、《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关事宜的通知》(粤建许函〔2022〕846号)的要求设置。
②根据广东省住建厅《关于明确二级建造师注册执业有关问题的通知》(粤建市函〔2023〕469号),二级建造师应在考试取得执业资格的省、自治区、直辖市申请注册,二级注册建造师可随注册企业在全国范围内执业。项目负责人在任职期间不得担任专职安全员,项目专职安全员在任职期间也不得担任项目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员不为同一人。
3.6 信誉要求: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以下任意记录名单之一:①记录失信被执行人、②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③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被列入“军队采购网”网站(http://plap.mil.cn/)以下任意记录名单之一:①军队采购失信名单、②供应商暂停名单;未被列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https://www.gsxt.gov.cn/)以下任意记录名单之一:①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信息、②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黑名单)信息;未被列入“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网站(http://jzsc.mohurd.gov.cn/)以下任意记录名单之一:①不良行为、②黑名单记录、③失信联合惩戒记录;同时,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投标人需提供以上网站相关截图证明资料)。
3.7投标人目前经营状态正常,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资产未被冻结,无不良行为记录(提供承诺书)。
3.8投标人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在近3年内不存在重大违法记录(提供承诺书)。
3.9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生产场地、办公场所为同一地址的,一律视为有直接控股、管理关系(提供承诺书)。供应商之间有上述关系的,应主动声明,否则将列入不良记录名单、3年内不得参加军队采购活动。
3.10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11投标人根据招标文件要求提供《保密承诺书》
3.12其他要求:投标人出具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的格式签署盖章的《投标人声明》(格式见本招标公告附件一),作为投标人资格要求之一,此《投标人声明》应同时作为投标函中资格审查资料的组成部分。
3.13本项目不接受采购人工程建设施工企业黑名单(详见招标公告附件2)中的施工企业参与此项目投标。
注:
①单位负责人是指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代表单位行使职权的主要负责人;
②控股是指股份占股份有限公司股本总额的50%以上的绝对控股、相对控股或协议控股;
③管理关系是指不具有出资持股关系的其它单位之间存在的管理与被管理关系。
4.资格审查方式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由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查,所有通过资格审查的有效投标人均可以参加评标。未在招标公告第三条单列的投标人资格要求条件,不作为资审不合格的依据。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招标公告发布时间:2024年9月25日至2024年10月22日(北京时间,下同)。
注:发布招标公告的时间为招标公告发出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止。招标人需发布补充公告的,以最后发布补充公告的时间为准。
5.2投标登记及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24年9月26日至2024年10月10日上午09:00-下午17:30(北京时间,节假日及公休日除外)。
5.3投标登记地点:有意向的投标人请在投标登记期间到国义招标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市越秀区东风东路726号)7楼办理投标登记,办理前投标人需提供以下资料(一式两份,采用A4幅面)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1)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2)领取招标文件经办人,经办人如是法定代表人,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经办人如是投标人授权代表人,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
5.4获取招标文件的方式及地点:投标人完成投标登记后,请在招标文件发售期间到招标人地址(佛山市南海区状元路)领取招标文件。
备注:已办理投标登记并获取了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参加投标的,不代表通过资格性审查或符合性审查。
5.4招标文件费 500 元/套,售后不退。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申请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年10月22日09时30分,地点为广东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中心开标室,具体开标室见开标当天交易中心电子信息屏幕上的安排(地址:广州市天河北路28号时代广场中座7楼)。
6.2出现以下情形时,招标代理机构不予接收投标文件:
(1)逾期递交或者未递交指定地点的。
(2)未按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
(3)未按照本公告要求获得本项目招标文件的。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将在广东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中心(网址:www.gdgczb.com)、军队采购网(www.plap.mil.cn)和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上发布,本招标公告一经发出,将视为有效送达,请各投标人注意关注本项目信息。
8.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某单位
地 址:佛山市
联 系 人:李先生
电 话:0757-
******** 招标代理机构:国义招标股份有限公司
地 址:广州市越秀区东风东路726号7楼
联 系 人:陈工、李工
电 话:020-
********、
******** 电子邮件:chenjingren@ebidding.com
异议受理单位:某单位
地 址:佛山市
联 系 人:严女士
电 话:0757-
******** 2024年9月24日
附件1:投标人声明
投标人声明
本招标项目招标人及招标监管机构:
本公司就参加 投标工作,作出郑重声明:
一、本公司保证投标文件及其后提供的一切材料都是真实的。如我司成为本项目中标候选人,我司同意并授权招标人将我司投标文件商务部分的人员、业绩、奖项等资料进行公开。
二、本公司保证在本项目投标中不与其他单位围标、串标,不出让投标资格,不向招标人或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
三、本公司不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为本标段前期准备提供设计或咨询服务或者与本项目设计人或提供咨询服务的机构存在附属关系的;
(3)为本项目监理人或者与本项目监理人存在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4)为本标段的代建人;
(5)为本标段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
(6)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
(7)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互相控股或参股的;
(8)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任职或工作的;
(9)与本标段的检测机构有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10)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
(11)与本标段的其他投标人为同一个单位负责人;
(12)与本标段的其他投标人存在控股、管理关系;
(13)被暂扣安全生产许可证的;
(14)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15)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的;
(16)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布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17)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的;
(18)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19)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20)在近三年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派的项目负责人有行贿犯罪行为的;
(21)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本公司保证:本项目拟派的项目负责人没有在其他在建项目中任施工单位项目负责人,本项目拟派的专职安全员、技术负责人、现场施工员没有在其他在建项目中任职,且在工程开工后以上人员需按时到岗履职,三个月内不得更换。
五、本公司已经对投标时拟投入本项目的管理团队和专业技术人员进行了自查,保证拟投入的所有人员都是本单位正式人员,都在本单位缴纳社保,不存在持证人注册单位与实际工作单位不符、买卖租借(专业)资格(注册)证书等“挂证”违法违规行为。
六、本公司承诺,中标后不转包或违法分包,在施工过程中,严格执行安全生产相关管理规定;依法按照国家、省、市的有关规定发包劳务或使用自有劳务队伍,依法按时足额支付工程款给分包单位(如有)和支付工资给劳务工人,不以工程款未到位为由克扣或拖欠工人工资。
七、本公司承诺,切实落实《住房城乡建设部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建筑工人实名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建市〔2019〕18号)、《广东省建设工程领域工人工资支付专用账户管理办法》(粤人社规〔2018〕14号)等关于用工实名制和工人工资支付分账管理的各项规定。中标后将利用信息技术手段,采用人脸、指纹、虹膜等生物识别技术进行电子打卡,实施考勤管理,对施工现场人员建立基本信息档案、实行实名制管理的制度并按照工程进度将建筑工人工资通过本企业在银行开设的工资专用账户按时足额支付。我公司对实名制管理负总责。若本项目在经招标人认可后,部分专业工程依法分包或实行劳务分包的,我公司对专业分包企业和劳务分包企业实施统一管理,监督其用工企业按时足额支付作业工人工资,督促落实实名制管理制度。本公司接受招标人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监督、检查。
八、与本公司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本公司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其他单位包括: 。(注:本条由投标人如实填写,如有,应列出全部满足招标公告资质要求的相关单位的名称;如无,则填写“无”。)
九、本公司拟委派专职安全员兼任本工程的工地余泥渣土运输与排放管理员,严格遵守建设工程余泥渣土运输与排放管理制度,执行“一不准进、三不准出”规定,选择合法的余泥渣土运输单位及排放点。
十、如果本公司使用采用告知承诺制方式取得的资质参与本项目投标,该资质经资质审批部门核查被依法注销的,本公司承诺自动放弃投标及中标资格。如经查实该资质为以欺骗等不正当手段取得的,将依法接受监督部门的行政处罚。
十一、本公司违反上述保证,或本声明陈述与事实不符,一经查实将按相关规定进行信用记录。本公司对失信行为产生的一切后果已知悉。其中,本声明陈述与事实不符的,属于弄虚作假骗取中标,将依法接受监管部门的处罚。
十二、本公司声明不存在招标文件第一章第3.6条款《信誉要求》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
特此声明
声明企业:
法定代表人签字:
项目负责人签字:
技术负责人签字:
年 月 日
(企业公章)
注:招标人应当要求投标人的项目负责人和技术负责人签字。
附件2:某单位工程建设施工企业黑名单
序号 单位名称
1 佛山市力溢源装饰工程公司
2 广州怡海建筑装饰工程有限公司
3 广东宇丰建筑有限公司
4 广东金华城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5 中铁十二局集团有限公司
6 中交华南路桥工程有限公司
7 中交隧道局西北工程有限公司
8 海南中航天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9 广东省电白建筑集团有限公司
10 瑞华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11 广东一新长城机电安装有限公司
12 广州新科利保防雷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佛山分公司
13 深圳市亿沣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14 廉江市第三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15 惠州市展辉实业发展有限公司
16 广东华辉建设有限公司
17 台山市大江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三合分公司
18 珠海市度拓装饰设计工程有限公司
19 深圳市东源送变电有限公司
20 广东浦科电力工程有限公司
21 广东祺商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22 中国水电建设集团十五工程局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