详情见附件(注:以下内容为附件图片识别,个别文字可能不准确,请以附件为准)沈阳燃气数据中心服务器及网络运维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SRZBFW-2024-059)
项目所在地区:辽宁省,沈阳市
一、招标条件
本沈阳燃气数据中心服务器及网络运维服务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
目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 25 万元,招标人为沈阳燃气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
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为招标人数据中心的服务器、网络等提供专业的运维服务,保障招标人信息系统
正常运行,具体内容详见服务需求。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1 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沈阳燃气数据中心服务器及网络运维服务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 沈阳燃气数据中心服务器及网络运维服务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1.投标人
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登记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为本项目提
供服务的能力。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 2024 年 09 月 25 日 08 时 30 分到 2024 年 10 月 08 日 16 时 00 分
获取方式:现场领取或电子邮件方式领取(1)现场领取:请携带 1)企业法人营业执
照副本或法人证书、2)委托代理人身份证(以上材料须提供原件、加盖公章复印件,复印
件留存)、3)法人授权委托书(留存)到辽宁咨发工程招标咨询服务有限公司(沈阳市沈河
区青年北大街 51 号银河国际 A 座 1207 室)获取招标文件。(2)电子邮件方式领取:请将 1)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或法人证书、2)委托代理人身份证、3)法人授权委托书(以上材料
须提供加盖公章的扫描件)发送至招标代理公司邮箱(zfzb8887@163.com)获取文件(邮件
正文中写明联系人姓名、手机号码、电子邮箱)。(3)招标文件每本售价 500 元,售后不退。
文件款交纳方式(现金支付或汇款支付):1)现场现金支付(不支持微信、支付宝转帐);2)
公司账号汇款至代理公司账号(开户名:辽宁咨发工程招标咨询服务有限公司;开户行:建行
沈阳融汇支行;账号:21001370008052515743)。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4 年 10 月 22 日 09 时 30 分
递交方式:辽宁省国际工程咨询中心有限公司十七楼会议室(沈阳市沈河区十三纬路
103 号)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4 年 10 月 22 日 09 时 30 分
开标地点:辽宁省国际工程咨询中心有限公司十七楼会议室(沈阳市沈河区十三纬路
103 号)
七、其他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沈阳燃气数据中心服务器及网络运维服务项目
2.招标单位:沈阳燃气有限公司
3.项目地点:沈阳市行政区域
4.资金来源:自筹资金
5.招标范围:为招标人数据中心的服务器、网络等提供专业的运维服务,保障招标人信息系
统正常运行,具体内容详见服务需求。
6.服务周期: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
7.质量标准:合格。
8.投标保证金:0.5 万元。
二、投标人资格条件:
1.投标人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登记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为
本项目提供服务的能力。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招标文件时间地点及要求:
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4 年 9 月 25 日至 2024 年 10 月 8 日(上午 8:30-11:00;下
午:13:30-16:00)(北京时间,下同)获取招标文件。
2. 获取文件方式(现场领取或电子邮件方式领取):
(1)现场领取:请携带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或法人证书、2)委托代理人身份证(以
上材料须提供原件、加盖公章复印件,复印件留存)、3)法人授权委托书(留存)到辽宁咨
发工程招标咨询服务有限公司(沈阳市沈河区青年北大街 51 号银河国际 A 座 1207 室)获取招
标文件。
(2)电子邮件方式领取:请将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或法人证书、2)委托代理人身份
证、3)法人授权委托书(以上材料须提供加盖公章的扫描件)发送至招标代理公司邮箱
(zfzb8887@163.com)获取文件(邮件正文中写明联系人姓名、手机号码、电子邮箱)。
(3)招标文件每本售价 500 元,售后不退。文件款交纳方式(现金支付或汇款支付):1)
现场现金支付(不支持微信、支付宝转帐);2)公司账号汇款至代理公司账号(开户名:辽宁
咨发工程招标咨询服务有限公司;开户行:建行沈阳融汇支行;账
号:21001370008052515743)。
四、投标文件的递交
4.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 2024 年 10 月 22 日 09 时 30 分,地点为:辽宁省国际工程
咨询中心有限公司十七楼会议室(沈阳市沈河区十三纬路 103 号)
4.2 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
以拒收。
五、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东北新闻网上发布。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沈阳燃气有限公司。
九、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沈阳燃气有限公司
地 址:沈阳市铁西区兴华北街 34 号
联 系 人:李工
电 话:/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辽宁咨发工程招标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地 址: 沈阳市沈河区青年北大街 51 号
联 系 人: 李洋、薛晓东
电 话: 024-31679592-8887
电子邮件: zfzb8887@163.com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盖章)
联系人:郝工
电话:
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