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江苏宝应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的委托,江苏苏维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就黄塍镇环卫转运站垃圾处理配套设备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投标。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BYJJKFQ-********号 2.项目名称:黄塍镇环卫转运站垃圾处理配套设备采购项目 3.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4.预算金额:48.8万元 5.最高限价:48.8万元 6.采购需求:黄塍镇环卫转运站因升级改造,为满足使用功能,需要购置垃圾处理配套设备(移动垃圾压缩设备二套),见招标文件第四章 7.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以后20天内交付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中标后禁止转包和分包。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并提供下列材料: 1.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1.2依法缴纳职工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税务、银行或社会保险基金管理部门出具的近三个月以来任意一个月缴纳职工社会保障资金的缴款凭证或缴款证明)(投标人依法享受缓缴、免缴的提供证明材料) 1.3 投标人近三个月以来任意一份依法纳税的缴款凭证(投标人依法享受缓缴、免缴的提供证明材料) 1.4上一年度的财务报告情况(成立不满一年不需提供) 1.5 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1.6 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1.7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提供网页截图) 1.8供应商信用承诺函;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规定,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投标人投标时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本项目属于(工业)(该行业类别不可修改)《中小企业声明函》不符合要求或未提供的,投标文件无效。 三、获取招标文件: 1.报名时间:2024年9月25日至2024年9月30日,每天上午8:30至11:30,下午2:30至5:30 2.报名地址:江苏苏维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宝应县经济开发区金湾路208号(办公楼四楼)。 3、报名时提供以下材料:①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原件及复印件;②依法缴纳职工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税务、银行或社会保险基金管理部门出具的近三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缴纳职工社会保障资金的缴款凭证或缴款证明)(投标人依法享受缓缴、免缴的提供证明材料);③投标人近三个月内任意一份依法纳税的缴款凭证原件及复印件(投标人依法享受缓缴、免缴的提供证明材料);④上一年度的财务报告原件及复印件(成立不满一年不需提供);⑤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⑥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⑦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提供网页截图扫描件);复印件材料加盖公章。 招标文件售价300元,售后不退。 四、评标办法: 本项目采用综合评分法,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五、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4年10月16日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江苏苏维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宝应县经济开发区金湾路208号开标室(办公楼四楼)。 六、开启 时间:2024年10月16日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江苏苏维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宝应县经济开发区金湾路208号开标室(办公楼四楼)。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1.投标文件制作份数要求:一式五份(一份正本,四份副本),每份投标文件须清楚标明“正本”或“副本”。 2.本项目招标文件中所有斜体下划线部分为实质性条款,如不满足,则为无效响应。 九、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江苏宝应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地 址:宝应县宝应大道77号 联系人:吴先生 联系方式:159*****659 2.采购机构信息 名 称:江苏苏维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宝应县经济开发区金湾路208号 联 系 人:夏广磊 联系电话:152*****73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