详情见附件(注:以下内容为附件图片识别,个别文字可能不准确,请以附件为准)1. 招标条件
招标条件
甬台温高速公路宁波段一期2024年交安设施专项工程招标公告
甬台温高速公路宁波段一期2024年交安设施专项工程已列入招标人2024年度专项养护工作计划,资金来源为宁波招商公路交通科技有限
公司自筹并已落实,项目业主为宁波招商公路交通科技有限公司(下称招标人),招标代理为华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下称招标代理)。项目已
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实行资格后审。
2. 项目概况及招标范围
项目概况及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项目概况
甬台温高速公路宁波段一期项目位于宁波,是北仑港连接宁波市和通往杭州、台州、温州等地的主要通道之一,在公路网中位置十分重
要。其中,北仑至大朱家段1999 年底建成通车,宁波东至奉化西坞段2000 年通车。全线设大碶、五乡、潘火(宁波东)、姜山、育王、姜
山北6 处互通立交,设宁波东、北仑、育王和姜山四处收费站,一处监控中心,一处服务区。
项目为宁波东至北仑大碶(S1-2:K7+770~K32+513)、宁波东至大朱家(S5:K16+630~K19+760)、宁波东至姜山(S1-
1:K0+000~K8+195)、姜山至奉化西坞(G15:K1504+200~K1518+460),里程共约51 公里。线路按平原微丘高速公路标准,
设计等级为双向四车道,单幅路面净宽11.5m,路基宽度26m。其中S1-2线、S5线设计时速为120km/h,S1-1线、G15线设计时速
为110km/h。
本次采购项目共设2个标段,分别为:
一标段:宁波东至北仑双向护栏,含S1-2宁波东至五乡枢纽(绕城圈内)双向中分带;S1-2宁波东至北仑双向路侧;工程量约35km。
二标段:图纸中剩余所有工程量,包括S5宁波东至大朱家双向路侧中分带护栏7.5km、S1-1宁波东至姜山路侧护栏12km、桥梁混凝土护
栏改造、声屏障设立及示范路等内容。
2.2计划工期
计划工期
计划工期:开工日期为2024年 8月,计划工期为:9个月,施工期间不中断交通,缺陷责任期24个月(具体开工日期以监理人通知的为
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施工招标要求本次施工招标投标人须具独立法人资格,营业执照在有效期内,须具有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或具
有公路交通工程(公路安全设施)专业承包一级或者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养护工程二类甲级资质”或“交通安全设施养护资质”。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
单位,股东中存在相同自然人的(除非投标人提供充足证据证明该情形不会影响到采购公正性)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
关投标均无效。
3.4存在下列不良状况或不良信用记录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
(1)被省级及以上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取消招标项目所在地的投标资格且处于有效期内;
(2)被责令停业,暂扣或吊销执照,或吊销资质证书;
(3)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4)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5)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在近三年(以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日往前推算3个年度)内有行贿犯罪行为的(行贿犯罪行
为的认定以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的结果为准)。
3.5 各投标人仅可对本项目的1个标段投标报名,最多允许中1个标段。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首次参加招商局集团电子招标采购交易平台投标活动的投标人必须登录招商局集团电子招标采购交易平台
(https://dzzb.ciesco.com.cn/)进行网上注册,网上提交相关投标人入库信息,经入库审核单位审核完成后。进行申请数字证书注册审
核,并办理单位、法人数字证书(以下简称“CA”)。投标人可从招商局集团电子招标采购交易平台下载网上注册、CA办理及电子投标操作指
南。若投标人未及时在招商局集团电子招标采购交易平台中进行入库审核,注册并办理CA,由此引起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4.2招标文件购买时间: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 9 月 25 日至2024年 10 月 8 日17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登录招
商局集团电子招标采购交易平台,并凭办理的企业CA登录后缴纳平台服务费及招标文件购买费后,获取招标文件及其它招标资料(含招标
电子技术标文件,格式为*.ZBJ,图纸(如有))。
4.3招标文件(含招标电子技术标文件,格式为*.ZBJ,图纸(如有))每套售价300元/标段(交文件费时请一定注明缴费单位,同时与招
标代理单位联系绑定下载招标文件事宜),售后不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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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招标人将不统一组织现场考察和标前会议。
5.2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北京时间,下同)为2024 年 10 月 16 日 9 时 30 分。
5.3网上递交: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电子投标文件通过招商局集团电子招标采购交易平台成功上传,以招商局集团电子招标采购
交易平台反馈的《网上递交投标文件回执》作为确认已上传并被成功接收的依据。
5.4现场递交:不需要。
5.5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按要求递交投标保证金的或未按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开标开标
6.1开标时间为 2024 年 10 月 16 日 9 时 30 分(说明:与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相同。)
6.2关于开标:
6.2.1如投标人对投标文件进行加密的,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登陆投标子系统,进入【本项目的开标会】,在投标截止时间后,按照网上
开标会出现的提示,在“解密截止时间”前,完成对投标文件的解密。
6.2.2具体操作步骤详见《招商局集团电子招标采购交易网投标人操作手册》中关于“网上投标操作步骤”中“网上开标”的相关内容。
6.2.3除在线签到、在线解密文件外,投标人也可携带CA数字证书在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前抵达北京市朝阳区安定路5号院10号楼
外运大厦B座5层501,参与现场开标并进行相关签到、文件解密等工作。
6.2.4因投标人原因造成投标文件未解密的,视为撤销其投标文件。
7.发布公告的媒介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招商局集团电子招标采购交易平台、《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www.cebpubservice.com)上发布。
8. 联系方式
联系方式
招标人:宁波招商公路交通科技有限公司
地址:宁波市环城东路南段552号(世纪大道南端、宁波东高速入口处)
邮 编: 315041
电 话: 13685810355
联 系 人: 徐磊
招标代理:华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安苑路20号世纪兴源大厦8层
邮编:100029
电话:010-64997328 18810956059
传真:010-84896937
联系人:刘靖怡
附录附录1 资格审查条件(资质最低要求)
资格审查条件(资质最低要求)
标段号
施工企业资质等级要求
本次施工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独立法人资格,营业执照在有效期内,须具有公
所有标段
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或具有公路交通工程(公路安全设施)专业承
包一级或者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养护工程二类甲级资质”或“交通安
全设施养护资质”。
注:1、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施工资质证书副本、安全生产
许可证(仅具有养护资质的不做要求)副本(证书封面、封底、空白页除外)、基本账户信息
的彩色影印件并逐页加盖单位章;
2、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本项
目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与本项目同一
标段的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列明股东持股或出资情况,并附《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http://www.gsxt.gov.cn)中的基础信息(体现股东及出资详细信息)的网页截图。
4、对于法人发生重组或变更的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提供附有法人重组或变更时相关部
门的合法批件、变更时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和资质证书的副本变更记录彩色影印件。
5、根据《关于发布公路工程从业企业资质名录的通知》(厅公路字〔2011〕114号)要
求,投标人如为应通过名录对其资质条件进行审核的公路施工企业,则须提供其在交通运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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求,投标人如为应通过名录对其资质条件进行审核的公路施工企业,则须提供其在交通运输
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公路工程施工资质企业名录中的网站查询截图彩色打
印件,并逐页加盖投标人单位章。
标段号
所有标段
附录附录2 资格审查条件(财务最低要求
资格审查条件(财务最低要求))
财务要求
1、投标人须承诺提供不少于100万元人民币供本工程在施工需要时使用(由
投标人自行决定采用银行信贷证明或财务能力承诺书)。
2、投标人在2021、2022、2023年中流动资产与流动负债的比率不应小
于1,须提供2021、2022、2023三年的年度审计报告。
注: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附近3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包括
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和财务情况说明书的彩色影印件,投标人的成立时间少于投
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年份的,应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状况表。
附录附录3 资格审查条件(业绩最低要求
资格审查条件(业绩最低要求))
标段号
业绩要求
近3年(2021年1月1日以来, 以实际交工日期为准)完成过单项合同金
所有标段
额1000万及以上的高速公路交安设施工程等类似施工工程,并具有相应的施工
管理能力。
注1、投标人提供的企业业绩须在投标文件相应位置附①中标通知书(如有)、合同协议书
的彩色影印件;②“由发包人(或验收委员会)出具的交工<或竣工>验收证书”或“由质量监督
机构对各参建单位签发工作综合评价等级证书”或“由发包人对投标人开具的完工履约证明”等证
明文件的彩色影印件。以上①~②项证明材料缺一不可,否则对应的企业业绩将不予认定。上述
证明文件应能反映出有关业绩要求的评审指标(“项目名称”、“完<交>工年份”、“公路等级”、
“合同内容”、“合同金额”等),否则如影响了企业业绩的评判,则对应的企业业绩在评标过程
中将不予认定
2、中标候选人所填报的企业业绩信息将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进行公示。
3、如近年来,投标人法人机构发生合法变更或重组或法人名称变更时,应提供相关部门的
合法批件或其他相关证明材料来证明其所附业绩的继承性。
附录附录4 资格审查条件(信誉最低要求
资格审查条件(信誉最低要求))
标段号
信誉要求
不存在下列不良状况或不良信用记录:
(1)被省级及以上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取消招标项目所在地的投标资格且处于
有效期内;
(2)被责令停业,暂扣或吊销执照,或吊销资质证书;
(3)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所有标段
(4)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
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5)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
信被执行人名单;
(6)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在近三年(以中国裁判文书网
查询日往前推算3个年度)内有行贿犯罪行为的(行贿犯罪行为的认定以中国裁判
文书网查询的结果为准)。
标段号
人员
数量
主要人员要求
在岗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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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录附录5 资格审查条件(
主要人员最低要求)
资格审查条件(主要人员最低要求)
标段号
人员
数量
主要人员要求
在岗要求
1、近3年(任职时段在2021年1月1日至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内,担任过一项单项合同
金额1000万及以上的高速公路交安设施工程施
项目经理
1
工等类似工程的项目经理或项目总工;
2、具有公路工程相关专业一级及以上级建
造师注册证书,具有工程师及以上技术职称,并
有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
1、近3年(任职时段在2021年1月1日至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内,担任过一项单项合同
金额1000万及以上的高速公路交安设施工程施
1
工等类似工程的项目总工或项目经理或现场负责
人;
2、具有工程师及以上技术职称,具有5年
以上相关工作经验。
1、具有助理工程师及以上职称,有公路工
1
程安全生产管理经验,并持有有效期内的安全生
产考核合格证书(C类)。
所有标
段
项目总工
(工程现
场负责
人)
安全生产
负责人
无在岗项
目(指目
前未在其
他项目上
任职,或
虽在其他
项目上任
职但本项
目中标后
能够从该
项目撤
离)
注: 1、“拟委任主要人员资历表”应附主要人员的身份证、职称资格证书以及资格审查
条件所要求的其他相关证书(如建造师注册证书、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等)的彩色影印
件,建造师注册证书在政府相关部门网站上公开信息的网页截图彩色影印件,以及在社保系
统打印的拟委任的项目经理、项目总工、安全生产负责人的缴费明细扫描件。
2、投标人提供的个人业绩,则须在投标文件相应位置附省级及以上质量监督部门或项目
业主出具并加盖其单位印章的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或验收证书或履约证明的彩色影印
件。上述证明文件应能反映出有关个人业绩要求的评审指标(“姓名”、“职务”、“任职时
段”、“公路等级”、“合同内容”、“合同金额”等),否则如影响了个人业绩的评判,则对应业
绩在评标过程中将不予认定。
3、中标候选人拟投入本项目的以上主要人员的证书信息、个人业绩信息将在中标候选人
公示期间进行公示。
4、如主要人员目前仍在其他项目上任职,则投标人应提供由该项目发包人出具的、承诺
、如主要人员目前仍在其他项目上任职,则投标人应提供由该项目发包人出具的、承诺
上述人员能够从该项目撤离的书面证明材料(须加盖其发包人单位章),如目前未在其他项
上述人员能够从该项目撤离的书面证明材料(须加盖其发包人单位章),如目前未在其他项
目任职则不需提供证明材料。
目任职则不需提供证明材料。
*招标人:
*招标人或
招标代理机构联系人:
??签章??
温馨提示:招标公告中时间信息以交易平台网页中发布的时间信息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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