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丽水市景宁县G235新海线大赤大桥结构监测系统服务招标公告-招标/资审公告
2024年丽水市景宁县G235新海线大赤大桥结构监测系统服务招标公告-招标/资审公告
2024年丽水市景宁县G235新海线大赤大桥结构监测系统服务招标公告
招标序号: 景招A[2024]050号
1.招标条件
本次招标项目2024年丽水市景宁县G235新海线大赤大桥结构监测系统服务(以下简称“本项目”),已经浙江省公路与运输管理中心《关于2024年丽水市景宁县G235新海线大赤大桥结构监测系统设计及预算的批复》(浙公运复[2024]26号)和景宁畲族自治县发展和改革局《关于2024年景宁县G235新海线大赤大桥健康监测系统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景宁畲族自治县交通运输发展中心(以下简称“招标人”),行政监督部门为景宁畲族自治县交通运输局,建设资金来自省补专项资金和县财政配套。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进行公开招标,实行资格后审。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工程概况
大赤大桥位于丽水市景宁县G235新海线,中心桩号为K1072+025,建成于2020年,桥梁全长343.3m,桥跨布置为(72+130+73)m+2×30m,桥梁总宽10.0m,桥宽布置为0.5m(护栏)+9.0m(行车道)+0.5m(护栏),公路等级为二级,设计荷载为公路-I级,双向车道。上部结构采用预应力混凝土连续刚构箱梁和预应力混凝土T梁。下部结构采用桩柱式台、薄壁墩、双柱式墩。桥面铺装采用沥青混凝土桥面铺装层,左右两侧采用防撞护栏,伸缩缝采用型钢伸缩缝。
2.2标段划分、主要内容及监测服务期
本次招标内容为新海线大赤大桥健康监测系统,设1个标段:
主要实施内容包括:
大赤大桥实施内容为增设环境温湿度、路面温度、主梁竖向位移、梁端纵向位移、墩顶偏位、结构应变、结构振动、结构变化、桥面交通视频等共计55个监测点位,上述监测设备数据集成后分别接入单桥结构监测系统,该系统需实现各监测设备数据的实时展示、数据统计、特殊事件报警等功能,并按要求上传至省重点桥隧动态安全监测系统。
服务期:66个月,其中主体工程3个月完成(主体工程要求在2024年12月底前完成),试运行期3个月,运营服务期60个月(自所大赤大桥结构监测工程通过试运行(3个月)后开始计算)。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其本身或内设检测机构具有交通运输部门颁发的公路工程综合甲级试验检测机构等级证书或具有交通运输部颁发的桥梁隧道专项试验检测资质证书;通过省级及以上计量行政部门计量认证(或资质认定证书);持有有效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并在人员组成结构、业绩、设备、履约信誉等方面满足强制性资格条件要求。
投标人名称和等级应与交通运输部“公路水运工程质量试验检测管理信息系统(https://www.
ttiis.cn/)”中的相应机构名称和等级完全一致。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含法定代表人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标段投标,否则均按否决投标处理。
3.4投标人及其相关人员在工程建设招投标活动中出现串通投标、弄虚作假,或在标后履约中出现转包、违法分包行为,或发生与工程建设相关的较大工程质量事故、安全事故,受到行政处罚的,在处罚有效期内(无有效期的按一年计),招标人拒绝其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3.5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将2024年9月25日起在丽水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lssggzy.lishui.gov.cn)上发布并供下载。投标人如需图纸请与招标代理机构联系,联系人:金标,联系电话:0578-*******。
4.2 潜在投标人对招标文件有疑问的,通过书面提交。潜在投标人应自行关注网站公告,招标人不再一一通知。投标人因自身贻误行为导致投标失败的,责任自负。
5.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招标人不组织工程现场踏勘和不召开投标预备会。投标人自行组织踏勘现场,由此产生的费用或发生任何意外均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5.2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年10月16日09时30分,投标人应于当日09时30分前将投标文件递交至景宁畲族自治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大厅(景宁畲族自治县红星街道廊桥步行街 26 号三号楼一楼)
5.3 招标人定于2024年10月16日09时30分在同一地点举行公开开标。开标时所有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应出席开标活动,若是法定代表人参加活动的,请携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或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现场核验签字确认。若是委托代理人参加活动的,请携带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书原件现场核验签字确认。投标人未按上述要求出席开标活动的,其投标文件将不予接受(不予唱标)。
5.4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投标保证金
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提交投标保证金。本项目投标保证金金额为人民币叁万元整,缴纳投标保证金时应注意事项:
(1)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包括保函[银行保函、担保保函(政策性担保公司)、保险保单]、银行汇票、电汇。
(2)以保函(保单)方式提交的,保函(保单)有效期应超出投标有效期;银行保函由县级及以上国有和地方商业银行出具,担保保函由政策性融资担保有限公司(须有文件依据)出具;保险保单由县级及以上国有或地方商业保险公司出具。另保函(保单)的办理,由投标人按可办理的银行、担保公司和保险公司相关规定执行。
①保函(保单)开具对象为景宁畲族自治县交通运输发展中心,应包含项目名称、投标单位、保额、保期、开具保函(保单)单位及其企业公章或保函专用章等基本信息。
②以银行汇票方式提交的,出票人签章需有银行汇票专用章、柜员章及银行密押,其中全国汇票需提供第2联及第3联原件,汇票字迹须清晰。
收款单位名称:景宁畲族自治县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投标保证金专户
开户行:浙江景宁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营业部
银行账号:2010 0003 9238 025
③以电汇方式提交的,注明项目名称及联系方式。
收款单位名称:景宁畲族自治县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投标保证金专户
开户行:浙江景宁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营业部
银行账号:2010 0003 9238 025
(3)保证金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提交,并确保收款人的户名、账号、开户行及金额等内容准确无误;投标人以银行汇票、银行电汇方式提交的投标保证金,须从其基本账户转出;以电汇方式提交的,以到账时间为准;银行汇票、纸质保函(保单)等票据原件于开标当日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至指定工作人员处并登记,有效保函(保单)、汇票视作到账。
(4)保证金的退还:按交易中心有关规定执行。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将在丽水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lssggzy.lishui.gov.cn)上发布。以后如有补遗书、澄清信息等与本项目招标相关的文件,招标人将在丽水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lssggzy.lishui.gov.cn)上发布,投标人自行获取,投标人未及时获取所造成投标人损失的,一律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8.联系方式
招标人:景宁畲族自治县交通运输发展中心 招标代理:浙江金穗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景宁畲族自治县新田路交通大楼 5 楼 地址:丽水市庆春街909号光辉文件五楼
邮 编:****** ???????????????邮 编:******
联系人:吴先生 联系人:吴晓枫、金标
电 话:0578-******* ?????????????电 话:0578-*******(139*****211)
行政监督部门:景宁畲族自治县交通运输局
地址:景宁畲族自治县新田路交通大楼9楼
邮编:******
电话:0578-*******
公告发布时间:2024年9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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