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大足高新区科技人才服务性公寓建设工程二期5#、6#楼第二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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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以下条件:
3.1.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的资质条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以上资质;
3.1.2 投标人还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4.1项内容。
3.2 本次招标□接受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招标人: | 重庆大足永晟实业发展有限公司 | 代理机构: | 重庆夔牛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地址: | 重庆市大足区万古镇万富路1号 | 地址: | 重庆市大足区棠香街道金星路39号3楼 |
联系人: | 宋老师 | 联系人: | 李老师 |
电子邮箱: | 电子邮箱: | ||
邮编: | 邮编: | ||
联系电话: | 155*****040 | 联系电话: | 191*****200 |
传真: | 传真: | ||
开户银行: | 开户银行: | ||
账号: | 账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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户名 | 开户行 | 投标保证金账号 |
重庆市大足区公共资源综合交易事务中心 | 中国建设银行重庆大足支行 | |
重庆市大足区公共资源综合交易事务中心 | 重庆三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大足支行 | |
重庆市大足区公共资源综合交易事务中心 | 重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大足支行 | |
重庆市大足区公共资源综合交易事务中心 | 中国农业银行重庆大足支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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