详情见附件(注:以下内容为附件图片识别,个别文字可能不准确,请以附件为准)长春市城市轨道交通5号线一期工程鲁家屯车辆段起重设备招标公告(第二次)
(招标编号:HTZB2024-553)
项目所在地区:吉林省
一、招标条件
本长春市城市轨道交通5号线一期工程鲁家屯车辆段起重设备己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
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其他资金1950900.00元,招标人为长春市地铁有限责任公司。
本项目己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长春市城市轨道交通5号线一期工程鲁家屯车辆段起重设备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长春市城市轨道交通5号线一期工程鲁家屯车辆段起重设备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长春市城市轨道交通5号线一期工程鲁家电车辆段起重设备)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
求:3.1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贵任能力的独立法人资格,有能力提供产品和服务的制
造降需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或《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
可证》,具有相应的售后服务能力
3.2投标人近三年(2021年1月1日至今)至少具有1项起重设备供货业绩(注:以合同签可
时间为准)。
3.3财务要求:近三年(2021年-至今)财务状况良好。同时提供以下①②材料:
①2021年-2023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如投标人成立日期在
2021年-2023年之间的,提供从成立之日起到2023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
财务审计报告②2024年1月1日至今的财务状况良好承诺。击如投标人在2024年1月1
日后成立的,只提供成立之日至今的财务状况良好承诺即可。
3.4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3.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6其他要求: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形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
得参加投标。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
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前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7(1)未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gsxt.gov.Cn)中列入
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2)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mw,creditchinagovcn)
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3)在近三年(2021年至今)内投标
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贵人未在“中国裁判文书网”(wenshu.court.ov.cn)
上有行贿犯罪行为。
本项目不允净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4年09月25日08时30分到2024年09月30日16时30分
获取方式:网上获取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10月21日09时00分
递交方式: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一体化平台电子上传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4年10月21日09时00分
开标地点:长春市政务中心二楼【209】开标室
七、其他
招标公告(第二次
招标编号:HTZB2024-553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长春市城市轨道交通5号线一期工程鲁家电车辆段起重设备,招标人为长春
小地铁有限责任公司,资金来自财政资金和企业自筹。长春市城市轨道交通5号线一期工程
已由吉发改审批【2020】80号文批准建设,现对长春市城市轨道交通5号线一期工程鲁家
屯车辆段起重设备进行公开招标。
2、招标范围及内容
2.1招标范围:长春市城市轨道交通5号线一期工程鲁家屯车辆段起重设备,卖方应提供整
套设备的同时还需对设备进行设计联络、调试及验收、培训、竣工图资料等服务,具体详见《用
户需求书》。
22交货地点:吉林省长春市,招标人指定地点。
2.3计划供货期:2025年4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具体以招标人要求为准)
2.4质量要求:满足国家、行业现行最新的有关规范和标准及用户需求书要求。
2.5招标控制价:1950900.00元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贵任能力的独立法人资格,有能力提供产品和服务的制造
高需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或(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
证》,具有相应的售后服务能力。
32投标人近三年(2021年1月1日至今)至少具有1项起重设备供货业绩(注:以合同签订
时间为准)。
3.3财务要求:近三年(2021年-至今)财务状况良好。同时提供以下①②材料:
①2021年-2023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如投标人成立日期在
2021年-2023年之间的,提供从成立之日起到2023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成审计机构审计的
财务审计报告②2024年1月1日至今的财务状况良好承诺。法如投标人在2024年1月1
日后成立的,只提供成立之日至今的财务状况良好承诺即可。
3.4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35本项日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6其他要求: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
得参加投标。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
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前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7(1)未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mW.gxt.gov.cn)中列入
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2)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creditchinagoven)
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3)在近三年(2021年至今)内投标
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日负责人未在“中国截判文书网”(renshu.court.gov..cm)
上有行贿犯罪行为。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9月25日8时30分至2024年9月30日16时30分.
到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一体化平台http:/36.135.6,232:8088/TPBidder网站下载招标文
件,否则投标无效。
4.2己在省级、长春市平台办理过CA的交易主体,CA未到期限的,在办理一体化平台业务
时,无需重新办理,只需在一体化平台上进行绑定激活即可使用。拟新办CA的交易主体。
可在任一试运行平台及场所办理一体化平台C以,使用方式同上。如有疑问请拨打咨询服务
电话:0431-88779873。招投标交易主体及有关方面登录(公共资源交易公共服务平台:
http:/36.135.6.232:8088/EpointSS0/memberLogin)完善主体信息后再登录(信林省公共
资源交易一体化平台系统https:/wm.gzyyth.jL.cn/EpointSS0/memberLogin)开展交易
活动。
4.3本工程招标文件的质疑、澄清、修改、补充等内容在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一体化平台
ttps:/.ggzyyth.jL.cn/EpointSS0/memberLogin)上发布信息向所有投标人公布。
4.4招标文件的澄清文件、答疑文件、补遗文件一经发布即视为已告知了所有已报名的投标
人,且投标人也已经收到并明确了该澄清文件的内容。投标人须主动阅知,以免错过信息影
响投标。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开标时间):2024年10月21日9时00分投标人应在投
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通过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一体化平台
(https:/mm,zgzyyth.jl.cn/EpointSS0/memberLogin)上传电子投标文件,逾期上传的
荔
电子投标文件,公共资源交易一体化平台将予以拒收。
5.2木项日开标地点为长春市政务中心二楼【209】开标常(长春市南关区华新街700号)。
开标方式为采用腾讯会议(腾讯会议号开标时通过吉林省不见面开标大厅群聊对话框获取)
和吉林省不见而开标大厅进行远程开标活动,参加开标会议人员应为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或
被授权人,进入会议后将姓名修改为投标人全称+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人姓名。投标人在线
参加视频开标会议,如未进入或离开视频会议室,后果自负,视为认同开标过程。投标人对
开标有异议的,应当通过远程开标会议当场提出,非开标会议现场提出的开标异议,招标人
或者行政监督部门不子受理。
5.3吉林省不见而开标大厅支持投标文件远程解密:解密方式:投标人持投标单位企业C
镇登录,进入“远程开标解密”菜单,按照开标会议主持人的指令在60分钟内完成远程解
密(开标前及开评标系统公布投标人名单前,不要提前进行远程解密)。因非吉林省公共资
源交易一体化平台和吉林省不见面开标大厅原因未能按时完成解密的,视为逾期未提交投标
文件:
5.4投标人不足三家时,招标人另行组织招标。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入、(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吉林省公共货
源交易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长春市地铁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长春市华庆路与南湖中街交汇
联系人:服红
电话:0431-84336102
招标代理机构:吉林省汇通招标投标代理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长春市翔运街与振武二胡同交汇西行十米
联系人:张丽
联系电话:0431-87933788
招标监督管理部:长春市建委招授标管理处
联系电话:0431-88779829
吉林省建筑市场招标投标领减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线索举报方式。
电话:0431-82752638
郎箱:jstzbe1230126.com
地址:长春市贵阳街287号建设大厦28京招投标管理处
长春市建筑市场招标投标领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线索举报方式:
电话:0431-88779829
邮箱:ccj887798290163.com
地址:长春市南关区华新街700号
招标公告与招标文件有不致之处以招标文件为准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长春市建委招投标管理处
九、联系方式
招标人:长春市地铁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长春市华庆路与南湖中街交汇
联系人:股红
电话:0431-84336102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吉林省汇通招标投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长春市翔运街与振武二胡同交汇西行十米
联系人:张丽
电话:0431-87933788
电了邮件:/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黄人(项用负责人):☑
(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联系人:郝工
电话:
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