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顺马家山一期农业光伏电站35kV集电线路工程下塔进站部分施工分包二次招标公告

长顺马家山一期农业光伏电站35kV集电线路工程下塔进站部分施工分包二次招标公告

详情见附件
(注:以下内容为附件图片识别,个别文字可能不准确,请以附件为准)
长顺马家山一期农业光伏电站35kV集电线路工程(下塔进站部分)施工分包(
二次)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GZDLZB2024-272)
项目所在地区:贵州省
一、招标条件
本长顺马家山一期农业光伏电站35kV集电线路工程(下塔进站部分)施工分包
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其他资金700万元,招标人
为中国电建集团贵州电力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
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详见以下公告内容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长顺马家山一期农业光伏电站35kV集电线路工程(下塔进站部分)施工分
包;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长顺马家山一期农业光伏电站35kV集电线路工程(下塔进站部分)施工分
包)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详见以下内容;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4年09月25日 09时00分到2024年09月29日 16时30分
获取方式:详见以下公示内容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10月17日 10时00分
递交方式:
贵州省贵阳市高新区黔灵山路357号德福中心A6栋中国电建集团贵州电力设计研
究院有限公司10楼1006会议室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4年10月17日 10时00分
开标地点:
贵州省贵阳市高新区黔灵山路357号德福中心A6栋中国电建集团贵州电力设计研
究院有限公司10楼1006会议室
七、其他
详见以下公示内容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中国电建集团贵州电力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纪委办公
室/审计部。
九、联系方式
招 标 人:中国电建集团贵州电力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地 址:贵州省贵阳市高新区黔灵山路357号德福中心A6栋
联 系 人:邹琪
电 话:0851-88605272
电子邮件:2036493452@qq.com
招标代理机构:
地 址:
联 系 人:
电 话:
电子邮件: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盖章)
长顺马家山一期农业光伏电站35kV集电线路工程(下塔进站
部分)施工分包(二次)
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GZDLZB2024-272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已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中国电建集团贵州电力设计研究院有限公
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长顺马家山一期农业光伏电站35kV集电线路工程(下塔进站部
分)施工分包(二次)
2.2项目概述:本工程位于贵州省黔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长顺县广顺镇境内,零散分
布在猫落孔村、洞口村等村寨,阳光接收条件较好,本项目拟建场址属于山地地形,适于
太阳能电池板的布置,场地整体稳定性较好,具备修建光伏电站的地形条件。场址周围有
乡道通行,对外交通运输条件较为便利。AB、CD电缆进升压站段各长约2km,直埋敷设。
2.3招标范围:
1、35kV集电线路(架空部分)与35kV集电线路(下塔进站部分)界限如下:
下塔光缆熔接、下塔电缆与导线搭接安装由架空部分投标人负责,下塔电缆采购(含
光缆)及电缆头制作(含耐压试验),由下塔进站部分投标人负责。
2、35kV集电线路(下塔进站部分)与升压站界限如下:
(1)下塔后接至升压站35kV开关柜接线端(含电缆头及附件采购安装以及电缆耐压等
满足运行所需的相关试验,光缆需接入通讯屏光纤配线架)所有材料采购及施工安装由35k
V集电线路下塔进站部分投标人负责。
(2)升压站内电缆沟由升压站标段修建。35kV架空集电线路与升压站分界线为35kV充
气柜电缆进线下端头,35kV架空集电线路投标人负责将35kV电缆敷设至35kV充气柜,35kV
充气柜由升压站负责采购安装,35kV充气柜电缆插拔头由充气柜设备厂家成套提供并负责
电缆头制作,充气柜零序CT需满足35kV电缆穿入。
3、本工程投标人承包范围包括:项目竣工验收所涉及到的材料采购工作,运输和管理
,安装工程施工,调试,验收,性能质量保证,工程质量保修期限的服务;配合办理与并
网有关的手续及协议、项目管理、建设期培训、并网生产准备、移交生产的服务。包括但
不限于下述工作:
(1)集电线路工程(下塔进站部分):主要内容包括集电线路(下塔进站部分)建设
用地的土地、林地等手续办理、征租地、征租地补偿、青苗和付着物补偿及协调;负责施
工用地、运输通道和施工协调等协调工作。
(2)负责分支箱(对接箱)、电缆、电缆终端、光缆、等设备材料和标志标识的采购
供货、土建施工、设备安装、调试、试验(含耐压试验等)、试运行等工作,工程质量监
督验收及备案、技术监督工作及验收、消缺、性能试验、整套系统的性能保证的考核验收
、技术和售后服务、人员培训、达标投产、国家能源集团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
(3)各种原因未列入项目永久用地和临时用地土地报批,但又属工程用地范围的手续
跑办及费用,都由投标人承担,包括用地红线范围内、外的集电线路(下塔进站部分)用
地、已有道路或路基的协调租用及费用补偿等,都由投标人负责协调和赔付;超出当地政
府征地赔付标准的一切不合理诉求而产生的费用,均由投标人从工程中列支处理,无论投
标报价中有无单列,都视为包含在投标总价中。
(4)投标人工作范围包含长顺马家山一期农业光伏电站集电线路工程(下塔进站部分
)项目所涉及的光缆、电缆敷设、附件安装、接地、三牌、线路参数测试、青苗赔偿、协
调、资料归档等工作;材料采购等内容。
(5)按招标人要求制作、装设施工期内所需的宣传标语,安全及设备标识、标牌。设
备及材料的进场抽样送检(取得第三方试验合格报告),并提交测试报告。测试费用由投
标人负责。
(6)投标人工作范围内的全部设备和系统的单体试运、分部试运和整套启动试运;验
收包括阶段验收、配合招标人竣工检验和项目竣工验收。
(7)投标人在现场开展工作所需的水、电、气、住房等一切设施设备,由投标人自行
负责解决。并按照相关单位的规定支付相关费用。
(8)本标段总价内包含外部推进协调费,若建设单位因投标人未积极配合完成现场协
调工作及费用承担而考核招标人,招标人有权扣除相关费用。
(9)本标段总价内包含安全生产措施费。
(10)投标人应按合同的约定进行工程及工程设备试运行。试运行所需人员、设备、
材料、燃料、动力、消耗品、工具等必要的条件以及试运行费用等由投标人负责。
(11)本合同范围内所有设备材料的施工,投标人应严格遵守厂家的指导及安装要求
进行施工,若因投标人原因造成施工质量不符合要求,则所有损失由投标人承担,招标人
保留追究投标人责任的权利。
(12)投标人负责对施工区域道路的新建、改扩建工作(如有)(注:应确保道路能
满足施工及大件运输需求),包含但不限于施工区域内所有主干道、进出场道路(满足设
计、施工所必须的,需满足大件设备运输要求)、临时道路,并承担相应新建、改扩建道
路所涉及到的所有赔付及协调费用。在施工过程中,因车辆对施工沿线已有道路造成的损
坏或散落的建筑垃圾等,投标人应负责恢复,将建筑垃圾清理干净,费用已包含在合同价
款内,不另计。
(13)投标人负责本合同范围内所涉及工作的施工措施费、安全生产措施费等,费用
由投标人承担,且包含在合同价款内,不另计。
(14)投标人负责按业主单位要求为本项目所有设备命名、编号、标识等,费用包含
在合同价款内,不另计。
(15)投标人负责完成35kV集电线路(下塔进站部分)施工区域内地下电缆、光纤、
管线等的物探工作,以及在施工过程中采取适当的避让措施,此项费用包含在合同总价中

(16)消缺过程中及质保期内设备及日常易耗件的更换,投标人应该接到口头通知后2
小时内作出反馈,48小时内完成更换。如无特殊情况不能按期完成,按损失电量(电价以
建设单位损失计算)从质保金中扣除。
(17)投标人负责完成本标段范围内规定的资料电子化移交工作,负责工程范围内所
有资料的收集、整理、归档、组卷及移交及档案验收,包括但不限于:设计图纸(设计单
位仅提供资料,其余工作由投标人负责)、设备及材料(含随机备品备件及材料、专用工
具等)的技术资料、验评资料、调试及报告资料、所有管理资料等。费用包含在合同价款
内,不另计。
(18)投标人的承包范围应包含从项目开始到项目竣工验收移交及质量保修期内所需
要的所有工作,费用已全部包含在合同价款内。(注:在合同中未明确,但事实证明是保
证实现项目功能所必需的工作属于投标人范围,投标人不得以此要求招标人增加任何费用
)。
(19)所有为保障项目顺利竣工验收的设计变更,涉及变更费用包含在合同价款内,
不另计。
(20)根据项目现场实际情况,其他仍需要投标人建设的内容等。
(21)由于投标人制造、采购供货、安装等问题而导致设备无法正常按期投产、供货
设备无法长期连续、安全、经济、稳定、可靠地运行,不能满足技术性能要求,投标人负
全部责任。
(22)投标人施工过程中因施工工艺变化、施工方案、施工技术措施(含特殊措施)
调整等造成费用增加均由投标人承担,投标人不得以此要求招标人调整合同价格。
(23)投标人要特别注意水土流失的预防及处理,施工禁止大规模动土,因施工不得
不临时破坏植被的,必须复垦、还原。水土保持施工根据工程进度严格按照水土保持方案
同步施工,满足国家及地方政府水土保持验收标准。因不按水土保持方案施工引起的水土
保持行政处罚等,均由投标人承担。
(24)投标人要严格根据项目特点和审批的环境影响评价报告和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
及批复意见,开展环境保护及水土保持实施方案编制及施工,后续的一切责任及费用由投
标人承担。
(25)根据《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724号)要求,
建立健全农民工工资(劳务费)专用账户管理制度,在工程建设领域,实行人工费用与其
他工程款分账管理制度,推动农民工工资与工程材料款等相分离。施工总承包企业应分解
工程价款中的人工费用,在工程项目所在地银行开设农民工工资(劳务费)专用账户,专
项用于支付农民工工资。投标人在进度结算中建立全体民工花名册和工资支付表并加盖公
章,招标人根据投标人提供的附件资料将当期结算中的农民工工资拨付承包的农民工工资
(劳务费)专用账户。
(26)投标人需在合同生效期之日起30至90日内在项目所在地县级人力资源及社会保
障局指定银行开设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只作为农民工工资发放使用
,投标人必须按照贵州省人力资源及社会保障厅2021年09月28日下发的【黔人社发[2021]1
4号】《贵州省工程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管理暂行办法》要求执行,投标人需根据
项目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要求缴纳或办理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农民工工资保险保函等

(27)在本项目履约过程中,招标人可随时暂停或中止本项目施工工作,因此而产生
的(包括但不限于人员、机械进出场费用、管理费、保险费用、运输费用、机械租赁费用
、人员台班费用、装置性材料及原材料费用)及相关安全及保管责任由投标人承担。
(28)在本项目履约过程中,如遇其他原因导致35kV架空集电线路变更为电缆直埋,
变更的所有费用由投标人承担。
(29)在本项目履约过程中,工程资料须同步完善,若因工程资料不满足现场实际进
度,招标人有权扣除当期进度款20%或暂停进度款支付。
(30)备品备件清单、专用工具清单,具体以满足业主要求为准,投标人应按要求提
供,费用包含在合同价款内,不另计。
(31)集电线路架空部分跟下塔进站部分所涉及的调试试验,原则上由各标段投标人
按承接范围自行实施。如需联合调试,调试费用协商处理。
(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2.4计划工期:按合同要求。
2.5标包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包。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持有合法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进行了年度
报告公示),且未被列入贵州院及中国电建集团黑名单。
3.2资质要求:具有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且具备承装(修、
试)电力设施四级以上资质,并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且在有
效期内。
3.3项目经理要求:项目经理持有一级建造师(机电或建筑)专业资格证书,
同时持有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建安B证),必须是和响应单位
正式签订劳动合同的员工,并且必须提供劳动合同证明。
3.4业绩要求:具有至少1个近5年(截止开标时间前60个月)35kV及以上输变电项目业绩
(业绩需附合同协议书或中标通知书)。
3.5信誉要求:在“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
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以及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提供相关网页打
印件,须自采购文件发布之日起至首次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内从上述网站中打印,并加
盖公章);投标人不得被国家应急管理部(www.mem.gov.cn)列入安全生产失信联合惩戒
“黑名单”名单。
3.6具有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环境管理体系认证
证书。
3.7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
(提供经审计的2023年财务报告)。
3.8需承诺中标后需配置满足项目工期要求的机械设备、人力资源要求,确保项目工期
满足要求。
3.9需按《工程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保证金规定(人社部〔2021〕65号文)》开立工资
保证金专门账户存储工资保证金。
3.10投标人未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中国电力建设集团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
投标的范围和处罚期内;近三年没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没有经鉴定部门认定的因其承
揽实施工程引起的重大及以上质量事故或重大及以上安全事故。
3.11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本工程不允许违法分包。
4.资格审查方式
投标人资格审查方式采用资格后审,资格审查办法采用合格制。
5.投标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5.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09月25日至2024年09月29日,每日09:00
时至16:30时(北京时间,下同),通过电子邮箱(2036493452@qq.com)进行报名。
投标报名时需提交以下资料:法定代表人证明及其身份证复印件或授权委托
书、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及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注:请在授权委托书中单独
一行写清楚公司名称+授权委托人姓名+联系电话+邮箱+法人姓名+法人身份证号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注:提交报名资料时,所有复印件需加盖单位公章并做成一份PDF【命名为:
招标编号+投标单位名称】发送至电子邮箱(2036493452@qq.com)进行报名,并在
邮件内容中同时单独备注上“招标编号+投标单位名称+授权委托人姓名+联系电
话+有效邮箱地址”。
5.2本项目的中标人在领取中标通知书前需办理入“贵州院供应商库(免费)”
及“中电建集团公司承包商管理系统库”(需缴纳年费),按照发送的入库模板,及
时填写入库资料,进行入库办理。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年10月17日上午
10时00分,地点为:
贵州省贵阳市高新区黔灵山路357号德福中心A6栋中国电建集团贵州电力设计研
究院有限公司10楼1006会议室(不接受邮寄文件)。
6.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贵州端(http://bidding.gzbpa.org
.cn/)上发布。
8.联系方式
招标人:中国电建集团贵州电力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地址:贵州省贵阳市高新区黔灵山路357号德福中心A6栋
联系人:邹琪
电话:0851-88605272
技术负责人:史工
电话: 0851-88605837
2024年09月25日

标签: 农业光伏 电站 分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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