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市洪山区珞南街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武汉市洪山区中医医院武汉市洪山区中医医院中药配方颗粒采购公开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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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以下内容为附件图片识别,个别文字可能不准确,请以附件为准)

武汉市洪山区珞南街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武汉市洪山区中医医院)武汉市洪山
区中医医院中药配方颗粒采购公开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QYC-CG-2024172)
项目所在地区:湖北省,武汉市,洪山区
一、招标条件
本武汉市洪山区中医医院中药配方颖粒采购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
,项目资金来源为国有资金20万元,招标人为武汉市洪山区路南街社区卫生服
务中心(武汉市洪山区中医医院)·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
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预算金额:20万元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武汉市洪山区中医医院中药配方颗粒采购: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武汉市洪山区中医医院中药配方颗粒采购)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1、满
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即: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
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
投标人,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4、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
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5、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药品生产许可证或药品经营许可证。:
本项目不允许铁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4年09月26日08时30分到2024年10月08日17时00分
获取方式:(一)获取地点:武汉市洪山区文治街17号院内2楼。(二)招
标文件售价:人民币300元(现金支付),文件售出不退。(三)获取方式:符
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获取时间内,一次性携带以下材料领取招标文件。1.法

定代表人自己领取的,凭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及复
印件领取。2.法定代表人委托他人领取的,凭法定代表人授权书(须附法人身
份证、签字,并注明项目名称)及被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领取。3.提供
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复印件。4.以上提交的证件都需在有效
期内,复印件需清晰可辨,内容完整,并加盖公章。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10月16日09时30分
递交方式:武汉市洪山区文治街17号院内2楼纸质文件递交
大、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4年10月16日09时30分
开标地点:武汉市洪山区文治街17号院内2楼
七、其他
项目概况
武汉市洪山区中医医院中药配方颗粒采购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武汉市洪山区文治
街17号院内2楼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4年10月16日9点30分(北京时间)前递
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QYC-CG-2024172
2、项目名称:武汉市洪山区中医医院中药配方颗粒采购
3、预算金额:20万元
4、最高限价:20万元
5、采购需求:本次采购共分1个项目包,基本需求如下。具体详见附件采购需
求或招标文件第三章内容
第1包

(1)项目包号:1
(2)类别(货物/工程/服务):货物
(3)采购预算:20万元
(4)服务期限:配送服务周期1年
6、合同履行期限:配送服务周期1年,按需配送
7、本项目(是/俗)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8、是否可采购进口产品:否
9、本项目(是/否)接受合同分包:否
12、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否
13、符合条件的小微企业价格扣除优惠为:10%
12、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政策:(2②)政府采购强制、优先采购节能产品政策
:(③)政府采购优先采购环保产品政策:(④)政府采购进口产品政策:(⑤)政府采购
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政策:(⑤政府采购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策。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
九、联系方式
招标
人:武汉市洪山区珞南街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武汉市洪山区中医医完)
地址:珞狮南路190号
联系人:陈主任
电话:027-87399613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武汉千亿诚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武汉市洪山区文治街17号院内2楼
联系人:汪工、鲍工
电话:027-87866699
电子邮件:/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
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盖章)

第三章采购需求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武汉市洪山区中医医院中药配方颗粒采购
)
2、★采购预算:20万元,超过采购预算为无效投标。
3、交货地点:按采购人要求将中药配方颗粒配送到医院指定地点
4、配送方式:按需配送,按照实际采购计划数量免费送货上门
5、★服务期限:配送服务周期1年。
6、配送要求:本项目配送服务周期1年,投标人在服务周期内,接到采购
人发出的采购计划后48小时内将货物送达指定地点,紧急计划24小时内送到。
如遇不可抗力因素(如冰雪、洪水灾害、疫情等)应协助医院做好药品借调服
务。中标投标人不得以任何理由(如无货,采购量少等)不执行医院药品采购
计划。所配送药品的随货同行单必须与药品同时送达。
7、货物有效期:所配送中药配方颗粒距离失效期应在两年以上。
8、★投标人所供中药配方颗粒须符合《湖北省中药配方颗粒管理细则(试
行)》(鄂药监发〔2021)25号)要求。
二、采购清单
序号
药品名称
预估采购量(袋)
茯苓(配方颗粒)
核心产品
4000
2
甘草(配方颗粒)
4000
3
黄芪(配方颗粒)
4000
当白(配方题粒)
4000
6
北柴胡(配方颗粒)
4000
炒白芍(配方颗粒)
4000
1
炙甘草(配方颗粒)
4000
8
麸炒白术(配方颗粒)
3000
9
陈皮(配方颗粒)
3000
10
熟地黄(配方颗粒)
3000
11
党参(配方颗粒)
3000
12
桂枝(配方颗粒)
1500
13
炒鸡内金(配方颗粒
1500
14
西洋参(配方颗粒)
1500
15
大黄(配方颗粒)
1500
16
水牛角(配方颗粒)
1500
17
厚朴(配方颗粒)
1500
18
法半夏(配方颗粒)
1500
19
黄芩(配方颗粒)
1500
20
麩炒枳实(配方颗粒)
1500
21
生姜(配方颗粒)
1500
22
土茯苓(配方颗粒)
1500
23
干姜(配方颗粒)
1500
24
肉苁蓉(配方颗粒)
1500
25
川芎(配方颗粒)
1500
26
人参(配方颗粒)
1000
27
黄连(配方颗粒)
1000
28
丹参(配方颗粒)
1000
39
麦冬(配方颗粒)
1000
30
合欢皮(配方颗粒)
1000
31
麸炒苍术(配方颗粒)
1000
姜半夏(配方颗粒)
1000
33
白术(配方颗粒)
1000
34
蕊根(配方颗粒)
1000
35
大枣(配方颗粒)
800
36
赤芍(配方颗粒)
800
37
淡竹叶(配方颗粒)
800
38
炒六神曲(配方颗粒)
800
39
石膏(配方颗粒)
800
40
枳壳配方颗粒
800
41
牡蛎(配方颗粒)
800
42
生地黄(配方颗粒)
800
43
知母(配方颗粒)
800
44
炒莱菔子(配方颗粒)
700
45
防风(配方颗粒)
700
46
首乌藤(配方颗粒)
700
47
柏子仁(配方颗粒)
600
48
夏枯草(配方颗粒)
600
49
连翘(配方颗粒)
600
50
茵陈(配方颗粒)
600
山茱萸(配方颗粒)
600
52
忍冬藤(配方颗粒)
600
53
五味子(配方颗粒)
600
4」
酯香附(配方颗粒)
600
55
麸炒枳壳(配方颗粒)》
600
56
天麻(配方颗粒)
600
57
石斛(配方颗粒)
600
58
酸枣仁(配方颗粒)
600
59
百部(配方颗粒)
500
60
银柴胡(配方颗粒)
500
61
炙黄芪(配方颗粒)
500
62
木香(配方颗粒)
500
63
百合(配方颗粒)
500
64
泽泻(配方颗粒)
500
65
补骨脂(配方颗粒)
500
66
地龙(配方颗粒)
500
67
焦栀子(配方颗粒)
500
68
芦根(配方颗粒)
500
69
盐杜仲(配方颗粒)
400
70
焦山楂(配方颗粒)
400
71
玄参(配方颗粒)
400
72
瓜菱(配方颗粒)
400

紫苏梗(配方颗粒)
400
74
炒白扁豆(配方颗粒)
400
75
地黄(配方颗粒)
400
76
薄荷(配方颗粒)
400
77
炒川株子(配方颗粒)
400
78
白芨(配方颗粒)
400
79
白芷(配方颗粒)
400
80
郁金(配方颗粒)
400
枸扫子(园方蜀粒)
400
82
北沙参(配方颗粒)
900
83
炒僵蚕(配方颗粒)
400
84
桔梗(配方颗粒)
400
8
浮小麦配方颗粒
400
%
蜜枇杷叶(配方颗粒)
400
87
砂仁(配方颗粒)
400
88
威灵仙(配方颗粒)
400
89
浙贝母(配方颗粒)
400
90
黄柏(配方颗粒)
400
91
山楂(配方颗粒)
400
92
决明子(配方颗粒)
400
大枣配方颗粒
400
94
蒺藜(配方颗粒)
400
菟丝子(配方颗粒)
400
96
荷叶(配方颗粒)
400
97
醋延胡索(配方颗粒)
400
98
麦芽(配方颗粒)
400
2
99
蒲公英(配方颗粒)
400
100
桑寄生(配方颗粒)》
400
注:1、本项目所有配方颗粒每袋的重量以国标及省标为准。2、医院采购
品种暂定为目录中的100种,后期采购目录不限于此目录的100种颗粒剂。
三、报价要求
1、投标人投标分项报价需要根据本项目采购清单提供的药品名称品目以“袋
为单位报单价,作为中标后结算依据。中标后按需配送,据实结算。
2、本项目投标一览表以采购清单各项药品品目单价乘以各项预估采购量算
出的总和价格进行报价。本项目投标价格分以投标一览表总价进行计算。
3、报价应包括投标人完成本项目所需的一切费用,包括运输费、保险费、
装卸费、相关材料费等与本项目相关的一切费用。
四、服务要求
1、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的规定,投标人供给医院的药品价
格应当遵守国务院价格主管部门关于药价管理的所有规定。在药品购销过程中
严格执行《药品管理法》、《医疗机构药事管理规定》和《处方管理办法)等
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
2、对于特殊管理药品应按照国家或者湖北省相关规定,并结合医院实际情况执
行。
3、投标人应保证货源充足,供货期间配合医院中药配方颗粒药品的不良反应监
测及各项检查,并达到行业标准。
4、在供货期间,国家或湖北省对中药配方颗粒的政策若有调整,投标人(
或生产企业)应无条件执行,医院不承担任何责任和补偿费用。
5、所有配送的中药配方颗粒必须与需方中药配方颗粒采购目录中通用名(商品
名)等信息一致。在配送执行期内,不得自行改变配送药品的品牌,根据国家
对中药配方颗粒的标准逐步完善统一,以后必须符合国标或省标。特殊情况,
需与医院协商,经医院同意,方可执行。
6、配送的产品出现质量问题或质保期即将或已经过期等问题时,投标人应无条
件提供退货服务,并根据问题的性质承担相应的责任。
?、采购人有权要求对积压、滞销、三个月未用、销售缓慢和距离失效期三
个月以内的药品进行无条件退换货。临床若发现不良反应多或出现严重不良反
应者,投标人必须召回该药品,并承担相应的经济损失(包括赔偿患者损失)
。因药品质量不合格而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负责,被各级食品药品监督管
理部门处罚、通报的,投标人必须无条件承担罚款,并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挽回
医院名誉损失。如因所供药品出现质量问题给医院造成损失的,医院有权从其
货款中扣除相应金额做为补偿,对造成严重后果的,取消其供货资格。
8、严禁中药配方颗粒流通使用环节中的违法违规行为。中标人需在中药配
方颗粒流通使用环节进行自纠自查,不得从非法渠道购进中药配方颗粒并销售
,不得非法分装、加工或贴签销售外购中药配方颗粒,不得超范围经营中药配
方颗粒,一经发现并证实存在以上行为的,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禁止以任何
理由提供假冒伪劣及非正常渠道的药品。
9、为保证临床用药不受影响,投标人不得无故推诿、拒绝配送紧峡及低价
药品、急抢救药品。如果中标人收到采购计划未及时配送到位(除不可抗力因
素以外),造成的一切后果由中标人负责,严重者采购人有权取消其配送资格
10、投标人必须具备配送服务所需的仓储、运输条件,能够准量及时(紧
急、计划供应)将货物配送到指定地点。
五、其他要求
1、投标人应具备类似项目配送经验、具备仓储条件、配置配送车辆及专职配送
人员。
2、投标人应具备保障临床使用需求的能力,提供应急保障服务方案
3、投标人针对本项目质量控制及保证措施提供质量保障措施。
4、包装应当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的规定。
5、售后服务要求:
(1)配送服务
投标人配送中药配方颗粒的时间和数量必须严格按照采购人的要求和订单
执行。所配送中药配方颗粒的票据必须与中药配方颗粒同时送达。
(2)伴随服务
投标人免费配送中药配方颗粒到采购人指定地点,负责交付验收后的现场
入库搬运和上架,以及其它应提供的相关服务项目。
(3)退换货服务
对于发现的包装破损、近效期、滞销或质量不合格中药配方颗粒,投标人
应及时更换或退货处理。
6、违约责任
中标人如发生配送不及时或所配送中药配方颗粒存在质量问题对采购人的
利益造成损害的,采购人有权追究成交投标人的相关贵任并要求赔偿损失。
完全满足本招标文件的采购项目服务要求,自行制定一份全面性的服务总
方案,投标文件中须提供类似业绩、配送车辆、服务方案、配送车辆、质量保
障措施、应急方案、责罚方案等。
说明:“★”号条款为实质性要求,即必须满足或优于,不满足或未提供
响应材料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中药配方颗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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