薛坪供电所生产用房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薛坪供电所生产用房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次招标项目国网湖北省电力公司南漳县供电公司薛坪供电所生产用房工程已由南发改审批[2016]54号文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国网湖北省电力公司划拨,项目业主为国网湖北省电力公司南漳县供电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湖北衡天工程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3.1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并取得独立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3.2投标人必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取得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3投标人近两年财务状况良好,提供2014年度、2015年度财务审计报告,且经营状况良好,未发生亏损状况; 3.4投标人近两年承接过类似工程(类似业绩指建筑面积在1000m2以上的公共建筑工程;); 3.5投标人近两年:(1)没有被责令停业;(2)没有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指被招标项目所在地县级及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他行政主管部门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或禁止进入该区域建设市场且处于有效期内);(3)财产没有被接管或冻结;(4)没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 3.6投标人必须配备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各一名。项目经理具备建筑专业二级(含二级,不含临时执业证书)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证书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无在建工程),2014年8月以来承担过类似工程业绩(类似业绩指建筑面积在1000m2以上的公共建筑工程;报名时提供中标通知书原件核查,留复印件备查),技术负责人必须具有相应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拟投入本项目的主要管理人员和技术人员(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和五大员)必须为本单位正式员工,要求提供有效的劳动合同和社保部门出具的缴纳社保记录,且在项目实施的全过程中不得更换、并坚守施工现场。 3.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8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4、招标文件的获取4.1请投标人于2016年9月26日至2016年9月30日,每日上午9:00时至11:30时,下午13:30时至16:30时(北京时间,下同),在南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由企业法人持法人证明书或授权委托人携带授权委托书(被委托人必须是本单位拟派往该项目的项目经理)、身份证、营业执照副本、资质等级证书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银行开户许可证、注册建造师证及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技术负责人、五大员证书及以上人员社保证明等相关资料原件及复印件一套(复印件须加盖单位公章),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400元,售后不退。图纸及其他技术资料押金600元,在退还图纸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4.3购买招标文件后须交纳保证金,具体金额及要求见招标文件。递交保证金截止时间为:2016年10月14日下午16:30分。 5、投标文件的递交5.1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6年10月17日14时00分,地点为南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大厅(南漳县金漳大道与丹阳大道交汇处)。 5.2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及未按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联系方式招标人:国网湖北省电力公司南漳县供电公司 地址:南漳县薛坪镇 招标代理机构:湖北衡天工程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襄阳市襄城区国际商都A区四楼 联系人:陈小雯 电话:132*****60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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