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市观音山自然生态保护修复提升工程招标公告
泉州市观音山自然生态保护修复提升工程招标公告
第一章 招标公告
招标公告(被邀请参加投标的单位名称):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泉州市观音山自然生态保护修复提升工程已由泉州市发展和改革局以《福建省投资项目备案证明(内资)》(闽发改备[2023]C******号)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泉州市东海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源自筹,招标人为泉州市东海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福建金垄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 工程建设地点:泉州市东海街道;
2.2. 工程建设规模:工程总造价829.2441万元,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纸;
2.3. 招标范围和内容:
(1)工程类别:园林绿化工程;
(2)招标类型:专业承包;
(3)招标范围和内容:本招标项目系泉州市观音山自然生态保护修复提升工程施工招标,包括市行政中心后方山体生态景观提升区域,柯石水库周边景观提升区域,坪上征迁区域绿化区域,通港东街沿线景观带及其他等区域,采用点、线、面相结合方式,通过补植黄山栾树、蓝花楹、三角梅等乡土树种,彩化与生态修复相结合、植被修复与管养相结合,全面提升观音的景观性与生态功能。总面积约2000亩,总造价829.2441万元;主要建设内容包括:园林景观工程、园区道路工程、园林建筑中的安装工程等,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纸;
其中,用于确定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职称等级的相关数据:本工程总造价为829.2441万元;
用于确定类似工程业绩的相关数据:本工程总造价为829.2441万元。
2.4. 招标控制价(即最高投标限价,下同):*******元;
2.5. 工期要求:总工期为180个日历天;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为(如果有)/;
2.6. 标段划分(如果有):无;
2.7. 质量要求:符合《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城市绿化工程质量验收规范》、《园林绿化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并达到合格标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 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内。
3.2. 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中级园林绿化专业职称。
注:根据住房城乡建设部印发《园林绿化工程建设管理规定》的通知(建城[2017]251号)规定和关于贯彻执行《园林绿化工程建设管理规定》的通知(闽建办风景〔2018〕11号)的规定:
(1)投标人应具有与园林绿化工程项目相匹配的履约能力。
(2)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园林绿化行业从业信用记录,并且项目负责人应具备相应的现场管理工作经历和专业技术能力,并在投标文件中作出承诺,否则按废标处理。
(3)施工单位拟派的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兼任 2 个及以上园林绿化在建工程项目负责人。
(4)园林绿化专业(下同)是指园林、园林施工、园林规划设计、园林植物、风景园林、园林绿化、园艺、景观、环境艺术、市政园林等专业。
3.3. 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 本招标项目 应用 福建省园林绿化施工企业信用评价分值。应用福建省园林绿化施工企业信用评价分值的项目,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为园林绿化类。应用福建省园林绿化施工企业信用评价分值的,采用简易评标法的,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不得低于35分;采用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中标法,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不得低于50分;以联合体参与投标的,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按具有园林绿化类的联合体成员中的最低企业季度信用得分确定。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可通过福建省园林绿化施工企业信用评价系统(从福建住房和城乡建设网的“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综合监管服务平台”登录)查询。
3.5. 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要求:不适用个;“类似工程业绩”是指:自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的前五年内(含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完成的并经竣工验收合格的/。
3.6. 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3.7. 其他资格要求:本招标项目不要求中标人在项目所在地设立分(子)公司,中标人应当依法履行纳税义务。
3.8. 本招标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3.9. 本招标项目不要求投标人在招投标期间缴纳农民工工资保证金。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09月26日09时00分至2024年10月08日17时00分通过泉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网址:( http://ggzyjy.quanzhou.gov.cn),采取无记名方式免费下载电子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本招标项目电子招标文件使用海迈电子标书软件最新版本打开。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后,应检查招标文件的合法有效性,合法有效的招标文件应具有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的电子印章;招标人没有电子印章的,须附招标人对招标代理机构的授权书。
5. 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中标法。
6. 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投标保证金(现金)提交时间:2024年10月24日17时00分前到账。
6.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人民币16万元。
6.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可以采用以下任意一种方式提交:①从投标人企业基本账户以电汇或银行转账的形式汇达投标保证金指定账户,并注明工程招标编号(格式:泉建招字[2024]103号);或②采用泉州市工程建设项目年度投标保证金形式,使用年度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人,应在资格审查文件中提供“收讫证明”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单位电子印章)和补充缴款凭证(如有)随资格审查申请函一并提交(具体详见泉建筑[2019]54 号、泉建筑〔2021〕48 号);或③采用电子保函形式:投标人需按《关于进一步规范我省房建和市政工程招标项目投标保证金管理的通知》(闽建筑〔2020〕8 号)、《泉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等四部门关于在全市建设工程中试行电子投标保函的通知》(泉发改〔2020〕79 号)以及《泉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印发泉州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项目施工投标电子保函范本的通知》(泉建筑〔2020〕26 号)以及《泉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转发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进一步规范我省房建和市政工程招标项目投标保证金管理的通知》(泉建筑〔2020〕68 号)、泉发改规[2023]5号、泉建筑[2022]24号及泉建筑[2022]65号文件要求,通过泉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具体项目信息页面购买电子保函,购买并开函成功后可在信息网或电子保函平台提供的页面下载电子保函导入投标文件, 投标人缴纳的保函手续费应当从投标人企业基本账户以电汇或银行转账的形式转出到商业银行、保险公司、工程担保公司等保函开立人公司账户,并在电汇或银行转账单上注明招标项目编号。电汇或银行转账单以及保函开立人出具的加盖单位公章的到账证明扫描件,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投标保证金银行帐号(以下两个帐号任选一): 1、开户银 行:兴业银行泉州广场支行、帐户名称:泉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帐 号:152*****220*******;2、开户银行:泉州银行鲤城支行、帐户名称:泉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账 号:000*****405*****。
7. 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2024年10月25日10时00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泉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7.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7.3.本工程采用网上无纸化招投标,投标人须于交标截止时间前将制作好的电子投标文件通过电子标书软件完成网上上传,投标文件以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网上上传的最后一份文件为准。招标人将于投标文件递交截止的同一时间、地点进行开标。如遇中心停电或其他不可抗力因素导致不能按时开标、评标的,则开标日期改期,具体开标时间由招标人与交易中心协商确定后另行通知。
7.4.签到、解密:采用在线开标签到、解密。投标人无需到开标现场进行开标签到、解密及验证。
7.5.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进行网上自助签到,逾期递交或未递交到指定网址的投标文件或逾期未签到的,招标人不予受理;投标人应在开始解密时间(开标时间)起 1 个小时内使用 CA 数字证书(与“投标文件固化” CA 数字证书一致)进行电子投标文件的在线解密操作。关于项目在线开标签到及解密操作方式详见“泉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http://ggzyjy.quanzhou.gov.cn)”通知公告中《海迈交易平台项目在线开标签到及解密操作》。
8. 确认
你单位收到本投标邀请书后,请于(具体时间)前使用本单位CA证书通过“泉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予以确认。超过具体时间未予以确认的,视为不参与本项目投标。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福建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公共服务平台(http://ggzyfw.fj.gov.cn/)上发布。
9.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泉州市东海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福建省泉州市丰泽区东海街道海星小区扩建一期3#2层
邮编:******
电子邮箱:/
电话:0595-********
传真:/
联 系 人:刘先生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金垄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泉州市丰泽区田安路中段恒丰商厦705A
邮编:******
电子邮箱:*********@qq.com
电话:0595-********/136*****062
传真:0595-********
联 系 人:孙先生
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名称:“泉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
网址:http://ggzyjy.quanzhou.gov.cn
联系电话:0595-********
招投标监督机构名称:泉州市城市管理局
地址:福建省泉州市丰泽区东海行政中心 A 栋
联系电话:0595-********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名称:泉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址:泉州市丰泽区海星街 100 号东海大厦A幢 4 楼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联系电话:05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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