振业御湖销售代理服务招标公告
振业御湖销售代理服务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天津振业御湖项目销售代理服务的招标人为天津振业津海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按照项目进度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地点:振业御湖项目位于天津市滨海新区海洋科技园海缘路以西,智祥道以北。
2.2项目概况:天津滨海新区海洋科技园,四至为东至海缘路,南至智祥道,西至海川路,北至海缘东路。占地面积 *****.6 ㎡,地上建筑面积*****.52㎡,地下建筑面积为 *****㎡,总建筑面积******.52㎡,容积率≤2.2,住宅25栋,配套公建1栋3层。
2.3 项目名称:天津振业御湖项目销售代理服务。
2.4服务内容及要求
1)服务范围:天津振业御湖项目销售代理服务。
2)服务内容:项目全案销售、策划服务。
2.5服务期限要求:
暂定服务时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全部销售完毕。
2.6本项目招标控制价为确定服务费率:
1)住宅代理费率的浮动
(1)乙方在每年度12月31日前未达到当期产品规定销售签约目标的,该阶段代理费率按标准代理费率的80%计算;并且甲方有权单方面,根据实际情况决定是否与乙方解除合同。
(2)乙方在每年度12月31日前达到当期产品规定销售签约目标,该阶段代理费率按标准代理费率的100%计算。
(3)乙方在每年度12月31日前完成当期产品整体销售签约任务110%(含)-120%(不含)的,则当年度销售周期内的代理费率均按照标准费率上调0.1%计算。
(4)乙方在每年度12月31日前完成当期产品整体销售签约120%(含)及以上的,则当年度销售周期内的代理费率均按照标准费率上调0.2%计算。
(5)本项目按每阶段实际完成销售率对应的代理费率进行结算。代理费率包括为实施和完成本项目所需的人工费、材料费、劳务费、中标服务费、评标费、业务费、办公费、保险费、措施费、水电费、差旅费、配合费、节假日加班费、管理费、税费、规费、利润、根据本项目特点和现场因素可能发生的一切风险及其它费用等各种费用以及作为一个有经验、成熟的代理公司可预见或不可预见的一切费用及合同明示或暗示的所有的一般风险、责任和义务。本项目需要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税费及规费由乙方自行向相关部门缴纳或承担支付。
2)车位部分
在合同期内,按代理费1200元/个进行结算,其中代理公司支付给业务员的佣金不得低于800元/个。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必须为在中国境内依《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注册的独立法人(不得以挂靠或以个人身份参与,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具有合法经营权利的销售代理公司(提交有效期内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3.2投标人具备政府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房地产经纪机构备案证书(如房地产经纪机构备案证书与营业执照多证合一,需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多证合一”信息公示截图并加盖公章);
3.3投标人近三年(合同签订时间从2021年1月1日至2024年9月30日)在全国具有销售代理房地产项目的实操经验,提供代理2个及以上类似销售代理的业绩合同,参选文件中须提供合同关键页予以证明(投标人分公司签署均视为有效),提供合同复印件加盖公章;
3.4投标人须提供“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中无“单位行贿犯罪”查询结果并加盖公章;
3.5投标人须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未列入 “经营异常名录”、未列入 “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查询结果并加盖公章;
3.6投标人须提供“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shixin/)”中未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查询结果并加盖公章。
4. 本项目评标采用综合评估法。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5.1符合资格的投标人请于2024年9月26日至2024年10月9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时00分至12时00分,下午14时00分至17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到深圳交易咨询集团有限公司现场获取或通过电子邮件形式网上获取。
说明:1)获取招标文件时须提供满足上述“投标人资格要求”的证明材料,提供复印件并加盖公章。投标人要对所提供资料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若有虚假或偏差,一经查实将取消其投标资格;2)获取招标文件时的资料查验不代表资格审查的最终通过或合格,投标人的最终资格的确认以评审委员会组织的资格审查为准;3)获取招标文件时提供的所有资料不作为评标评审的依据,需在投标文件中重新提供,未提供者视为不符合要求。
5.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为2024年10月 16 日9时30分,地点为天津市北辰区红桥佳宁道与双环路交口东北处振业·名邸(双环路57号振业地产二层会议室)。
6.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 发布公告的媒体
7.1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深圳阳光采购平台(https://www.szygcgpt.com)、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深圳交易咨询集团有限公司交易网站(http://www.sztc.com/)、振业集团网站(www.zhenye.com)、振业阳光招采微信公众号上发布。
(除上述公告发布媒介外,我单位不在其他任何网站、论坛等媒介上发布任何招标采购信息,其他任何媒介上转载的、以我单位为招标主体的招标采购信息均为非法转载,均为无效)。
8. 联系方式: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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