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市朝阳区2024年中央补助资金支持城镇老旧小区改造项目招标公告
长春市朝阳区2024年中央补助资金支持城镇老旧小区改造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JLXRZB2024-047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长春市朝阳区2024年中央补助资金支持城镇老旧小区改造项目已由长春市朝阳区发展和改革局以长朝发改审[2024]13号文件批准建设。招标人为长春市朝阳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设资金来源为中央财政补助资金和地方财政配套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长春市朝阳区2024年中央补助资金支持城镇老旧小区改造项目。
2.2项目编号:JLXRZB2024-047。
2.3建设规模:项目改造建筑面积15.19万平方米,涉及朝阳区13个小区、58栋住宅楼改造,主要改造内容包括建筑维修改造、给排水改造、供热管线改造、电气改造等。
2.4招标控制价:********元。
2.5招标范围:本项目工程量清单、施工图纸中所包含的全部内容。
2.6建设地点:吉林省长春市朝阳区,南起应化路、北至北安路、西至万宝街、东至人民大街,项目涉及清和街道、永昌街道、红旗街道、桂林街道四个街道共计13个小区。
2.7计划工期:2024年1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具体开工日期以实际为准)。
2.8质量标准:符合国家现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及相关标准的合格工程。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在人员、设备、资金、技术力量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注:①根据《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筑业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宜的通知》(吉建管〔2023]23号)文件要求,吉林省建筑业企业总承包三级、专业承包三级资质,自2024年7月1日起,原资质许可机关不再受理资质换证申请,相应证书逾期自动作废。
②其他省(市)核发的资质涉及有效期延续、换证问题的,按照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文件执行。
3.2投标人拟派出的项目经理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3投标人拟投入本工程的项目管理机构人员,必须为本单位在职人员,同时所有人员注册证书或岗位证书的执业单位须与投标单位名称相一致,所有人员提供近半年内(2024年4月1日-至今)任意一个月社保缴纳证明。本项目全部项目管理机构人员应无在建工程,施工现场人员与投标文件所列人员完全一致,且一人一岗。投标文件内附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承诺书。
3.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3.6财务要求:投标人近三年(2021年-至今)财务状况良好。同时提供以下材料:(1)2021年-2023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如投标人成立日期在2021年-2023年之间的,提供从成立之日起到2023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2)2024年1月1日至今的财务状况良好承诺。注:如投标人在2024年1月1日后成立的,只提供成立之日至今的财务状况良好承诺即可。
3.7业绩要求:投标人近年(2021年1月1日-至今)完成过至少一项同类或类似工程业绩。本省行政区域内的业绩认定(包括建筑企业业绩和项目经理业绩),应当采用“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以下简称“平台”)工程项目信息中的业绩。在省域外的业绩认定,必须是通过互联网且不需任何权限即可在工程所在地的省级及以上建筑市场监管一体化工作平台查询得到,其他网站查询的业绩不予认定,而且查询到的数据应能满足招标项目的要求。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附有关业绩的查询网址及查询网页截图并加盖单位公章。评标过程中,评标专家对投标人的业绩通过平台或工程所在地的省级及以上建筑市场监管一体化工作平台核查,未查询到的业绩不予认定。关于涉密工程招标评标业绩执行吉建招[2017]12号文件《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涉密工程招标评标业绩认定的补充通知》的规定。
3.8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上述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9信誉要求:(1)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2)未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3)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4)在近三年(2021年1月1日至今)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未在“中国裁判文书网”(wenshu.court.gov.cn)上有行贿犯罪行为。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9月26日8时30分至2024年10月8日16时00分,到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一体化平台(https://www.ggzyyth.jl.cn/TPBidder)招标文件领取菜单获取招标文件,其他途径及未在规定时间内获取的招标文件一律按无效投标处理。具体注册及下载招标文件方法请访问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一体化平台查询相关信息。
4.2已在省级、长春市平台办理过CA的交易主体,CA未到期限的,在办理一体化平台业务时,无需重新办理,只需在一体化平台上进行绑定激活即可使用。拟新办CA的交易主体,可在任一试运行平台及场所办理一体化平台CA,使用方式同上。CA锁办理地址:长春市南关区华新街700号长春市政务服务中心一楼105室,技术服务CA办理咨询电话:0431-********、136*****937,网络技术支持咨询电话:0431-********,参与招投标活动的各个方面如有问题,请拨打网络技术支持咨询服务电话。
4.3本工程招标文件的质疑回复、澄清、修改、补充等内容在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一体化平台(https://www.ggzyyth.jl.cn/TPBidder)上发布。
4.4招标文件的澄清文件、答疑文件、补遗文件等一经发布即视为已告知了所有获取招标文件的投标人,且投标人也已经收到并明确了该澄清文件的内容。投标人须主动阅知,以免错过信息影响投标。
五.投标人的信息核查
对投标企业有以行贿谋取中标、相互串通投标和以他人名义投标等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的,一经发现,依法严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依法做出相应处罚,并将其计入信用等级评价结果,列入黑名单。招标人有权核查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的材料,若在评标期间发现投标人提供了虚假资料,评标委员会有权否决其投标;若在中标结果公示期间发现中标候选人提供了虚假材料,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候选人资格;若在合同实施期间发现投标人提供了虚假材料,招标人有权扣除履约保证金作为违约金。同时招标人将投标人的弄虚作假行为上报省、市级建设主管部门。弄虚作假行为,一经发现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六十八条进行处理。
六.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开标时间):2024年10月21日9时00分;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通过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一体化平台(网址https://www.ggzyyth.jl.cn/TPBidder)上传电子投标文件。逾期上传的电子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2本项目开标地点为长春市政务中心二楼210开标室(长春市南关区华新街700号)。开标方式为采用腾讯会议(腾讯会议号:开标时通过吉林省不见面开标大厅群聊对话框获取)和吉林省不见面开标大厅进行远程开标活动,投标人无须到达开标室。参加开标会议人员应为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人,进入会议后将姓名修改为投标人全称+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人姓名。投标人在线参加视频开标会议,如未进入或离开视频会议室,后果自负,视为认同开标过程。投标人对开标有异议的,应当通过远程开标会议当场提出,非开标会议现场提出的开标异议,招标人或者行政监督部门不予受理。
6.3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一体化平台支持投标文件远程解密;解密方式:投标人持投标单位企业CA锁登录,进入“远程开标解密”菜单,按照开标会议主持人的指令在60分钟内完成远程解密(开标前及开评标系统公布投标人名单前,不要提前进行远程解密)。因非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一体化平台或吉林省不见面开标大厅原因未能按时完成解密的,视为逾期未提交投标文件。
6.4本项目投标人在开完标后,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规定数量的纸质版投标文件及电子版投标文件。
6.5投标人在提交投标文件时,应按照招标文件有关规定递交投标保证金,未递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人,其投标将被否决。
6.6有效投标人不足三家时,招标人另行组织招标。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因《吉林省建设信息网》维护,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公共服务平台、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八.联系方式
招标人:长春市朝阳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 址:长春市前进大街1855号
联系人:别卫利
联系方式:0431-********
招标代理机构:吉林省鑫瑞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吉林省长春市南关区生态大街2888号GTC环球贸易中心A座802室
联系人:曹凤有
联系方式:0431-********
监督管理部门:长春市建委招投标管理处
联系方式:0431-********
吉林省建设工程招标投标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线索举报方式:
电话:0431-********
邮箱:jstzbc123@126.com
地址:长春市贵阳街287号建设大厦428室招投标管理处
邮编:******
长春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线索举报方式:
电话:0431-********
邮箱:ccjw********@163.com
地址:长春市南关区华新街700号
邮编:******
电子保函提示:
投标单位登录吉林省公共资源一体化交易平台,在系统“电子保函申请”菜单下,点击“立即申请”按钮,进入电子保函申请页面申请电子保函,电子保函当前以系统开具为准,开标后以系统查到的电子保函作为保证金鉴收的依据!
温馨提示:
1、有意向参加投标的用户操作如下:
(1)办理数字证书CA并登录:https://www.ggzyyth.jl.cn/EpointSSO免费注册,并且完善基本信息;
(2)基本信息验证通过后登录https://www.ggzyyth.jl.cn/EpointSSO,在【对应的业务】-【招标文件下载】菜单下载招标文件。
(3)请点击下载安装“新点投标文件制作软件(吉林省一体化) ”查看招标文件和制作投标文件。
2、投标单位下载招标文件后,以保函方式缴纳的请注意,开标前,投标单位需在系统“电子保函申请”菜单下提前申请电子保函!开标后以系统收到的电子保函为准!电子保函接收以系统开具为准。
标签: 老旧小区改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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