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石高速公路保定段数字化隧道主动安全管控提升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招标公告
张石高速公路保定段数字化隧道主动安全管控提升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招标公告
张石高速公路保定段数字化隧道主动安全管控提升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张石高速公路保定段数字化隧道主动安全管控提升工程已由河北高速公路开发(集团)有限公司以《关于张石高速公路保定段数字化隧道主动安全管控提升工程建设方案的批复》(冀高开机〔2024〕379 号)文件批准建设,招标方案已经河北省交通运输综合执法监督局以 冀交招核字[2024]E041号核准。项目业主为河北交通投资集团张石高速公路保定段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河北交通投资集团张石高速公路保定段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2.1.1建设地点:张石高速公路保定段
2.1.2主要建设内容包括:
本项目结合张石高速公路保定段隧道运营现状及需求,充分调研集团、分公司、隧道管理所实际情况后,开展数字化隧道主动安全管控提升工程建设。本项目建设内容包括隧道综合业务智能一体化管控平台升级、隧道雷视融合感知系统、隧道应急机器人、隧道入口车辆超温预警系统、隧道FM无线广播系统、隧道应急车道多功能预警系统、隧道火灾智能逃生系统、隧道行车安全智能防撞诱导系统、视频管理平台扩容、隧道安全管控预案等部分的设计、软硬件采购(生产、开发)、运输、仓储、安装、调试、系统上线测试、完工测试、试运行、验收、培训、提供资料、交付使用、缺陷责任期、提供备件等工作内容,及以上工作所需的附属设备、附属材料等有关作业。
2.2招标范围:张石高速公路保定段数字化隧道主动安全管控提升工程机电工程施工图设计、联合设计、施工准备、施工阶段、完工测试验收、试运行期、交工竣工阶段、缺陷责任期阶段的全部相关工作。
2.3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分为1个标段。
2.4计划工期:预计开工日期2024年10月,设计周期1个月,施工期3个月,试运行期3个月,缺陷责任期24个月。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独立企业法人资格,持有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满足本招标公告附件1中所要求的资格审查条件,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施工能力。
投标人应进入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监督管理系统(https://hwdms.mot.gov.cn)”中的公路工程设计资质(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不适用)、施工资质企业名录,且投标人名称和资质与该名录中的相应企业名称和资质完全一致。
3.1.2其他要求:(1)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异常经营名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均不含分公司)及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黑名单)信息(不含分公司)的,不得参加投标。(2)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招标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2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成员总数不得超过2家。联合体牵头人应具备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交通工程(公路机电工程分项)专业承包一级资质。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9月26日10时00分至2024年9月30日17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登录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1000 元,技术资料每套售价 1000 元,售后不退。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年10月16日10时00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登录“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递交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递交时间即为电子投标文件上传时间。招标人定于2024年10月16日10时00分在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开标大厅412网上开标室举行开标。本次招标采用电子招投标形式,投标人不参加现场开标,投标人在开标时间可以登陆“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开标大厅(http://hbbjm.hebpr.gov.cn:9090/BidOpening)”按时完成投标文件解密、确认工作。5.2款修改为:未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在电子交易平台完成上传的、未按要求进行加密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请投标人按要求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北省交通运输厅网站”、“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河北交投招标与采购服务平台”、 “河北交通投资集团张石高速公路保定段有限公司”上发布。
7. 其他公示内容
本次招标采用“评定分离”,资格后审方式双信封形式,“双盲”形式评审,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
8. 提出异议渠道和方式
招标人:河北交通投资集团张石高速公路保定段有限公司,联系人:韩君,电话:0312-*******;
招标代理:瑞和安惠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联系人:蒋旭洁,电话:0311-********。
9.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
监督部门名称:河北省交通运输综合执法监督局
电话:0311-********、0311-********
电子邮箱:/
10. 招标人或者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使用的第三方交易平台的付费主体及收费标准
河北省公共资源全流程电子交易系统免费供交易主体使用。
11.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河北交通投资集团张石高速公路 招标代理机构:瑞和安惠项目管理
保定段有限公司 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保定市北二环路6690号B座5楼 地 址:石家庄市建设南大街269号
河北师大科技园综合楼B座12层
联 系 人: 韩君 联 系 人: 蒋旭洁
电 话: 0312-******* 电 话: 0311-********
传 真: / 传 真: /
电子邮件: / 电子邮件: ahzb6@126.com
网 址: / 网 址: /
开户银行: / 开户银行:中国民生银行石家庄建设南大街支行
账 号: / 账 号: *********
12.附件
附件1:资格审查条件
附件2:随机确定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的规则与程序
附件3、评标办法和定标办法
附件1:资格审查条件
附录1 资格审查条件(资质最低要求)
资质要求 |
设计资质要求: (1)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持有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 (2)具备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公路行业甲级资质或公路行业(交通工程)专业甲级资质。 施工资质要求: (1)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持有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 (2)具备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交通工程(公路机电工程分项)专业承包一级资质; (3)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注: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联合体所有成员总数量不得超过2家,联合体应满足本项规定的资格条件。联合体牵头人应具备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交通工程(公路机电工程分项)专业承包一级资质。 |
附录2 资格审查条件(财务最低要求)
财务要求 |
承诺为本合同所提供的营运资金(以经会计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最新财务报表(2023年度)中:营运资金=流动资产-流动负债,以年末数计算)以及为本项目而专门开具的银行信贷证明总和不得少于500万元。 注: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联合体牵头人应满足本项规定的资格条件。 |
附录3 资格审查条件(业绩最低要求)
业绩要求 |
设计业绩: 近5年内(2019年9月1日至今,以施工图批复日期为准)至少完成过1项高速公路隧道机电工程设计或1项包含隧道机电工程的高速公路工程设计业绩。 施工业绩: 近5年内(2019年9月1日至今,以工程交工日期为准)至少完成过1个高速公路隧道机电监控工程施工或1项包含隧道机电监控工程的高速公路工程施工业绩。 注: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联合体应满足本项规定的资格条件。同一业绩同时包含设计业绩和施工业绩的可分别计算。 |
附录4 资格审查条件(信誉最低要求)
信誉要求 |
投标人在近1年(2023年9月1日至今)中不曾在高速公路机电工程项目中违约而被驱逐或因投标人自身的原因而使高速公路机电工程合同被解除。 注: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联合体各成员均满足本项的资格条件。 |
附录5 资格审查条件(主要人员最低要求)
岗位 | 数量 | 资格标准 | 在岗要求 |
项目经理 (兼施工负责人) | 1 | 工程师 具有“公路工程或机电工程”专业的“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注册单位须与投标人单位名称一致; 具有交通运输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的登记单位须与投标人单位名称一致。 | 目前未在其他项目上任职,或虽在其他项目上任职但本项目中标后能够从该项目撤离 |
项目总工 | 1 | 高级工程师 具有交通运输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的登记单位须与投标人单位名称一致。 | |
设计负责人 | 1 | 高级工程师 | 无 |
注: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项目经理(兼施工负责人)必须是联合体牵头人单位人员。
附件2:随机确定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的规则与程序
一、随机确定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规则
参与随机确定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的各方当事人(以下简称“各方”)应当严格遵守以下规则:
(一)各方必须严格遵守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原则;
(二)随机确定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的活动在招标人的主持下进行,招标人做好影像记录,并存档备查;
(三)用于随机抽取的器具由招标人提供;
(四)各方必须严格遵守现场纪律,确保随机确定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的活动有序进行。
二、确定随机抽取代码球
用抽取器具随机确定抽取代码球一套,作为本次随机确定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的代码球。
三、随机确定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和所需参数
(一)本次招标共设置三种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详见评标办法)。在投标文件第一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开标现场,使用抽取器具随机确定一种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作为本次评标的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将编号为1~3的代码球放入抽取器具,由抽取器具随机抽取1个代码球,1号球代表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1;2号球代表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2;3号球代表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3。
(二)根据随机确定的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在投标文件第一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开标现场,用抽取器具随机抽取评标基准价计算所需的参数K。
1、如果抽取的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为方法1,则需要抽取评标基准价系数K。
K取值范围为0.980、0.985、0.990、0.995。将编号为1~4的代码球放入抽取器具,由抽取器具随机抽取1个代码球,1号球代表K值为0.980;2号球代表K值为0.985;3号球代表K值为0.990;4号球代表K值为0.995。
2、如果抽取的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为方法2,则需要抽取最高投标限价所占比例系数K。
K取值范围为0.10、0.15、0.20、0.25、0.30。将编号为1~5的代码球放入抽取器具,由抽取器具随机抽取1个代码球,1号球代表K值为0.10; 2号球代表K值为0.15;3号球代表K值为0.20;4号球代表K值为0.25;5号球代表K值为0.30。
3、如果抽取的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为方法3,则不需要抽取系数,直接计算评标价去掉n1个最高评标价和n2个最低评标价后平均值直接作为评标基准价P。
四、如果遇到抽取器具发生故障,导致随机确定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过程中断时,招标人应及时宣布发生故障之前的随机确定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结果有效。宣布前任何人不得随意处理抽取器具,并请招标人对故障发生情况进行书面确认。故障排除或更换抽取器具后,招标人应宣布继续后续的抽取程序。
附件3:评标办法和定标办法
评标办法和定标办法前附表
条款号 | 条款名称 | 评审因素与评审标准 |
1 | 评标办法 | 本次评标采用综合评估法。评标委员会对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投标文件,按照本章第2.2款规定的评分标准进行打分,并按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不超过三名的中标候选人(不排序)。 综合评分相等时,评标委员会依次按照以下优先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 (1)评标价低的投标人优先; (2)承包人建议书部分评分较高的投标人优先; (3)满足资格审查条件(业绩最低要求)要求的施工业绩累计合同金额高的优先。 |
2.1.1 2.1.3 | 形式评审与响应性评审标准 | 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评审标准: (1)投标文件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内容填写,字迹清晰可辨: a.投标函按招标文件规定填报了项目名称、补遗书编号(如有)、工程质量、安全目标、工期、项目经理(兼施工负责人)、项目总工、设计负责人; b.投标函附录的所有数据均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c.投标文件组成齐全完整,内容均按规定填写。 (2)投标文件上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的签字、投标人的单位章盖章齐全,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3)投标人按照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4.1项规定的金额、形式、时效和内容提供了投标保证金。 (4)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代理人签署投标文件的,须提交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5)投标人法定代表人亲自签署投标文件的,提供了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6)投标人以联合体形式投标时,联合体满足招标文件的要求: 投标人按照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和要求签订了联合体协议书,明确各方承担连带责任,并明确了联合体牵头人。 (7)投标人如有分包,应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8)同一投标人未提交两个以上不同的投标文件。 (9)投标文件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中未出现有关投标报价的内容。 (10)投标文件载明的招标项目完成期限,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11)投标文件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响应。 (12)权利义务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a.投标人应接受招标文件规定的风险划分原则,未提出新的风险划分办法; b.投标人未增加发包人的责任范围,或减少投标人义务; c.投标人未提出不同的支付办法; d.投标人对合同纠纷、事故处理办法未提出异议; e.投标人在投标活动中无欺诈行为; f.投标人未对合同条款有重要保留。 第一个信封(暗标)评审标准: (1)承包人建议书、承包人实施计划(投标文件暗标部分)编制符合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7.3款的规定。 第二个信封(报价文件)评审标准: (1)投标文件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内容填写,字迹清晰可辨: a.投标函按招标文件规定填报了项目名称、补遗书编号(如有)、投标价(包括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 b.投标文件组成齐全完整,内容均按规定填写。 (2)投标文件上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的签字、投标人的单位章盖章齐全,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3)投标报价中的报价未超过招标文件设定的最高投标限价和各分项最高投标限价。 (4)投标报价中报价的大写金额能够确定具体数值。 (5)同一投标人未提交两个以上不同的投标报价。 (6)投标人未提交调价函。 (7)价格清单中的投标报价和投标函大写金额报价一致。 |
2.1.2 | 资格评审标准 | (1)投标人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和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 (2)投标人的资质等级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3)投标人的财务状况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4)投标人的业绩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5)投标人的信誉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6)投标人的项目经理(兼施工负责人)、项目总工和设计负责人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7)投标人不存在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或第1.4.4项或第1.4.5项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 (8)投标人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6项规定(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不适用)。 (9)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未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的投标;独立参与投标的,投标人未同时参加联合体投标。 |
2.2.1 | 分值构成(总分值100分) | 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评分分值构成: 承包人建议书(暗标):15分 承包人实施计划(暗标):20分 资信业绩部分:15分 第二个信封(报价文件)评分分值构成: 评标价:50分 |
2.2.2 | 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 | 评标基准价的计算: 在第二个信封开标现场,招标人将当场计算并宣布评标基准价。 (1)评标价的确定:评标价=投标函文字报价 (2)评标价平均值的计算: 除按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5.2.4项规定开标现场被宣布为不进入评标基准价计算的投标报价之外,所有投标人的评标价的算术平均值即为评标价平均值。 (3)评标基准价的计算: 按照抽取的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计算评标基准价(评标基准价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 本次招标共设置以下三种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在开标现场随机确定一种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作为本次评标的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 1.方法1:评标基准价P=评标价去掉n1个最高评标价和n2个最低评标价后平均值×评标基准价系数K。 K为开标现场随机确定的随机调节系数,取值范围为0.980、0.985、0.990、0.995。 2.方法2:评标基准价P=最高投标限价×K+评标价去掉n1个最高评标价和n2个最低评标价后平均值×(1-K)。 K为开标现场随机确定的最高投标限价所占比例系数,取值范围为0.10、0.15、0.20、0.25、0.30。 3.方法3:评标价去掉n1个最高评标价和n2个最低评标价后平均值直接作为评标基准价P。 N为评标价的个数;n1、n2的取值: 当 N﹤6时,n1、n2均取0; 当6≦N<10时,n1取1、n2取1; 当10≦N<15时,n1取2、n2取2; 当15≦N<20时,n1取3、n2取3; 当20≦N<25时,n1取4、n2取4; 当25≦N<30时,n1取5、n2取5; 当30≦N<35时,n1取6、n2取6; 当35≦N<40时,n1取7、n2取7; 当40≦N<45时,n1取8、n2取8; 当45≦N<50时,n1取9、n2取9; 当N≥50时,n1取10、n2取10。 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应对招标人计算的评标基准价进行复核,存在计算错误的应予以修正并在评标报告中作出说明。除此之外,评标基准价在整个评标期间保持不变,不随任何因素发生变化。 当所有投标价都高于最高投标限价时,招标人将重新招标。 |
2.2.3 | 评标价的偏差率计算公式 | 偏差率=100%×(评标价-评标基准价)/评标基准价 |
2.2.4 | 评分标准 | (1)承包人建议书标准:见本表后具体评分标准; (2)承包人实施计划标准:见本表后具体评分标准; (3)资信业绩部分标准:见本表后具体评分标准; (4)评标价评分标准:见本表后具体评分标准; |
3 | 评标程序 | 本款修改为: 3. 评标程序 3.1 第一个信封初步评审 3.1.1 评标委员会可以要求投标人提交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3.5.1 项至第 3.5.6 项规定的有关证明和证件的原件,以便核验。评标委员会依据本章第 2.1 款规定的标准对投标文件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进行初步评审。有一项不符合评审标准的,评标委员会应否决其投标。 3.2 第一个信封详细评审 3.2.1 评标委员会按本章第 2.2 款规定的量化因素和分值进行打分,并计算出各投标人的商务和技术得分。 (1)按本章第2.2.4(1)目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对承包人建议书计算出得分A; (2)按本章第2.2.4(2)目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对承包人实施计划计算出得分B; (3)按本章第2.2.4(3)目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对资信业绩部分计算出得分C; (4)按本章第2.2.4(5)目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对其他部分计算出得分E。 3.2.2 投标人的商务和技术得分分值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 “四舍五入”。 3.2.3 投标人的商务和技术得分= A+B+C+E。 3.3 第二个信封开标 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评审结束后,招标人将按照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5.1 款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对通过投标文件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评审的投标文件第二个信封(报价文件)进行开标。 3.4 第二个信封初步评审 3.4.1 评标委员会依据本章第 2.1.1 项、第 2.1.3 项规定的评审标准对投标文件第二个信封(报价文件)进行初步评审。有一项不符合评审标准的,评标委员会应否决其投标。 3.4.2 投标报价有算术错误的,评标委员会按以下原则对投标报价进行修正,修正的价格经投标人书面确认后具有约束力。投标人不接受修正价格的,评标委员会应否决其投标。 (1)投标文件中的大写金额与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2)总价金额与依据单价计算出的结果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为准修正总价,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误的除外; (3)当单价与数量相乘不等于合价时,以单价计算为准,如果单价有明显的小数点位置差错,应以标出的合价为准,同时对单价予以修正; (4)当各子目的合价累计不等于总价时,应以各子目合价累计数为准,修正总价。 3.4.3修正后的最终投标报价若超过最高投标限价,评标委员会应否决其投标。 3.4.4修正后的最终投标报价仅作为签订合同的一个依据,不参与评标价得分的计算。 3.5 第二个信封详细评审 3.5.1 评标委员会按本章第 2.2.4(4)目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对评标价计算出得分D。评标价得分分值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 3.5.2 投标人综合得分=投标人的商务和技术得分+D。 3.5.3 评标委员会发现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投标报价,使得其投标报价可能低于其个别成本的,应当要求该投标人作出书面说明并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合理说明或不能提供相应证明材料的,评标委员会应认定该投标人以低于成本报价竞标,并否决其投标。 3.6 投标文件相关信息的核查 3.6.1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应对投标人以下信息进行查询: (1)投标人名称和资质与“全国公路建设市场监督管理系统(https://hwdms.mot.gov.cn/)”的复核结果一致(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不适用); (2)投标人的类似项目业绩详细信息网页截图的内容与“全国公路建设市场监督管理系统(https://hwdms.mot.gov.cn/)”的复核结果一致; (3)所附项目经理(兼施工负责人)一级注册建造师信息的网页截图复印件与“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http://jzsc.mohurd.gov.cn/)”核查的结果一致。项目经理(兼施工负责人)的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注册单位名称必须与投标人名称一致; 所附项目经理(兼施工负责人)、项目总工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的网页截图复印件与“交通运输部公路水运工程企业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信息公共平台查询网站(http://219.143.235.78:8080/khglui/) ”核查的结果一致。项目经理(兼施工负责人)、项目总工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的登记单位名称必须与投标人名称一致。 (4)投标人信用情况网页截图内容与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黑名单)信息(不含分公司)或在“信用中国”网站中失信被执行人、异常经营名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均不含分公司)的复核结果一致。 前述(1)、(2)、(3)、(4)项如投标人未提供相关网页截图或所附截图与复核结果不一致导致不能满足资格评审要求的,评标委员会应否决其投标。 投标人应当及时核查并更新政府网站公开的相关信息,并承担由于信息填报不完整或者不准确等原因导致投标可能被否决的后果。相关信息由投标人填报的,其真实性由投标人负责,经查证与事实不符的,视为投标过程中的弄虚作假行为,按相关规定处理。 (5)评标委员会在评标时按照投标人提供的验证方式对电子保函或电子保证保险进行验证。如投标人未提供电子保函或电子保证保险的验证方式,或根据提供的验证方式无法核实的,评标委员会应否决其投标。 3.6.2 评标委员会应对在评标过程中发现的投标人与投标人之间、投标人与招标人之间存在的串通投标的情形进行评审和认定。投标人存在串通投标、弄虚作假、行贿等违法行为的,评标委员会应否决其投标。 (1)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 a.投标人之间协商投标报价等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b.投标人之间约定中标人; c.投标人之间约定部分投标人放弃投标或中标; d.属于同一集团、协会、商会等组织成员的投标人按照该组织要求协同投标; e.投标人之间为谋取中标或排斥特定投标人而采取的其他联合行动。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 a.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个人编制; b.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个人办理投标事宜; c.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为同一人; d.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 e.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相互混装; f.不同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从同一单位或个人的账户转出; (3)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招标人与投标人串通投标: a.招标人在开标前开启投标文件并将有关信息泄露给其他投标人; b.招标人直接或间接向投标人泄露标底、评标委员会成员等信息; c.招标人明示或暗示投标人压低或抬高投标报价; d.招标人授意投标人撤换、修改投标文件; e.招标人明示或暗示投标人为特定投标人中标提供方便; f.招标人与投标人为谋求特定投标人中标而采取的其他串通行为。 (4)投标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弄虚作假的行为: a.使用通过受让或租借等方式获取的资格、资质证书投标; b.使用伪造、变造的许可证件; c.提供虚假的财务状况或业绩; d.提供虚假的项目负责人或主要技术人员简历、劳动关系证明; e.提供虚假的信用状况; f.其他弄虚作假的行为。 3.7 投标文件的澄清和说明 3.7.1 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可以书面形式要求投标人对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的内容、明显文字或计算错误进行书面澄清或说明。评标委员会不接受投标人主动提出的澄清、说明。投标人不按评标委员会要求澄清或说明的,评标委员会应否决其投标。 3.7.2 澄清和说明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投标人的书面澄清、说明属于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3.7.3 评标委员会不得暗示或诱导投标人作出澄清、说明,对投标人提交的澄清、说明有疑问的,可以要求投标人进一步澄清或说明,直至满足评标委员会的要求。 3.7.4 凡超出招标文件规定的或给发包人带来未曾要求的利益的变化、偏差或其他因素在评标时不予考虑。 3.8不得否决投标的情形 投标文件存在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12.3 项所列情形的,均视为细微偏差,评标委员会不得否决投标人的投标,应按照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12.4 项规定的原则处理。 3.9 评标结果 3.9.1评标委员会按照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推荐不超过三名的中标候选人(不排序)。 3.9.2评标委员会完成评标后,评标委员会应当向招标人提交书面评标报告和不排序中标候选人名单,并对每个中标候选人的特点、优势、风险等评审情况和推荐理由进行说明。 |
4 | 定标程序 | 4.1定标委员会组成 定标委员会由招标人负责组建,成员数量为五人。 招标人组建定标委员会开展定标工作,定标委员会名单在中标结果确定前保密。定标委员会应当在定标会上推举定标委员会主任。定标委员会成员与中标候选人有利害关系的应主动说明并申请回避。 4.2定标因素 招标人或者招标代理机构在定标会上可以介绍项目情况、招标情况及对投标人的考察、质询情况(如有)。 定标因素:价格因素、企业实力、投标方案、企业信誉、拟派团队管理能力与水平等方面进行评审。 4.3定标方法 直接票决定标:定标委员会成员根据定标因素对各中标候选人进行评审比较后,遵循择优的原则进行票决。票决采取投票计分法,即各定标委员会成员对所有中标候选人进行打分确定中标人,投票计分法最优的N分,其次的N-1分,以此类推(N为评标推荐的中标候选人数量),总分从高到低排名推荐中标人。 得分相同且影响中标候选人确定的,可由定标委员会对得分相同的单位进行再次票决确定排名。 4.4定标报告 定标委员会应当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定标方法对推荐的中标候选人进行定标排序,且应当形成定标报告,提交给招标人。定标报告应包括定标时间、定标程序、定标委员会名单、定标因素、定标办法、定标理由、定标结果等内容。 招标人应将定标报告作为招标投标情况报告的一部分,报送招标投标行政监督部门。 4.5确定中标人 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放弃中标、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或者被查实存在影响中标结果的违法行为等情形,不符合中标条件的,招标人可以按照中标候选人名单排序依次确定其他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也可以重新招标。 4.6保密要求 招标人、定标委员会成员及相关工作人员应当严格遵守保密规定,不得以任何形式向外透露定标委员会成员名单、中标人推荐以及与定标有关的其他情况。 4.7定标资料存档 招标人应对定标会议全程录音录像,并统一密封保存定标投票表、过程记录录音录像等书面或影音资料,存档备查。 |
具体评分标准如下:
评分因素与权重分值 | 评分标准 | ||||
条款号 | 评分因素 | 评分因素权重分值 | 各评分因素细分项 | 分值 | |
2.2.4(1) | 承包人建议书(暗标) | 15分 | 对招标项目的理解和总体思路 | 2分 | 对招标项目的理解和总体思路合理,清晰准确,得1.6-2.0分; 对招标项目的理解和总体思路较合理,得1.2-1.6分; 对招标项目的理解和总体思路基本合理,得1.2分。 |
设计工作方案 | 10分 | 设计方案优,设计图纸适合现场条件、满足施工要求,得8.0-10.0分; 设计方案较好,设计图纸能满足施工要求,得6.0-8.0分; 设计工作方案和设计图纸基本合理,得6.0分。 | |||
设计质量保证措施、进度保证措施 | 3分 | 保证措施具体、全面合理,得2.4-3.0分; 保证措施较具体、较合理,得1.8-2.4分; 保证措施一般,得1.8分。 | |||
2.2.4(2) | 承包人实施计划(暗标) | 20分 | 总体实施方案 | 3分 | 内容完整,编制科学合理,指导性强,得2.4-3.0分; 内容较完整,编制较合理,指导性较强,得1.8-2.4分; 设计方案一般,设计图纸基本满足施工要求,得1.8分。 |
施工实施方案 | 10分 | 内容完整,编制科学合理,指导性强,得8.0-10.0分; 内容较完整,编制较合理,指导性较强,得6.0-8.0分; 内容基本完整,编制基本合理,指导性一般,得6.0分。 | |||
工期保证体系及保证措施 | 2分 | 措施完善,科学合理,实施性强,得1.6-2.0分; 措施较完善,措施较合理,实施性较强,得1.2-1.6分; 措施基本完善,措施基本合理,实施性一般,得1.2分。 | |||
工程质量、安全生产管理体系及保证措施 | 3分 | 措施完善,科学合理,实施性强,得2.4-3.0分; 措施较完善,措施较合理,实施性较强,得1.8-2.4分。 措施基本完善,措施基本合理,实施性一般,得1.8分。 | |||
环境保护、文明施工体系及保项目风险预测与防范,事故应急预案证措施、 | 2分 | 措施完善,科学合理,实施性强,得1.6-2.0分; 措施较完善,措施较合理,实施性较强,得1.2-1.6分; 措施基本完善,措施基本合理,实施性一般,得1.2分。 | |||
2.2.4(3) | 资信业绩 | 15分 | 类似项目业绩 | 15分 | 满足资格审查条件业绩最低要求,得9分; |
在满足资格审查条件业绩最低要求基础上: 近5年内(2019年9月1日至今,以施工图批复日期为准)每增加1项高速公路隧道机电工程设计或1项包含隧道机电工程的高速公路工程设计业绩得1分,最高得3分。 近5年内(2019年9月1日至今,以工程交工时间为准)每增加1个高速公路隧道机电监控工程施工或1项包含隧道机电监控工程的高速公路工程施工业绩得3分,最高得3分。 | |||||
2.2.4(4) | 评标价 | 50分 | 评标价得分计算公式: (1)如果投标人的评标价>评标基准价,则评标价得分=50-偏差率×100×E1; (2)如果投标人的评标价≤评标基准价,则评标价得分=50+偏差率×100×E2; 其中,E1是评标价每高于评标基准价一个百分点的扣分值,E1=0.6;E2是评标价每低于评标基准价一个百分点的扣分值,E2=0.3。 评标价最低得分为0分,评标价得分保留两位小数,第三位四舍五入。 |
注:承包人建议书和承包人实施计划各评分因素缺项,则该项得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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