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南川河湟中区段田家寨镇上游及其支流水污染防治与水生态修复项目监理.-招标/资审公告

小南川河湟中区段田家寨镇上游及其支流水污染防治与水生态修复项目监理.-招标/资审公告

小南川河(湟中区段)田家寨镇上游及其支流水污染防治与水生态修复项目监理监理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小南川河(湟中区段)田家寨镇上游及其支流水污染防治与水生态修复项目监理已由西宁市行政审批服务局以宁政审[2024]153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西宁市湟中区水利建设管理中心,建设资金来自中央水污染防治专项资金及地方配套资金,出资比例为国有资金100.0%,私有资金0.0%,外国政府及组织投资0.0%,境外私人投资0.0%,招标人为西宁市湟中区水利建设管理中心。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1)项目地点:小南川河(湟中区段)田家寨镇上游及其支流

(2)规模:面源污染防治工程总治理面积8.94hm2,其中面源污染隔离工程治理面积1.306hm2;面源污染防控工程治理面积7.631hm2。生态缓冲带修复工程总治理面积12.12hm2,包括生态缓冲带防护面积10.407hm2,修建生态护岸*****m;生态缓冲带防控面积1.708hm2,修建生态护岸2418m。水源涵养建设工程总治理面积1.13hm2。

2.2 招标范围及标段划分

标段编号:E630*****760535*****001
标段名称:小南川河(湟中区段)田家寨镇上游及其支流水污染防治与水生态修复项目监理.
合同估算价:116.2496万元
投标所需身份类型:监理单位;
监理服务期:510.0天
招标范围:面源污染防治工程总治理面积8.94hm2,其中面源污染隔离工程治理面积1.306hm2;面源污染防控工程治理面积7.631hm2。生态缓冲带修复工程总治理面积12.12hm 2,包括生态缓冲带防护面积10.407hm2,修建生态护岸*****m;生态缓冲带防控面积1.708hm2,修建生态护岸2418m。水源涵养建设工程总治理面积1.13hm2。以上内容的全过程监理服务。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工程监理·专业资质·水利水电工程·水利水电工程乙级](含)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资格、业绩、试验检测仪器设备方面具有相应的监理能力。投标人须具有水利部颁发的水利工程施工监理乙级 (含)及以上资质(根据国发〔2021〕7号规定,以此企业资质为准),总监理工程师须具有国家注册水利水电专业监理工程师且具有工程类高级专业技术职称。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该项目共1(具体标段)个标段,标段编号为:E630*****760535*****001。潜在投标人可对其中1(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最多允许中1(具体数量)个标段。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本项目投标的潜在投标人,应当在青海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qhdzzbfw.gov.cn)(以下简称“省平台”)进行诚信库“主体入库”注册,完成注册后办理CA数字证书。具体操作详见《青海省公共资源交易网》(www.qhggzyjy.gov.cn/)办事指南栏的《青海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CA数字证书办理指南》。

4.2 招标文件(如有所有本项目需要的编制参考资料)均为招标文件组成部分,必须同时上传至《青海省电子招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发布。获取方式:自2024年09月26日0:00时至2024年09月30日24:00时止,潜在投标人应通过《青海省电子招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使用CA数字证书点击“我要投标”自行免费下载。

4.3 招标人(代理机构)不得要求投标人到现场领取纸质资料或登记。

4.4 潜在投标人自确认参加投标起至投标截止时间前应随时登录《青海省电子招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关注 “消息提醒”,及时查看该项目的招标人(代理机构)发出的通知、变更、答疑等内容。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年10月17日 09时00分。

5.2 由招标人(代理机构)在西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二开标室6号机位(地址:城中区南川西路沈家寨省团校对面 西宁市市民中心四楼)组织远程解密、远程在线开标。潜在投标人应当在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青海省电子招投标公共服务平台”,选择所投标段将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

5.3 本项目采用远程解密、远程开标的“不见面开标方式”依法组织开标活动。投标人不到开标现场,投标人应在开标时间前提前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不见面开标系统”,等待开标并按系统提示进行相应的投标人解密等事项。投标人应查阅青海省电子招投标公共服务平台《远程异地开标操作手册》,熟练掌握远程投标、远程解密操作规范和方法。

5.4 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投标文件的传输递交,并可以补充、修改或者撤回投标文件。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投标文件传输的,视为撤回投标文件。投标截止时间后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应当拒收。

省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对上述递交、补充、修改或者撤回投标文件的操作进行时间记录并可下载。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

青海省电子招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qhdzzbfw.gov.cn;。

8 、接收异议

接收异议单位名称:西宁市湟中区水利局

接收异议联系人:李老师

接收异议联系方式:0971-*******

9 、联系方式

招标人:西宁市湟中区水利建设管理中心

招标代理机构:青海国焱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湟中区鲁沙尔镇通宁路242号

地 址:西宁市城西区盐湖巷6号10号楼(城西区总部经济大厦)16楼

联系人:李女士

联系人:张女士

电 话:0971-*******

电 话:0971-*******

传 真:

传 真:0971-*******

2024年09月25日

标签: 水生态修复 水污染防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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